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良人贱民奴婢,古代女性命运飘摇

易容谈文学 2025-04-01 15:03:02
“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 / 《红楼梦》葫芦案里甄英莲的故事,是全书寓言式的引子,揭示古代宗法社会中法律对女性的残酷无情。“葫芦案”里的“葫芦”为当时民间俗话,是糊里糊涂的意思。这就是曹雪芹眼中的人间世,一个坏透了、没有任何指望的世道,世风变坏了,真有才学气节的士人会隐退,不愿出来做官,没有真才实学、假话连篇的人却混得顺风顺水。“甄士隐”和“贾雨村”代表两种完全不同的读书人。假话连篇贾雨村,造就了甄英莲的悲苦命运。 • 甄英莲被迫成为贾府丫鬟,她的命运实在太让人同情。中国古代自唐代开始,法律上就系统区分两种人:良人和贱民。“良人”就是自由人,在清代包括军(军户)、民(一般百姓)、商(商人)、灶(灶户,设灶生产盐的工匠)四种不同职业的人;史学家瞿同祖指出,贱民主要包括官私奴婢、倡(娼妓)、优(优伶)、皂隶(衙门里的差役),不仅本人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他们的子孙也永远不能参考,即便子孙过继给了良人,也不能参考。 - 贾府里的奴婢就属于贱民里的一种。当时官府或私人所有的奴婢主要是战俘、罪人和卖身贫民。晴雯最初也是荣国府家人赖大用银子买来的(第七十七回)。 • 薛蟠的正妻夏金桂,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她连自己名字都要别人避讳,丫鬟仆人一不小心说出了“桂花”“金桂”这样的字眼,都要被她责罚打骂。一赌气要香菱卖了,幸好薛宝钗替香菱说情,说让香菱跟着自己,不要再卖她了。香菱孤苦无依,正是清代女奴婢的境遇,而且她们的法律地位比起男奴婢更为低下。 - 清代奴婢买卖分为两种,“红契”和“白契”。“红契”就是买卖经过了官府的认可,卖身契上盖了官府的印章。“白契”是民间私相买卖的,卖身契没有到官府盖印,也没有造册登记,法律上不视为贱民而视为雇工人,也属于良人,主人对他们不享有法律上特权。但这条法令主要是适用于男性奴仆。 - 《红楼梦》里鸳鸯、小红都是贾府的家生奴仆,是世代在贾府为奴的。“红契”奴婢是绝对的贱民,他们的买卖得到了官府批准,主人对他(她)享有一切法律上的特权,法律上不允许赎身。婚姻由主人决定,生下的孩子仍然是主人家的奴仆,称为“家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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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前尘无觅

前尘无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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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7:17

晕低!英莲是贾府丫鬟?看来我认识的字有限[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