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构成犯罪吗?”30多岁的失业男子,看到街上的女模特很漂亮,苦不能成功,所以谎称自己是公司老板,声称招聘模特,然后以第二次“试镜”为由,面试女性,谁曾想到,双方沟通,警察突然出现在现场,逮捕! (来源:新晚报) 李站在酒店的电梯前,电梯门慢慢打开,她深吸了一口气,坚定地走了进去。 这是面试官第二次采访李。对方说她对自己的条件很满意,但还是需要再面试一次。至于面试地点为什么是酒店,李很清楚。 电梯门关上后,李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精心打扮的脸,精致的妆容,合身的衣服,咬紧牙关,告诉自己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 原来,大学毕业后,李找了很多工作,找不到好工作。起初,李认为她的专业肯定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但不久,李发现她错了,错得很离谱。 投出的简历沉入大海,最终进行了几次面试,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成功。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找到工作,李某非常焦虑。 “关系发生了,对吗?” "发生了,不是吗?" 警察问李某,李某不好意思回答,只是轻轻点头,让警察叹了口气。 “你现在不应该有心理负担。我们已经找到了不止一个受害者。” “我们是来救你的!” 目前,警方已逮捕陈某,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如何评价陈某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欺诈罪icon或强奸罪? 1、陈某不构成诈骗罪。 因为诈骗罪惩罚的是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只有非法占有偶像的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才能以诈骗罪起诉。 陈某骗女子的身体,不是钱,这意味着陈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素。 2、陈某构成强奸罪吗? 强奸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也就是说,强奸罪是否构成,首先取决于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其次取决于是否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这里提到的其他手段,一般是指利用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状态,违背妇女的意愿,与之发生关系。 请注意,根据类似的解释规则,只能认为“其他手段”仅限于相当或类似于“暴力、胁迫”的强制手段。 还要注意的是,暴力和胁迫似乎是客观判断,但这种客观判断不能是一般的抽象判断,而是通过调查暴力、胁迫程度、样式、手段、时间、地点等因素来判断。 说了这么多,陈某是否构成强奸罪? 事实上,这个问题应该考虑什么样的欺诈是强制性的。 也就是说,陈某利用女模特的工作欺骗了李某。有强制性吗? 为了得到女模特的工作,李同意与陈发生关系,是否属于上述“违背女性意愿”?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案件是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与对方发生性行为,对方也知道发生性行为,但因欺骗同意(承诺无效),这种情况也被认定为强奸! 然而,许多学者认为,李的承诺是否有效(同意发生关系),以及陈的行为本身是否符合强奸罪的要求,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混淆。 像陈某这样,发布招聘信息,对面试女孩进行潜规则,没有强制性,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关注@蚂蚁的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这不构成犯罪吗?”30多岁的失业男子,看到街上的女模特很漂亮,苦不能成功,所以谎
子明的趣事
2025-03-29 11:43:52
0
阅读: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