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的妻子去世后, 留下两套房与大额存款,总价值1千万左右。由于妻子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将由男子以及丈母娘继承。岂料,男子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声称这是两人的孩子,要求分割遗产,未果后将丈母娘告上了法庭。可丈母娘却质问男子:女儿患有不孕症,孩子是从哪里来的?法院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悉,男子沈某与林某在两年前登记结婚,不过在婚后,两人始终没有怀上孩子。两人遂决定到医院进行检查。
结果,医院还没找到林某不怀孕的原因,却发现了林某患有癌症。
遗憾的是,即便林某经过治疗,依旧不幸病亡。
林某离世后,留下了两套房子以及大额存款,总价值超过千万,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沈某与林某的母亲刘某,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平分林某的遗产。
岂料,就在这个时候,沈某却抱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找到刘某,声称这是与林某的孩子,要求平分林某的遗产。
刘某简直不敢相信,女儿明明患有不孕症,孩子是从哪里来的?
可沈某辩称,这是做的试管婴儿,自然有权继承林某的遗产。
遭到拒绝之后,沈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三方平分遗产。
沈某所依据的,正是《民法典》第1127条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平分遗产。
可刘某却辩称:
第一,沈某与林某结婚两年一直没有孩子,基本可以确定林某患有不孕症。
第二,沈某声称孩子是试管婴儿,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与 林某存在血缘关系。
第三,林某生病住院期间,一直都是刘某照顾,从来没有听林某提起此事,刘某有理由对此事实存疑。
法院怎么判?
本案的关键在于,孩子与林某是否有血缘关系。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同样,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权上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平等地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资格。
也就是说,只要是证明孩子与林某存在血缘关系,孩子就有权继承林某的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中对“父母”的范围做了明确界定,包括孩子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生父母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自然的父母子女关系,而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是基于领养、缔结婚姻等法律行为而产生的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而如何确定是否具备亲子关系,在《民法典》中也有相关的规定,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必须是“亲生的”,只有存在这种血缘关系,才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如果无法确认是否有血缘关系,司法鉴定中的亲子鉴定不失为有效的途径。
可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具体到本案,因为林某已经去世,丧失了亲子鉴定的条件,而沈某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沈某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综上法院判决,沈某举证不能,认定孩子不具有继承权,驳回沈某的诉求。
对此你怎么认为?
用户10xxx12
娘死了跟姥姥去做鉴定啊,她又没死
用户10xxx12 回复 04-02 18:26
只要证明孩子是她的孙辈就行了
笨笨塔格
记得白银强奸杀人案是做DNA发现凶手父系同族匹配上后,再找到凶手。不知母系是否也能通过DNA来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