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各位看官,今儿咱们聊聊那青岛的交通风云,一桩小事儿愣是搅动了江湖风云,让人不得不感慨,这年头,连马路上的争执都能上热搜,咱们的法律界,哦不,是“大法党”,似乎也得来掺和一脚。
话说那青岛女司机,逆行不说,还下车动粗,本以为这会是个“路怒症”的典型案例,结果警方一纸行政处罚,愣是把事儿给轻描淡写了。更绝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某位“知名”教授陈碧女士,站出来一番解读,愣是把这逆行打人解读成了“主观无意”,仿佛女司机是受害者一般。这剧情反转,比好莱坞大片还刺激!
“恶人逍遥法外,法律成了摆设?” 这话一出,网友们的情绪瞬间被点燃,纷纷质疑:这法律到底是保护谁的?难不成真成了某些人的“私人订制”?
咱们得说,陈教授这波操作,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作为法学界的“大咖”,她本该是法律的守护者,结果却成了“大法党”的代言人,试图用她那套“独门秘籍”来影响司法公正。这哪是教授啊,简直是“搅局高手”!
“无事生非不是必要条件,借故生非也能定罪!” 法律界的同仁们纷纷站出来,用专业知识给陈教授上了一课。他们指出,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并非那么简单,女司机的行为完全符合借故生非的情形,更别提她那一系列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了。
青岛警方这回也是够“勇”的,居然敢引用陈教授的观点来为自己的处理结果辩护。这不明摆着告诉大伙儿:“我们不懂法,但我们有专家撑腰!”这种态度,简直就是对法律的极大亵渎。
“学术自由不能成为乱法的借口!” 我们得明白,学术研究是为了推动社会进步,而不是为不法行为开脱。陈教授这番言论,显然已经超出了学术研究的范畴,直接干预了司法实践。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更伤害了公众的信任。
当然啦,咱们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人。学术研究和法律实践之间确实存在张力,但关键在于如何找到平衡点。或许,建立更为畅通的沟通机制,让学界的合理建议能够通过正当途径影响立法,这才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至于青岛案件本身嘛,咱们还是得回归法律本身。如果女司机的行为真的不构成犯罪,那就从法条出发进行详细说明;如果构成犯罪,那就依法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服众息争,维护法律的公信力。
啊,咱们得提醒一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别拿“大法党”的幌子来忽悠人! 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试图削弱法律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谴责。咱们得一起努力,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大地,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法律的庇护下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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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陈碧教授长的好像烂壁啊。
搞不好是间谍故意搞乱社会秩序
教授就是会叫的野兽。
学术腐败.学阀黑暗更应是重拳打击的对象,它极大地阻碍了科技进步,给知识文化界制造不公平。
最恶心的就是小编这种揣着明白装糊涂。恶人逍遥法外与恶人未得到严惩,这两者意思一样吗?赤裸裸的带节奏。
以后打人和逆行都要参考山东青岛崂山警官案例来判
砖夹叫兽
懂法就是好,句句在理![点赞][点赞][点赞]
崂山逆行打人门事件,必须严肃处理 !?不然有些女人开车就是这么无法无天 !?还以为自己很牛逼 !?
本身屁大点事让网络法氓编辑无现放大
真的。这教授是怎么当上的啊?
青岛警察雷厉风行、处罚太快、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教育和医疗领域太乱了,需要来一次严打运动,像陈逼这类贱人应该好好查一查其来历,一定会有大收获
全都是打拳的
小编你的名字叫小便么?!装逼带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