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妻子与人私奔,并为其生了孩子,丈夫起初以为其只是离家出走,默默养育2位女儿14年,后来得知妻子重婚,怒而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然而此案历时6年,法院方才判处妻子支付2万余元抚养费,平均每月才80元钱,丈夫不服,一路上诉到省高院…… 今年51岁的丁先生是山西人,1993年与小自己4岁的女子王某结婚,“他俩婚后有了两个女儿,老大1996年出生,小女儿2003年出生。” 2007年初,妻子离家出走,一直联系不上。为了养活两个孩子,丁先生一边打工,一边靠年迈的母亲帮忙照顾女儿。那一年,大女儿11岁,小女儿才4岁。“她走了,连个电话都没打回来过。”丁先生回忆道。 他本以为妻子只是一时赌气,没想到2008年,王某竟向法院起诉离婚,甚至在法庭上否认两人的婚姻关系。 2016年,丁先生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并发现她已重婚。经过多次诉讼,2022年,丁先生向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大女儿和小女儿共计21年的抚养费,共计100500元。 可是让丁先生没想到的是法庭上的法官竟然只判了21444元的抚养费,这些钱均摊下来每个月一个孩子就只有80多元。丁先生说就这法官还说是同情他才这样判的。丁先生表示自己是按照每个月每个孩子不超过500元算的。 这场判决,争议的核心在于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丁先生主张按每月500元的标准计算21年抚养费,但法院以“结合当年本地实际经济情况”为由,将总额定为21444元,平均每个孩子每月仅80余元。丁先生提供的学费证明因缺乏佐证未被采纳,法官称“子女已成年”是裁量因素之一。然而,王某从未提供收入证明,法院也未明确“当年经济水平”具体指向哪一年。 但“当时”究竟指向何时?王某离家时的2007年、重婚定罪的2018年,还是女儿成年的2021年?判决书未予明确,丁先生提供的学费证明也因开具时间滞后被认定“证据不足”。法律对“抚养费合理性”的裁量标准,在此案中显得模糊而机械。 在这个过程中,丁先生不仅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还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他始终无法释怀的是,王某作为母亲,竟然如此不负责任地抛下女儿。而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似乎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女儿们的实际需求和丁先生的艰辛付出。 丁先生的故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网友们纷纷表示同情和支持,希望丁先生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信源:华裔网 链接:https://www.sohu.com/a/876510948_119659 信源:大风新闻
山西,一妻子与人私奔,并为其生了孩子,丈夫起初以为其只是离家出走,默默养育2位女
苍穹行
2025-03-31 22:31:24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