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一家人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刚刚,平商律所向《凤凰周刊》发了律师函,

爆点故事娱乐 2025-03-21 21:22:32

S一家人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刚刚,平商律所向《凤凰周刊》发了律师函,函中提到: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裁判文书一般应在互联网公开,但涉及个人隐私等情形的不予公布……《凤凰周刊》用“独家报道”的形式向全网公布了“行为保全裁定书”,该裁定既赋予徐某某特定阶段受法律庇佑的权利,亦为委托人设定相应义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委托人作为被申请人,恪守裁定要求责无旁贷。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保全之举,本身即意味着其有义务遵循不得在网络平台发布特定内容的义务。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可惜的是,S家从来不知道这一点。大S与汪小菲签了离婚协议,并且还要求保密,这个保密应该是针对双方的,可大S做了什么?明明是汪小菲把钱转给她买了那套豪宅,她竟然晒出转账记录,说房子是她买的。在那种情况下,你是汪小菲,你会怎么做?打官司?八九个月以后拿着判决书澄清?汪小菲晒出公证了的转账记录,大S直接提告他泄露家庭地址和个人账户,不晒账户怎么知道把钱转给了谁?那个2600万的借条如出一辙,明明签协议时已经说好与房子相抵消,她竟然不撕毁借条,并在网上晒了出来,还不准汪小菲澄清。老S比大S更厉害,大S去世后她向汪小菲索要的2.5亿台币中就包含这个2600万。更过分的是,他们忘了自己应该先遵纪守法,竟然把裁定书交给《凤凰周刊》,把《凤凰周刊》拖下了水,张兰已经委托律师给《凤凰周刊》下了律师函。碰上这家人,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好人也能被他们逼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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