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开车出门时,发现一辆车停在小区过道转弯处,男子转了好几圈,都发现无法通行,于是便下车拨打乱停车主的电话,结果拨打了几次都无人接听,因为男子着急出门,就再次准备尝试着出去。结果就蹭到了乱停车辆,男子只好报警,报警之后,警方和车主都到了。车主不仅要求男子赔偿车子毁损的费用,还要求承担误工费。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男子邵某表示,其是开网约车的,因为前一天下班时间晚,所以开车回家后就把车停在了过道转弯处,而且这个地方平时都有车辆停放,即便自己不停也会有其他人停。 第二天一早的时候,因为自己睡的太沉,没听见电话响。过了一会,就接到了交警的电话,交警表示,其车子被小区里的张某开车剐蹭了,请其到现场一起处理。 邵某赶紧跑到停车的地方,果不其然,车子的前翼子板和大灯都被蹭了,交警核实情况之后,认定男子邵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邵某现场虽然火大,一个劲的说,要不是张某乱停,也不会发生这种事。张某自己也有责任。但是交警表示,因为张某的车子当时是停止的,是邵某倒车准备出门时剐蹭的,邵某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邵某甩下一句:算了算了,反正有保险,就当自己倒霉吧。紧接着张某就把车开到了4S店,4S店确认,张某的车子右前灯,前保险杠,翼子板等均需更换或者维修,维修费用为5060元,修理时间5天。 得知这一情况之后,张某又不干了,说自己这辆车是跑网约车用的,里外里一修要5天,等于自己一周不能工作,失业了,这一周的误工损失可怎么算呢? 张某立马联系邵某,说除了维修车子产生的费用,这几天的误工费也要邵某承担。邵某一听这个,肚子里的火立马发了出来,嚷嚷着说,你张某不乱停车这事儿就不会发生,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自己承担全部维修责任,已经算是够倒霉的了,你现在又要说承担什么误工费,凭什么?协商了多次,邵某坚决不同意承担误工费,于是张某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邵某赔偿其车辆停运损失费用2500元。 在法院,邵某坚持不同意赔偿。并且一个劲的说,当天其因为急事要出门,打了张某两个电话,都是无人接听的状态。无奈之下,只好尝试慢慢出去,结果还是剐蹭到了张某的车子。 剐蹭之后就报了警,结果警方到了,张某也到了。后来交警认定自己全责,这个责任认定自己也认了,无话可说。但是让自己承担什么误工费是绝不可能的。 再说了,当天只是剐蹭了一下,只是漆面损伤了一下,并没有对车子动力系统产生伤害,怎么会修5天这么久呢? 法院经过事实认定后认为: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本案中邵某与张某签订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邵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因此对于张某车辆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失超出保险范围,则由邵某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停运损失系因车辆损害导致无法运营而产生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停运损失,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停运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具体到本案来说,张某在车辆停运期间产生的损失不属于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理赔范围,因此停运损失的赔偿责任应由侵权人即邵某承担。 因张某合法从事网约车业务,因此停运损失系其合理损失,应由邵某根据事故责任予以赔偿。 综合考虑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各项成本支出后,法院判令邵某赔偿张某运营损失共计2000元。该费用由邵某予以赔付。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关注@胡萝卜说法,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上海,男子开车出门时,发现一辆车停在小区过道转弯处,男子转了好几圈,都发现无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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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1: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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