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夜时分,一女子正准备休息。当她伸手拉窗帘时,突然发现窗外有个可疑人影。出于自卫本能,她顺手抄起扫把试图吓退这个不速之客。可对方不仅没有退缩,反而试图强行闯入。面对威胁,女子用扫把进行防卫。在双方对峙过程中,入侵者意外失足,从高处坠落身亡。事后,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官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一起突发冲突在短短77秒内终结,闯入者不幸丧生,而当事人刘蔓(化名)被一审法院认定防卫超出必要限度,需支付5万元赔偿金。 对于这一判决,刘蔓坚称自己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而死者家属则认为赔偿金额过低,双方均决定提起上诉。 2021年某个夜晚,刘蔓结束加班回到家,收拾完已近深夜。因感到饥饿,她点了外卖。 当时,她在看电视,等待送餐。随后,一边用餐,一边继续追剧,本该是个平静放松的夜晚。 深夜将近一点,刘蔓正准备拉上窗帘休息,忽然阳台玻璃上紧贴着一个人形轮廓。她定神细看,顿时脊背发凉,分明是有人正隔着玻璃窥探。这个不速之客究竟意欲何为? 刘蔓抄起扫帚冲上前,想吓跑窃贼。没想到对方身手了得,一把攥住拖把杆,凶神恶煞地瞪着她。 人在极度害怕的时候,头脑很难完全清醒,这时候要求他做出恰到好处的自卫动作,确实不太现实。 就在双方对峙的紧张时刻,刘蔓突然爆发出一股狠劲,全力推向对方。歹徒被这突如其来的力道冲得站立不稳,还没来得及稳住身形,脚下一滑便失去平衡,整个人从高处跌落,最终因伤势过重丧命。 刺耳的警笛声划破空气,几名警察迅速控制住刘蔓并将她押上警车。没过多久,检察机关就以她出手过重构成防卫过当为由,正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刘蔓的行为存在一定合理性,但防卫措施明显过当,导致小偷身亡。尽管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仍需支付5万元民事赔偿。 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审判出现转折。 主审法官认为,当事人刘蔓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范畴。从心理学层面分析,当人处于极度恐慌状态时,其判断力和控制力都会显著减弱。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苛求当事人精确把握防卫强度,显然不符合人之常情。 当一个人身处危险情境,本能地做出自我保护的行为,这是人之常情。 这种反应属于正常的生理和心理机制,不能简单地判定为防卫过度或过失致人死亡。 这种情况下,歹徒面对住户的阻拦非但没有逃跑,反而试图强行闯入,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盗窃的范畴。此时对方的身份已经从窃贼升级为具有攻击性的危险分子,可能对屋内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刘蔓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需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她的防卫行为与小偷的死亡结果存在一定关联,因此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作出最终裁决,要求刘蔓向入室行窃者的家人支付三万元赔偿金,这一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不可再上诉。 这种判决是否算和稀泥先放一边,但客观上确实纵容了恶行。小偷虽丢了性命,家属却能拿到赔偿金,等于变相让盗窃得逞。这种不良风气绝不能助长! 法律不该苛求人们在自卫时做到分毫不差。与其纠结防卫行为是否精准,不如优化法规,制定更贴合实际情况的评判准则。毕竟人在危急时刻的反应,往往出于本能而非理性计算。 刘蔓的遭遇让人深思,特别是对独自生活的女性来说,连带敲响一记警钟。 确保安全不能只靠设备。装警报、摄像头固然重要,但关键是要有全套应对方案:提前熟悉撤离路径,遇险时冷静记录现场情况,第一时间联系警方。记住,人身安全永远比财物更重要。 简单来说,真正的自我保护并非靠武力对抗,而是优先选择避免冲突。最高明的防御是懂得退让,在能够不反击的时候保持克制。 现实中有种奇怪的现象,一旦发生冲突,人们往往会偏向看似弱势的一方,甚至认为伤亡者天然占理。这种观念下,就算我们合理自卫,也可能惹上意料之外的纠纷。
山东,深夜时分,一女子正准备休息。当她伸手拉窗帘时,突然发现窗外有个可疑人影。出
博仑有意思
2025-03-29 1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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