房产证上明明下着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才发现自己可能实际只占有……等等,这怎么回事?江苏周女士,她和她老公王先生,本来好好的,结果闹离婚,为了房子吵起来了,这房子是王先生父母买的,写了他俩的名字,结果王先生说周女士只有1%的份额,闹呢? 两人2020年认识,王先生家做点小生意,周女士妈妈是供货商,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结婚前,王先生父母出钱买了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这本来挺好,结果结婚后,发现不是一路人,就想离婚了,这很正常,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关键是这房子怎么分。 王先生说,这房子是我爸妈出的钱,你一分钱没出,凭啥分一半?周女士说,房产证上明明有我的名字,凭啥只给我1%?这1%听着就憋屈,好像打发叫花子一样,这搁谁谁乐意? 王先生还真拿出一份确认函,说是登记结婚前签的,上面写着周女士只占1%,周女士说,我根本不知道这事儿,这玩意儿肯定是假的!一审法院判周女士赔1万块钱,周女士当然不服气,于是上诉了,这1万块钱,感觉像侮辱人。 二审法院一查,发现事情另有隐情,银行工作人员说,他们贷款的时候问过两人,这房子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两人都说共同共有,这就有意思了,前面说1%,现在又说共同共有,到底哪个是真的? 二审法院最后判周女士40%,虽然没到一半,但也比1%强多了,毕竟王先生父母出钱了,结婚时间也不长,这判决,感觉还算合理,就是这过程,太折腾人了。 这案子,看着挺闹心,其实也给我们提了个醒,结婚买房,这事情可大可小,最好提前说清楚,别到时候扯皮,伤感情又伤钱,现在年轻人,好多都觉得爱情至上,谈钱伤感情,可真到离婚的时候,钱比感情重要多了。 还有,这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要是写的不一样,那可得注意了,以登记簿为准,别到时候傻乎乎的,拿着房产证说事,结果发现自己啥也没有,那就太亏了,所以说,结婚前,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还是很有必要的,别稀里糊涂的,就进了婚姻的坟墓,到时候想出来,可就难了。
万万没有想到他们会离婚?缘分到了自然成缘分尽了自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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