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债不消!江苏一男子,借银行20万贷款却突然死亡,于是银行把男子的父母、妻子、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在继承男子的遗产范围内先偿还银行贷款!但四被告称男子没留下任何遗产,自己也放弃继承其遗产,但法院还是判赔偿! 死亡可以终结生命,但不能终结债务,人死债消、在法律上行不通。 19年9月,朱顺(化名)向银行贷款20万,为期一年,但到期后,朱顺还是周转困难,仅偿还了4万多本金。 银行自然不干,期间没少催促朱顺还款,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朱顺是能拖就拖,实在是没钱偿还,银行也没打算惯着,直接起诉。 但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银行还未起诉,21年2月,朱顺就先一步意外死亡,还款也就无疾而终了。 根据法律,朱顺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四人为顺位继承人。 银行起初也曾与四人交涉,人死债消无法可依,既然继承遗产,就必须清偿借款以及产生的罚息。 但四人表示,朱顺没有遗产,就是有他们也不会继承,因此没有责任清偿欠款。 根据民法典,四人有权力拒绝继承遗产,假设遗产存在,那就归国家所有或上交村委会,同时四人出具放弃继承的声明; 假设遗产不存在,四人就得拿出切实证据。 银行简单了解情况后,得知四人仅是口头放弃继承,并未上报、也并未出具声明,这就表示朱顺名下不是没有遗产。 银行直接起诉,法庭上表示: 法律没有规定人死债消的说法,而银行与朱顺的借贷合同真实有效,因不可抗原因导致朱顺违约,其继承家产的家属有权力先清偿借款! 四人表示: 朱顺死亡不仅没有留下遗产,反倒留下了一堆债务,他们天天被索债的人催讨,实在是无力偿还,至于银行的债务实在是没钱还,更不要说,在四人未继承遗产的情况下!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朱顺与银行的借贷合同具备法律效力,除了应偿还本金之外、还有罚息,但四被告的偿还是建立在继承朱顺遗产的前提下。 我们前文提过,继承人可以放弃遗产继承,在出具声明的同时,该遗产也就归国家所有了,可由村委会代为处置。 可银行、法院调查后发现,四人仅是口头上表示放弃,村委会毫不知情。 “既然放弃继承,为何不上报村委会、为何不出具声明?”法官问道。 四被告沉默。 他们并非不想反驳,可朱顺的真实情况他们是清楚的,村委会也是清楚的,一旦反驳、再核实后,过错就更大了。 法官的核实方法很清晰,即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逻辑,在沉默即默认的先决前提下,法官确定了朱顺名下有无遗产。 最终,法院判决四被告偿还本息15.7万多元,承担律师费1.2万元。 【信息来源:男子借20万后身亡,银行起诉其家人还钱,法院判了2022-09-29 13:14·光明网】
人死债不消!江苏一男子,借银行20万贷款却突然死亡,于是银行把男子的父母、妻子、
周律鸣不评
2025-03-24 1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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