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刚离婚父母就让她3万将120平的房子过户给弟弟当婚房

南方老纪 2025-01-21 14:19:53

对于一个刚刚经历离婚创伤的女人来说,最需要的是什么?是来自至亲的关怀和支持。

可是,湖北一女子刚离婚就却遭遇了人生的二次伤害:父母以照顾之名,行利用之实,想让她3万元把120平的房子过户给弟弟当婚房。

她会怎么办呢?

案情回顾

丽丽和丈夫结婚多年,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两人的感情并非一开始就如此破碎。

只是在父母的不断挑拨下,丽丽渐渐对丈夫有了看法,最终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让丽丽感动的是,前夫离婚时竟然主动把房子留给了她和孩子。

这一刻,丽丽甚至开始怀疑自己选择离婚是不是错了,也开始回忆起丈夫其实并没有父母嘴里的那么不堪。

然而心里的隔阂产生了,就不是那么容易消除的。

她这么一闹,就算她不想离婚,前夫未必还有和她继续过下去的想法。

离婚后,丽丽确实难过了一段时间,就在她还沉浸在离婚的阴影中,母亲来电话了。

母亲先是关切地让丽丽搬回娘家,好照顾她和孩子,丽丽感动得泪流满面,第二天就带着孩子搬了回去。

有了父母的照顾,丽丽的心情逐渐好转,离婚的阴霾也慢慢散去。

然而没过多久就出事儿了。

一天晚饭后,母亲忽然提出,想让丽丽把前夫留下的房子卖给弟弟当婚房,价格3万元。

丽丽惊呆了,3万元在现在连个厕所都买不到,更何况那可是120平米的房啊。

父亲见丽丽不悦,竟然说出"一家人谈钱多见外"这样的话,还说弟弟只有这么多钱,她这个做姐姐的要多担待一下。

丽丽感到父母根本就没把自己当回事。

他们叫自己搬回来,或许根本不是为了关心自己,而是为了便宜弟弟。

也许从一开始挑拨她和前夫的关系的时候,就是为了分得一份财产。

丽丽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在网上发帖求助,网友们纷纷表示,父母的做法太过分了,劝丽丽要懂得拒绝。

丽丽想通之后,毅然带着孩子离开了让她伤心欲绝的"娘家",回到了前夫给她留的房子里。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呢?

法律分析

父母以3万元的价格,要求丽丽将120平的房子房产过户给弟弟,显然有违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六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房屋属于丽丽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她没有义务给弟弟买房子,她的父母也没有权利这么要求她。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自己不动产或动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丽丽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处置房产。

即便是赠与弟弟都属合法,但如果丽丽不愿意,任何人包括父母在内,都无权强迫其出售房屋。

写在最后

血浓于水的亲情,在金钱利益面前竟如此脆弱,令人唏嘘。

有网友说:这对父母确实不地道,也许从一开始挑唆女儿离婚,就是为了分财产吧,只是没想到女婿这么好,给了一套房。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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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1-21 20:22

    重男轻女,女的就是傻子,为父母把自己家给拆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