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租车司机晚上开车,行驶至某岔路口,突然看到马路中间有一头牛。由于距离太短,刹车距离不够,砰的一声,牛当场死亡,出租车司机的车也坏在路上。事发后,牛主人把出租车司机告上法庭,出租车司机不服,也要求牛主人赔偿车辆损失,法院会怎么判? (案例来源: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某出生在一个以放牛为生的家庭,王某在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父母放牛,牛群是他们家生活的主要来源。 王某将出租车司机何某起诉到法院后,经法院调解,王某和何某达成调解协议,何某赔偿王某牛死亡的损失3400元。 对这个数额,王某不是很满意,但也勉强能接受。谁曾想到,何某转个身就把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19000余元。 何某说,车辆撞到王某家的牛,车辆维修花了11110元,这个车子是他租的,每天要支付220元的租金,这次事故导致车辆13天没办法使用,车辆租赁费用合计2860元。 除此之外,如果他正常开车,每天可以挣400块,13天没有开车,损失了5200元,合计19170元。 看到何某的主张,王某吃了一惊,对方赔了他3400元,现在却要拿回去一万九,他太吃亏了。 王某意见: 涉事公路路两边的草地非常适合牛群觅食,他家祖祖辈辈都在村边的路上放牛,何某开车的时候疏于观察,把他家的牛撞死了,他才是受害人,何某倒打一耙。 涉事公路很宽,即便牛在马路中间,何某也可以从其他车道通行,不一定非要往牛身上撞。 何某的车只是引擎盖受损,坏得并不严重,不可能修那么多钱,何某谎报价格,法院不应该支持何某的主张。 何某不认可,何某提出: 马路是车走的,不是用来放牛的,交通法规规定得非常清楚,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在道路某一空间范围内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 事发时间是晚上11点左右,漆黑一片,谁都无法预判到会有牛在马路中间散步,任何人都无法及时反应,并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交警确认他不存在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行驶速度虽然是80公里/小时,但并未超速。 何某提供了汽车修理店维修单,运营出租车租赁合同、警情的证明、何某驾车撞死小水牛交通事故的证明等证据,法院会怎么判? 法院意见: 1、《民法典》第1251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饲养动物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采取合法方式进行,王某作为牛的饲养人,对“牛”有管理义务。 案发时,王某的牛为无人看护、牵拉、牵引状态,王某存在过错。 2、《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法院认为,何某驾驶时疏于观察,没有及时发现马路中间的牛,何某应该承担50%的责任。 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各项损失何某9585元。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云南,出租车司机晚上开车,行驶至某岔路口,突然看到马路中间有一头牛。由于距离太短
小蚂蚁评事
2025-03-26 16: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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