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直机关工作了40年,退休时还是四级主任科员的人应该还是有的,这和过去很多人退休时还是一般工作人员的情形比较相似,虽然都是在机关工作,都是公务员,但不一定人人都能晋升到自己认为比较理想的位置。
在市级机关工作了40年,大概是1985年左右参加工作的,按照出生年月来推算,应该是1965年出生的人。1985年那个时候进入机关的人,大概分为三类人。
一是从大中专学校毕业分配的学生,由于那时由高中生考起的中专生学制是二年,所以20岁左右参加工作是正常的。
二是城市户口的退伍军人,高中毕业后入伍,服役两年到三年,然后回来分配工作。有的人可能是直接分配到机关,有的人是通过各种途径调入机关。
三是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那时只要是国有企业的干部,或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机关都是不受限制的,甚至是工人,只要有点背景,调入机关也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最后转为干部身份也能成为公务员。
由于进入机关的途径不一样,再加上后来的不断努力和深造,最后能成为一名副科级干部也就算祖上烧高香了。但有的人由于文化水平比较低,虽然是在机关工作,但只能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比如在机关做做内勤,收发文件,接听电话等,这种辅助性工作的人,要想得到进一步提升,难度是比较大的。
在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之前,不管是市级机关,还是县级机关,从普通公务员退休的干部到处都是。参加工作晚一点的人,能赶上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后退休的人,很多无法晋升领导职务的人,在市级机关没有担任过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能以四级主任科员办理办理退休,已经算是一种照顾了。
我有一个同年一起入伍的战友,虽然是农村兵,在部队当了五年兵回来后,先是在派出所做临时工,协助警察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当时还没有协警这个词语,被民间称为“跑二排”,实际上就是现在的协警,但待遇还不如现在的协警。
在派出所工作了一年以后,被抽调出来参加县里组织的农村工作队,由于当过兵,有点组织能力,后来被选举为聘用制的副乡长。当时的副乡长只是副股级干部,因为上面还有区这个派出机构。
聘用期满后转为正式干部,当上乡党委书记,担任乡党委书记两年以后,当时由于县武装部改制,整体划归地方,他又通过关系到县武装部任参谋。两年以后县武装部再次改制,从地方转入现役,他由于年龄偏大,只能调出武装部,到了县林业局当了一名森林公安。
干了不到两年又被调到了市林业局森林公安科,从事一名森林警察。由于森林公安科也只是一个科级单位,除了科长以外,也就是十几名警察,后来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以后,他也才晋升为四级警长,相当于综合类公务员的四级主任科员。
其实在市级机关,科级干部作为市级局的中层干部,能晋升为科长、副科长的人也是少数。按照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市级机关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从这个规定来看,市级机关一级到四级主任科员的任职比例和县级机关的规定是一样的,几乎没有差别。一级主任科员几乎是为科长们设立的,三级、二级主任科员是为副科长们设立的,四级主任科员是为一级科员设立的。
综上所述,在市级机关工作了40年,今年按照四级主任科员退休,即使是在市级机关这样的大机关也不算很差。虽然四级主任科员只是一个职级,但也能享受副科级干部退休后的待遇,应该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