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三,赔偿1654500元!”北京,男子花55万余元购买了一辆行驶里程仅有

戒梦羽 2025-04-01 16:15:36

“退一赔三,赔偿1654500元!”北京,男子花55万余元购买了一辆行驶里程仅有7100多公里的二手精品汽车,之后却查出车子竟然是“全损事故车”,于是起诉汽车销售公司,要求 3 倍赔偿,但销售公司辩称对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并不知情。 (来源:光明网) 金先生一直心仪这款车,但新车价格着实高昂,让他一直犹豫! 作为该品牌车辆的官方特约经销商,工作人员向金先生推荐了一辆精品二手车。这辆车里程数极少,仅 7100 多公里,而价格相较于新车,便宜了很多万。 销售公司还信誓旦旦地承诺,此车没有遭受过重大损伤,也未曾进行过重大改装,并且已经通过了官方认证二手车的 110 项标准检测。车上醒目地贴着官方认证的二手车标识,看起来品质有保障。 金先生听了销售的介绍后,心动不已。他很快与销售公司签订合同,付清款项,满心欢喜地把车开回了家。 可是,好景不长。车子开了没几天,金先生就发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异常抖动等问题。 他赶忙将车送去专业机构检测,检测结果让他目瞪口呆——销售公司卖给他的所谓“精品车”,竟然是一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全损事故车”! 金先生觉得自己被销售公司当成傻子一样糊弄,这完全是严重的欺诈行为。 愤怒的金先生一纸诉状将汽车销售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车辆,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得 3 倍赔偿。 面对金先生的诉求,汽车销售公司辩称,这辆车是他们从别处高价收购而来的,他们对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事故并不知情。 但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其退还金先生车辆,并给予 3 倍赔偿。 汽车销售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他们坚称在将汽车销售给金先生时,确实不知道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事故。 二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参考了商务部发布的《二手车交易规范》。 该规范明确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涉案的汽车销售公司作为某品牌汽车的特约经销商,有义务也有能力了解涉案车辆可能存在的重大瑕疵。 从该品牌汽车官方网站的宣传来看,其特约经销商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能够辨别车辆是否属于重大事故车,是否进行过改装。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二审法院最后认定,汽车销售公司在与金先生达成交易的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这一行为侵害了金先生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维持原判,认定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合同,汽车销售公司退还金先生购车款551500元,并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1654500元!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我不太理解,花55万买车的人,怎么会喜欢二手车? 也有网友说,支持法院判决!做二手车生意的都会自己验车,肯定不存在不知情,尤其是这种几十万的货! 还有网友说,把一个全损车欺骗消费者,只赔偿是不够的,这种企业要重罚,甚至关停,太恶劣,整个二手车市场就是被这种人搞坏的。 我认为法院判定正确。法律的重要作用不仅是判罚,更是警示那些敢于挑战法律道德的人。 关键在于卖方是品牌认证二手车,法院认为其应具备辨别能力。如果只是个人或普通二手车商,那就不一定了,估计也就退车退款了。 但还是希望法院都照这个案子办理,法律面前要平等。希望多一些这样的法官,能够公正严明的对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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