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般案件来说,都是讲究物证为准,而且只要证据有疑点就有利于被告人。但对性侵未成年学生特别是校长涉嫌侵犯未成年学生,整个舆论和社会心态却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只要有学生指控老师哪怕没物证也要倾向相信学生。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案件就不能用常理来推断了。现有证据证明女孩报案时说了假话,编造了自己被强奸的事,甚至编造了出血等情况,但司法机关却认为强奸不成立就是强制猥亵,不知道是不是对此类案件一般是有罪推定?
对一般案件来说,都是讲究物证为准,而且只要证据有疑点就有利于被告人。但对性侵未成
书中有香
2025-03-25 20:14:45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