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与模仿者的官司闹剧迎来戏剧性转折,四川芬达这对搞笑博主将律师函变身流量密码的操作惊呆全网。这场始于去年10月的模仿狂欢,因二人精准复刻杨坤标志性兰花指与踩烟头动作走红,却在半年内遭遇视频三度下架、账号两次封禁,最终升级为明星起诉素人的法律纠纷。
四川芬达的模仿边界争议成为焦点。他们以“拉布拉坤”“黄焖鸡米坤”等谐音梗命名账号,视频中穿插花裤衩、破洞袜及驴形象等荒诞元素,被网友质疑刻意丑化艺人形象。此前陈建斌包容二次创作的案例被频繁提及,但杨坤方显然认定此类模仿已逾越合理范畴。值得玩味的是,被告方收到律师函后竟将其置顶宣传,账号简介高调标注“杨坤老师把我们告了”,硬生生将危机公关扭转为营销事件。
模仿创作与名誉侵权的界定关键在于是否造成公众混淆或人格贬损。四川芬达虽未直接使用杨坤姓名,但通过特定动作、造型建立的强关联性已构成事实关联。这场看似闹剧的官司,实则为短视频时代艺人形象维护敲响警钟。当搞笑模仿演变成恶意消费,流量狂欢终将付出代价。
叶落归根
当年多少人模仿喜剧大师卓别林,人家可没那么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