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杞县一个基层法庭的书记员就能指示法警把律师拷走,足以说明这个法院系统根本就没有敬畏法律的理念。更说明,我国的律师执业权利没有任何保障,正如律师圈中自嘲的“法律民工”,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护身,谁不高兴了都可以把气撒在律师头上。这种现象,越是法治落后的地区越明显。 我上周在本地一劳动仲裁委代理公司开庭,庭后要求拍一下庭审笔录被拒绝。问及法律依据,回答是我们这里就是这么规定的。只能是无语。 通过观察和研究大数据,我们就会发现,凡是法治发达的国家与地区,由于整个社会与司法系统,敬畏法律的公平与与程序性,律师的社会地位就高,执业权利能得到很好的保障。远的不说,就看同为“中华文化圈”的日、韩,港澳台等地律师地位就高。日本在签证上,对律师就很优待,归类到“人文知识”,不需要复杂的各种手续,与人文学者同列。在社会上,与学校老师同列被尊称为“先生”,日语中“先生”的尊称一般是指医生、学校老师,再就是律师。 反观中国,感觉律师的身份不伦不类,原因何在?看到在河南杞县一个基层法庭发生的这种极端事件,相信大家也就心中有数了?
河南杞县一个基层法庭的书记员就能指示法警把律师拷走,足以说明这个法院系统根本就没
鸿儒随笔社会
2025-03-16 08: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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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8xxx59
感觉不是因为法律不被重视而生气,而是因为律师不被重视而生气!我们有些律师不是为彰显法律而工作,恰恰相反他们仅仅是为了追求利益拿法律当幌子,在亵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