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起来就忙以前仲裁胜诉的商品房逾期案,强制执行申请已经终本,现在的麻烦是在终本后如何执行回购房款? 由于最近又接了一个,几乎和我三年前代理过的商品房逾期案件完全相同的类案。开发商违约过程,几乎如同一个模板刻出来的一样:签合同交款到期无法交房,逾期超过90日,根据合同约定可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都有相同的仲裁条款。但焦点在于,如何能拿回房款? 正式委托我之前,当事人发过二次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但由于当事人的证据意识不强,也可能是不会,证明力感觉不是很强。且对方没有回应。于是,接受委托后,我打算以律师名义再发一份《催告函》,补强一下前面发出的书面解除通知书证明力,做到万无一失。同时,也想通过协商尽快的拿回房款。 我以前代理的执行终本近1年多的同案,也想试试能否从预售款资金监管账户中拿回钱?作为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是有可能性的方法就都要不怕麻烦去尝试,哪怕希望很小,也要试试。
一早起来就忙以前仲裁胜诉的商品房逾期案,强制执行申请已经终本,现在的麻烦是在终本
三分记录
2025-03-21 22:52:26
0
阅读:17
Smile
第一阶段你交的律师费律师义务己结束。第二阶段,若对方不服上诉,你还要再交律师费。第三阶段,对方还不服二审,审请再审,你还得再交律师费。还有对方再审诉的,你还得交律师费。。。到执行的阶段,你还得交执行费,说不定还要再交这阶段的律师费。。。反正,虽对方输了,有些费用是对方承担,但你能否追讨回来是另一码事,但律师费你出是基本逃了的。所以,请律师打官司很费钱,代价很高的,费用太高了,超乎你想像。看起来法律很公平,但涉及到钱,一点也不公平,没钱根本难以伸张正义。得利的是输赢都得钱而且是反复刮你几轮的人,对某些人来说是真正的无本复利生意。所以,做事一定要小心别惹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