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十个著名变法!

墨色山水绘清风 2024-12-18 16:42:10

(一)商鞅变法

了解历史的都知道,商鞅在秦国其实进行了两次变法,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是: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让秦国的战士们战斗力大大增强;重农抑商,奖励耕织,促进了秦国经济的发展;普遍推行县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便于管理和征兵;统一度量衡制,方便了经济交流。

第二次变法中商鞅建议将秦国的都城迁到咸阳,仿效中原各国都城规模建造宫殿;废除井田制,分授土地,进一步确立土地私有制;普遍推行县制,在全国设四十一县,完善地方行政体系;统一度量衡制,颁布标准度量衡器;整理军赋,提升秦国军事实力;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改变落后习俗。

(二)周世宗改革

后周世宗柴荣在位期间进行了一次全面改革,政治上,澄清吏治,严明赏罚,惩治贪赃,倡导节俭,力戒奢华,经济上,鼓励逃户回乡定居,减免各种无名科敛,安抚流民,招民垦殖逃户田,编制《均田图》,派遣使者分赴各地均定田租,查实隐匿耕地,使之均摊正税;废除曲阜孔氏的免税特权;动员民众兴修水利,疏浚漕运;停废敕额外的寺院3万余所,敕额外僧尼一律还为编户,禁私度僧尼;收购民间佛像铜器铸钱,缓解了唐末以来长期缺钱的局面,军事上,整肃军纪,处决临阵溃逃并劫掠辎重的禁军大将及中级将校70余人,裁汰老弱,选募壮勇,组成精锐的中央禁军,除了这些以外,周世宗还修订刑律,修订历法,考正雅乐,广搜遗书,雕印古籍。

(三)北魏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改革是一次汉化改革,内容包括迁都洛阳,使北魏更接近中原文化中心;实行均田制,把国家掌握的无主荒地分给农民,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推行汉化政策,如胡汉通婚,孝文帝亲自带头娶汉族姑娘;改讲汉语,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必须讲汉语,三十岁以上稍年长的给予学习时间;改姓氏,鲜卑贵族改汉姓,孝文帝改姓元;改籍贯,都改成河南人;改用汉王朝的祭祀礼仪,尊孔。

(四)管仲变法

管仲变法从经济上实行“相地而衰征”,即按照土地的肥瘠程度征税;鼓励贸易、促进生产,由官府铸造货币,调剂物价,并设置盐铁官,实行盐铁专卖,增加财政收入,从政治上基本维持国野分治的制度,各级设官治理,严格实行士农工商分区定居制,不许杂处、迁徙;整顿行政管理,“叁其国而伍其鄙”,将国划分为21乡,士居15乡,工居3乡,商居3乡,分设3官管理;将鄙野分为5属,设立5大夫、5正官分管,从军事上实行政军合一的制度,对国家常备军士定期操练,使其成为一支强大的战斗武装。

(五)李悝变法

李悝在魏国废止世袭特权,根据能力选拔官吏,取消旧贵族世袭俸禄,招募贤才,发展生产,实行尽地力、平籴法,鼓励老百姓垦荒,允许土地私有买卖,对国家境内的土地进行测评,制定合理税收政策;在粮食成好的时候,政府以平价收购余粮作为储备,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护农民利益,实行法治,著成《法经》,对国家法令、政府职能、官员升迁奖惩、军功奖励等做了完备规定。

(六)申不害变法

申不害在韩国强调君主统治之“术”,他主张通过加强君主的统治手段来限制贵族特权,整顿吏治,提高行政效率,意思就是说,要注重运用权术来驾驭群臣,使君主能够更好地掌控国家政权,同时也加强了中央集权。

(七)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在政治上实行考成法,明确职责,严格考核,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在经济上推行一条鞭法,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合并为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简化了税收制度,增加了财政收入;在国防上,加强边防建设,任用名将戚继光等镇守边关。张居正改革在一定时期内使明朝政治有了转机,经济得到发展,边防得以巩固,可让人遗憾的是,在张居正死后,改革措施被逐渐废除。

(八)吴起变法

吴起在楚国对政治、法律、军事进行了改革,政治上,打击旧贵族势力,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法律上,制定严格的法律,加强对官员和百姓的管理;军事上,训练新军,提高军队战斗力,吴起变法使楚国在短期内强盛起来,但由于触动了旧贵族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最终,在楚悼王死后,吴起被旧贵族杀害,变法失败。

(九)金世宗改革

金世宗改革注重发展经济,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农业生产;整顿吏治,选拔贤能,打击贪污腐败;推行与民休息的政策,稳定社会秩序,被称为 “大定之治”。

(十)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包括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保甲法、将兵法等,可惜的是,王安石变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用人不当、部分措施执行走样等,引起了很大争议,最终也是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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