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双方曾短暂达成一致山西大同这起“订婚强奸案”,从发生到二审,一直揪着大众的心,而其中双方曾短暂达成一致的情节,尤为关键。
2023年5月1日,席某某与女方订婚,第二天,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指控男方强奸。但就在案发当晚,在席某某的车上,他与女方及女方母亲协商,一度达成约定:5月5日登记结婚,男方在房产证上添加上女方名字,还会把剩余彩礼交给女方 。可后来,女方母亲称未得到男方回应,联系席某某方,对方不同意解决方案;席某某母亲则表示,因对女方家庭心存疑虑,拒绝了儿子索要房本的要求。
这一细节在案件中极为微妙。从常理看,双方既然能就结婚、彩礼、房产加名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似乎表明此前的性行为或许并非女方所指控的违背其意愿。可最终女方还是选择报警,男方被刑拘、一审被判3年,如今二审已结束却未当庭宣判 。
这起案件的复杂性,不仅在于法律事实的认定,更关乎公序良俗、道德伦理。公众期待一个公正的判决,既能捍卫法律尊严,让有罪者得到应有的惩处,无辜者也不被冤枉;也希望它能给社会带来正确导向,明确性行为中的“同意”边界,让类似争议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