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北京,一男子和妻子离婚后,9岁的女儿被判给了妻子,而男子却在离婚后不久突发恶疾,成为了植物人。男子卧病在床的14年间,妻子和女儿从未来看望过一次,男子的4个姐姐每天24小时轮流看守,直到男子去世。男子去世后,已经大学毕业的女儿突然站了出来,要求继承男子全部遗产,4位姐姐认为女儿未在弟弟身边尽孝,不配继承弟弟的遗产!双方因此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2025年3月26日,通州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关于遗产继承案的判决结果。 14年前,北京的李先生(化名)因为和妻子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最终二人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因为双方之间并未出现任何一方的明显过错,因此在离婚时,9岁的女儿小李(化名)的抚养权就被判给了妻子。 对于这一结果,李先生并未提出异议,因为李先生的父母先后因病去世,自己平日里工作又很忙的缘故,将女儿交给妻子抚养反而比待在自己身边要好。 双方规定,李先生每周周末都可以将小李带在身边照顾,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离婚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先生就突发疾病被送入医院抢救。 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李先生还是因为疾病的缘故,变成了植物人。 因为身边无人照顾,李先生的四个姐姐就肩负起了照顾李先生的任务。 因为植物人的特殊性质,李先生身边几乎需要24小时陪护,因此四个姐妹互相商议,轮流24小时照顾弟弟的日常护理和吃喝拉撒,至于弟弟治疗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一切都由四姐妹进行平摊。 在这14年时间里,四位姐姐对李先生的照顾无微不至,可在李先生住院期间,前妻和女儿小李却从未来过医院探望,因此四位姐姐也没有代替李先生履行扶养义务,这14年间小李也没有收到过李先生一分钱的抚养费。 虽然四位姐姐已经是无微不至的照顾李先生了,但是最终李先生还是没有醒过来,在14年后的一天深夜,李先生一声不响的离开了人世。 李先生去世后,四位姐姐就开始为弟弟筹划丧葬一事,并将李先生去世的消息告诉了14年未见的小李。 小李此时已经大学毕业了,在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后她赶回了老家,向四位姑姑支付了父亲丧葬费的一部分费用,此外还参与了为父亲挑选墓地的相关事宜。 李先生被安葬后不就,四位姐姐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小李将她们四人起诉到了法院,原因是四位姐姐打算平分李先生生前留下的财产。 李先生生前名下留有市区的一套房子和部分银行存款,四位姐姐打算将房屋售卖,之后将这笔钱和存款进行平分。 小李认为,自己作为李先生的女儿,是他唯一的第一顺位遗产继承人,因此有权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四位姑姑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一事。 四位姐姐认为,从李先生和妻子离婚到去世,中间这14年时间里,小李对李先生的病情不管不问,并未尽到任何赡养义务,因此不应当继承弟弟生前的遗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由于病情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需要长期陪护,且该陪护包括了较为严格的生活起居饮食照顾和长期的医疗费用支出。 在这种情况下,四位姐姐轮流照顾了李先生14年时间,并承担了李先生几乎所有的医疗费用和生活支出,对李先生尽到了主要的抚养责任。 虽然四位姐姐是遗产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但是她们14年时间对李先生的照顾已经圆圆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应享有继承刘某遗产分配的权利。 此外,法院考虑到李先生成为植物人时小李不过9岁,其离世时小李刚刚大学毕业,且小李在李先生去世后为其支付了丧葬费和墓地相关费用,作为刘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享有分配遗产的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留下的遗产由小李和四位姐姐平均分配继承,每人各继承五分之一的份额。 对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四位姐姐抚养植物人弟弟14年,遗产归姐姐还是归女儿?法院判了》)
“公平公正!”北京,一男子和妻子离婚后,9岁的女儿被判给了妻子,而男子却在离婚后
白羊登义文
2025-03-28 1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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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花统
已经算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