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住在陵园附近的大妈,看到有人拎着水果来祭拜祖先,放下水果就走了,大妈看着那些水果突然有了个想法,她竟然拿着4个大袋子,将那些水果都装起来,然后光明正大地走了,这一幕却被来祭拜的人看到了,他觉得大妈实在不道德,于是他做了一件事,他想让大妈羞愧。
(来源:株洲发布-2025.04.06)
据株洲媒体报道,4月5日清明假期,不少人一大早就带着水果、鲜花前往祭拜祖先。如今,文明祭拜蔚然成风,人们将水果和鲜花供奉在祖先墓前,任由鸟儿啄食或自然枯萎。大家觉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毕竟生活条件好了,让祖先也尝尝鲜水果是应该的。
然而,这一幕被一位大妈看在眼里。她发现,这些用来祭拜的水果都非常新鲜,尤其是有钱人家,买的水果价格不菲,甚至有些品种是很多人都没见过的。大妈心想,这些水果就这么烂掉太可惜了,反正祭拜的人放下就走了,自己拿走也不会被发现。
于是,大妈胆子越来越大,干脆拿了四个大袋子,一个墓碑接一个墓碑地捡水果。看到每个墓碑前都堆满了水果,她乐开了花,甚至后悔没多带几个袋子。不一会儿,四个袋子就装得满满当当。
大妈拎着沉甸甸的水果回家了,路上还琢磨着,这么多人来祭拜,水果根本拿不完,说不定下次还能再来拿。至于她后来是否真的再来,不得而知。但大妈拎着四袋水果离去的背影,被一群前来祭拜的人看到了,他们心里五味杂陈。这些水果刚刚供奉完祖先,转眼间就被大妈拿走,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刚刚供奉的水果,不到两个小时就被大妈拿走了。如果他们知道,心里肯定不是滋味。再看看自己祖先墓碑前的水果,他们担心自己一转身,大妈也会把这些水果拿走。这些水果是用来祭拜祖先的,就这么被大妈拿走,他们担心自己的心意还没传达给祖先,就被大妈破坏了。
他们认为,这些水果可以自然腐烂,也可以让鸟儿吃掉,鲜花就让它自然枯萎,到时候再来清理就行。但如果这些水果不到两个小时就被大妈拿走,他们实在难以接受。
更让他们担心的是,如果大妈反复来拿这些水果,她一个人肯定吃不完。如果她拿去卖,那真是对祖先和消费者的不尊重。于是,有人拍下了大妈拿供果的行为,让大家评评理,大妈的行为到底是对是错。
有人认为,祭拜祖先的水果,心意到了就行,拜完之后应该把水果拿回去,这样大妈就不会来拿了。也有人觉得,如果大妈生活困难,确实需要这些水果充饥,那么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毕竟这些水果放着也是浪费,不如给大妈吃了。
但也有人担心,大妈可能会把这些水果拿去卖。毕竟她一下子就拿走四袋,还有可能回来继续拿,数量一多,她肯定就可以拿出去卖了。如果大妈真的这么做,那么她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对于祭拜祖先的人来说,他们拿水果祭拜是一种心意。如果他们刚走,大妈就来拿走这些水果,那显然有违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我们有祭拜祖先的传统,水果作为纪念祖先的心意,如果短时间内被大妈拿走,那肯定会让祭拜的人心里不舒服。因此,大妈的行为确实有违公序良俗。
如果大妈只是饿了,拿这些水果充饥,那么我们可以理解。毕竟这些水果放着也是浪费,不如给大妈吃了,还能帮助一个人。但如果大妈一直来拿这些水果,数量一多就拿出去卖,那这个行为就构成了盗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为这些水果属于祭拜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他们可以自行处置这些水果,大妈不能擅自拿走。
那么,你对大妈拿走供果的行为有何看法呢?
陈建国
不捡白不捡!
仙哥
他觉得大妈实在不道德,于是他做了一件事,他想让大妈羞愧。怎么让大妈羞愧了,大妈最后怎么着了,人家活着滋润着呢!还学人家写新闻,扯半天说不出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