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统论第一章——第一节简单构成法则

齐甲斌啊 2024-10-23 11:29:00

三、对立与矛盾的互变法则

事物辩证法认为,命题“非负即正”是不正确的。其意思是说,一个数如果不是负数,就一定是正数。而零数既不是负数,但也不是正数,显然命题“非负即正”是不对的,但错在哪里?答案是错在非负数中,不仅包括正数,还包括非正数也非负数的零。

究其根源,这个错误是因为把对立统一与矛盾统一混为一谈所造成的。之所以混为一谈,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没弄清楚两者的本质区别:对立统一是“三位一体”的,除了对立两方面,还包含中介面,即对立不排中。矛盾统一是“二位一体”的,只有正反两方面,没有中介面,即矛盾排中。

1、对立与矛盾的正反互变法则

对立、矛盾等两类结构之间的互变法则,包括矛盾扩充为对立的扩张律,以及对立简并为矛盾的简并律在内。

由此可见,在事物辩证法中,我们不仅发现了矛盾与对立统一的本质区别,解决了长久以来将两者混为一谈的逻辑思维痛点,还发现了两者互变的定律,我们将其命名为齐氏互变律。

例1、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金刚经·离相寂灭》

译文:如来所得的佛法是:既无实相,也非虚相的佛法。倘若菩萨心中执着于佛法而去布施,就好比一个人走进黑暗之中,什么也看不见;倘若菩萨心中不执着于佛法而去布施,就好比一个人走进光明之中,眼睛能看清一切。

2、对立简并为矛盾

在事物辩证法中,我们不仅把矛盾事物与对立统一事物及其语言描述进行了严格区分,而且还找到了它们之间相变的上述法则。下面以“数”、“物质”等事物为例,予以分析说明。

1)对立“数”的简并

比如“数”可一分为三为:正数、负数和零。依据上述三个简并定律可简并为三种一分为二的“数”:

(1)依据否定中对律简并为:正数、非正数。非正数并不完全等于负数,还包含零。即零是非正数,但是零也是非负数。

(2)依据否定中立律简并为:负数、非负数。非负数并不完全等于正数,还包含零。即零是非负数,但是零也是非正数。

(3)依据中庸律简并为:零、非零数。非零数既包含正数,又包含负数;但是零,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也就是说,零的确是“非正非负”的数,但两个绝对值相同的正、负数相加等于零,所以说零也是“亦正亦负”的数。

由此可见,零则是矛盾统一的中介数,其正面是“亦正亦负”,其反面是“非正非负”,是正反两方面的矛盾统一。

2)对立“物质”的简并

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物质也不例外。物质是正负物质对立统一的事物,可依据原子核是否带有正能量,将物质一分为三为:立面“正物质”(简称物质)、对面“负物质”和中介面“中性物质”。物质,也可以一分为二为矛盾事物,可通过上述三个简并律,将正负对立统一的物质,简并为矛盾统一的正反物质等。

(1)正反物质。依据肯定中立律:肯定立面和中介面,否定对面。即矛盾的肯定正面“正物质”等于对立统一的立面“正物质”加中介面“中性物质”,合称为“正物质”。矛盾的否定反面“反物质”等于对立统一的对面“负物质”。不难看出,对立统一的物质可通过“肯定中立律”简并为正反物质,而正反物质之间是非对称性的,正物质明显比反物质多一些中性物质。

(2)明暗物质。依据否定中对律:肯定立面,否定中介面和对面。即矛盾的肯定正面“明物质”等于对立统一的立面“正物质”,矛盾的否定反面“暗物质”等于对立统一的中介面“中性物质”加对面“负物质”。

(3)中性物质、非中性物质。依据中庸律:肯定中介面,否定对面和立面。即矛盾的肯定正面等于对立统一的中介面“中性物质”。矛盾的否定反面等于对立统一的对面“负物质”加立面“正物质”,合称为“非中性物质”。

对立统一的事物可简并形成矛盾统一的事物,就好比是一张纸条,有上下两面(正负面)和断面(中介面)。扭转180度,两头粘连成莫比乌斯环,就剩正面和断面即正反两面。比如正物质元素,选择对面“负电子”、中介面“中子”和立面“质子”等三方面构成对立统一体,并依据“否定中立律”简并为,正面负电子围绕反面中子和质子简并成的正能原子核旋转的矛盾统一体后,才进入稳定的演化阶段。

由此可见,对立统一的事物是不稳定的,要向矛盾统一的事物简并后才能进入稳定演化阶段,简并过程遵循三个齐氏互变律。

3)对立“善恶”的简并

有关善恶、美丑和真假等对立统一的元辞,如何简并为善、非善,美、非美,真、非眞等矛盾统一的元辞的问题,本质是相同的,下面以人性的善恶为例,予以分析说明。

人性,依据从属于善恶程度的不同,即依据隶属于善度的不同,可一分为三为:坏人、大众、好人。加上三个极点则为:恶鬼、坏人、大众(婴儿)、好人、善神。还可细分出较好的人和较坏的人,显然神和鬼是人性善恶的对立两极。

绝对善的人是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是神是立极,而不是现实中的人,是人绝无完人;绝对恶的人,是鬼是对极,也不是现实中的人,是人至少还潜在着一点良心。可见对立两极都不是现实中的人,而且善之极必恶,恶之极必善,物极必反,所以神鬼相连。

人性是介于神鬼两极之间的,有好人,有坏人,还以大众为主,呈现泊松吊钟分布。而且好坏之间,无时无刻无不处在相互转化的变动之中。那么,为什么说某人是恶魔或救世主呢?这是因为人非草木,岂能无情?爱恨至极便把人推向神鬼两极,才有恶魔和救世之说,实为感情用事和移情所致,并非客观公正。

进一步而言,对立统一的“人性”同样可依据齐氏三个简并定律,简并为矛盾统一的“人性”。

(1)依据否定中对律简并为:正面“好人”,反面“非好人”。而非好人,并不全是坏人,还包括大众在内。把非好人等同坏人,至少可以说是不完全正确的。

(2)依据否定中立律简并为:正面“坏人”,反面“非坏人”。而非坏人,并不全是好人,还包括大众在内。把非坏人等同好人,同样可以说是不完全正确的。

(3)依据中庸律简并为:正面为亦好亦坏的“大众”,反面为非坏人、非好人的“非大众”。肯定正面为中介面“大众”,就像是莫比乌斯纸环的断面;而否定方面“非大众”,既有好人,还有坏人,就像是莫比乌斯纸环的正面。对立两面坏人和好人都在矛盾的否定反面上。而把非大众等同好人或等同坏人,同样可以说是不完全正确的。

3、矛盾扩张为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事物简并为矛盾事物才能稳定演化,同样矛盾事物量变积累到质变,就突变扩张为对立统一事物。以推测明天天气情况为例,矛盾的两方面就为:可能、不可能。对立统一的三方面为:晴(立)、阴(中)、下雨雪(对)。

1)依据否定中对律,矛盾的肯定正面“可能晴”等同对立统一的立面,矛盾的否定反面“不可能晴”,就扩张为对立统一的中介面“可能阴”和对面“可能下雨(雪)”。而“可能阴”和“可能下雨(雪)”又都包含在“不可能晴”中。

2)依据否定中立律,矛盾的肯定正面“可能下雨(雪)”等同对立统一的对面,矛盾的否定反面“不可能下雨(雪)”,就扩张为对立统一的中介面“可能阴”和立面“可能晴”。而“可能阴”和“可能晴”又都包含在“不可能下雨(雪)”中。

3)依据中庸律,矛盾的肯定正面“可能阴”等同对立统一的中介面,矛盾的否定反面“不可能阴”,就扩张为对立统一的对面“可能下雨(雪)”和立面“可能晴”。而“可能下雨(雪)”和“可能晴”又都包含在“不可能阴”中。

4、“非此即彼”命题正确吗?

下面我们再举语言变量“彼此”来描述事物结构的例子,来探讨“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命题的正确与否。

当“彼此”用于描述诸如有无、虚实、是非等等矛盾事物的正反两个方面时,由于矛盾排中,“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都是正确的。比如开关逻辑,对应0,1逻辑,非开即关或非关即开都没错。

当“彼此”用于描述诸如真假、善恶、美丑、阴阳、刚柔、正负等等对立统一事物的对立两个方面时,由于对立统一存在中介面“亦此亦彼”。在这种情况下,“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都是不完全正确的。所以,薛定谔的猫处在“亦此亦彼”的中介状态,也就见怪不怪了。

总之,对立统一和矛盾统一是有本质区别的,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还有就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它们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转化遵循三个齐氏互变律

四、一致性描述法则

从前面对事物的语言描述中,不难发现,语言描述具有特殊性、模糊性和多义性。不像符号表达具有普适性、准确性和同一性。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非要用符号模型来研究事物运动发展形态、规律的原因所在。

1、一致性描述法则

通过一致性的同态等同相变,使准确同一的辩证符号,显而易见的直观图示,完备多层的卦象描述,以及定性的语言描述相结合,三位一体的纵横描述,从而全面的展示出宇宙万事万物运动发展的各个层面的完备形态及其规律。

比如说孔雀开屏时,从前面看,多数人会认为是美的。从后面看,多数人会认为是丑的。从上往下看,前后都能看到,又美又丑;前后都看不到,非美非丑。

在上述孔雀开屏的审美事件中,我们用美的、丑的和又美又丑、不美不丑等语言来描述孔雀开屏,并从不同角度对其美丑予以定性。我们称描述孔雀开屏并对其定性的“美的、丑的”等语言表达为语言变量。

更一般的讲,语言变量的值是语言中的词或句,存在基础的语言值,称其为元辞,如上例中的“美丑”,就是审美语言变量的元辞。而语言变量的辞集,则是由语言变量的元辞,加上程度词、否定词等构成的。比如在审美中,以“美丑”为元辞,其语言变量的辞集为:极美,较美,亦美亦丑,不美不丑,较丑,极丑。而且“美丑”无时无刻无不处在相互转变中。存在中介正面:亦美亦丑,及其反面:非美非丑。

2、语言变量的元辞

语言变量的元辞,依据是否排中可分为两种:对立的元辞、矛盾的元辞。定义不排中的元辞,称其为对立的元辞。比如真假、善恶、美丑、阴阳、刚柔、正负等等都存在中介面,因而皆为对立的元辞。

定义排中的元辞,称其为矛盾的元辞。比如有无、虚实、是非、可能不可能等等都不存在中介,因而皆为矛盾的元辞。

一般来讲,在描述事物形态的语言变量中,有对立的元辞,就不用矛盾的元辞,因为矛盾排中,而不是最基本的语言值。若无对立的元辞,只能选择矛盾的元辞,作为最基本的语言值。如概率就无对立的元辞,其矛盾的元辞:可能不可能,就是其元辞。

虽然语言描述具有形象生动性,但也存在特殊性、模糊性、多义性等不足。所以,我们必须用符号、图示等事物辩证法的符号语言来优势互补。事物辩证法的语言变量的值,是语言中的符号和阴阳鱼图,用X表示事物,用Y表示与X相关互系的另一事物,无论事物是X、Y或Z等等,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不论是简单的或是复杂的。

另外,我们还用卦象来描述事物,所用语言变量则是阴、阳爻符,以及汉代杨雄所创的中介爻符。可见基础爻符有三个:阳爻、阴爻、中介爻。这三个爻符是卦象的元辞,阴阳爻是卦象的对立的元辞,中介爻是卦象的统一元辞。因而卦象也是阴阳爻对立统一的,无阴阳爻的对立互变,就无中介爻的统一。用这三个爻符就能从简单到复杂的勾画出所有宇宙万事万物的各个层面的卦象及其演变规律。

综上所述,语言描述具有特殊性、模糊性和多义性,是定性的,需定量描述来补充;逻辑符号、图示描述具有普适性、直观性和同一性;卦象描述具有完备性、多层性和现象性。三种描述方法优势互补,相得益彰,才能将本宇宙中的一切,从简单到复杂的,“三位一体”的展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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