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65岁老人在广场,被一女子缠住,软磨硬泡让老人花了6万,给1岁孙女买了保险,9年后,老人要取钱,得知要等孙女80岁,才能返回本金,老人找女子想退保险,她说早不干了,找保险公司,对方说只能退4.4万,老人想全额退款,可保险公司的回复,却让他气愤不已!
2016年2月份,65岁的肖大爷在广场锻炼身体,突然,过来一女子热情的和他搭讪。
肖大爷一听是卖保险的,就没搭理她,继续溜达,可是,女子一路跟着他东拉西扯的聊天。
女子说她是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想给大爷介绍一款给孙子买的保险。
肖大爷本不想理会,无奈女子热情的很,又很会说话,硬是缠着他把电话号要走了。
然而,此后一段时间,女子天天给肖大爷打电话,软磨硬泡给他推销保险,还说有很多好处,说的天花乱坠。
肖大爷说,我一个退休职工,哪有多少钱,别说买保险了,再说,小孙女刚出生,自己也得贴补点。
女子却不罢休,当得知肖大爷的小孙女刚出生不久后,又来了精神,给他一顿忽悠。
女子告诉肖大爷,有一款便宜的保险适合他,每年交1.2万,连交5年,一共6万,等孙女18岁就能领6万助学金,在孙女25岁还能领6万婚嫁金,而且,每年还有分红。
肖大爷犹豫了很久,但是,自己算了一下,觉得比存银行划算,他还是没抵住诱惑。
2016年3月,肖大爷决定给孙女买保险,因为办这个需要监护人,所以,他把钱给了儿子,让他代自己给1岁的孙女买了保险。
当时,肖大爷先交了钱,半个月后,才拿到了保险合同。
2025年,肖大爷的小孙女上学要用钱了,他想起了买的那份保险,就让儿子去把收益取出来,再问一下啥时候返还本金。
这一问不要紧,保险公司告知,要等肖大爷的孙女满60岁,才能返30000元,还有等到孙女满80岁,再返30000元。
肖大爷知道后,差点崩溃,当初买保险为了啥?就是为了孙女上学能有钱用,这怎么要等到孩子老了才能返本金?他感觉被骗了。
肖大爷和儿子去找保险公司,对方让他找卖给他保险的业务员。
肖大爷只好找那个女子,可是,女子却说她早就不干了,而且年头太久了,保险的事记不清楚,也不承认当初她的说法了。
不过,女子还在劝肖大爷,8年后收益肯定不错的。她还说,买保险不就是想着为了多收入点,比银行利率高,能存钱。
此时,肖大爷早就不再相信女子了。
随后,肖大爷和儿子再次找到保险公司,想退了拿回自己的本金。
然而,保险公司说,那就以合同为准,合同中约定,59岁之前,按照10%返,每年大约900多,59岁以后每年返2000元。
所以,肖大爷要退保,也就能退4.4万元。
肖大爷的儿子不干了,他问:交了9年,加上补交的2年,交了11年,都是老人省吃俭用的钱,要退保才拿回4.4万,连本都不够。
更气人的是,这保险的年收益,连银行定期利息都赶不上,当初的业务员就是忽悠人。
肖大爷和儿子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本金还有利息。
但是,保险公司在3月11号给肖大爷回复,拒绝他全额退保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可以去起诉。
肖大爷也是万分后悔,自己本来没多少钱,就想给孙女攒点钱上学,可是,没扛住那女业务员的软磨硬泡,如今愣是连本金都拿不回来了。
有朋友说,我的一个保险也是,都不能说了,八十岁才可以取,卖保险的肯定是避重就轻说,坑人!
1、如果女业务员误导肖大爷,此保险能领助学金、婚嫁金,可是合同中没有,她构成欺诈吗?
《保险法》第116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女业务员和肖大爷说,每年交1.2万,连交5年,孙女18岁可以领6万助学金,25岁可以领6万婚嫁金。
但是,合同中却只有孩子60岁和80岁各返3万这一约定,女业务员也未明确告知肖大爷这一项,明显存在虚假宣传。
因此,女业务员的行为已构成欺诈,保险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肖大爷可以主张合同存在欺诈,要求撤销,并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
2、如果,女业务员存在误导行为,肖大爷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吗?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事中,肖大爷的儿子表示,如果女业务员明确告知,存进去6万元,得等到孩子60到80岁才能返本金,每年给的那点收益,比银行利息都低,那么还有谁会买这种保险?
也侧面证明女业务员存在误导行为。
若女业务员存在欺诈,使得肖大爷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合同效力将受到质疑。
如果,肖大爷能有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女业务员存在欺诈行为,那么,他有权请求撤销保险合同。
也提醒大家,在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千万别只听人说,最后还是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