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土地承包顺延30年,很多人认为土地属性改变了,不再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了。失地农民觉得土地流转吃亏了,没有收到一分钱租金,也没有一次分红,土地白白送给承包大户了。去年秋收季节我们当地发生哄抢水稻、高粱事件,承包大户损失惨重。农村的老人说,土地本来就是自己的,在自己家土地上“捡”点粮食不为过分,就是土地租金、流转费农村人一分钱也没得到,土地“三权”权益没有落实到位、到人。另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死人也有承包地”农民意见很大,认为不妥。面对土地承包新的矛盾、新问题,必须要用改革的眼光去解决。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必须要调整土地承包方式方法。农村人非常“惜地”,因为土地是农民的“靠山”,失去土地等于失去一切一样。所以,目前小承包户不愿意流转土地,也抵制“小田变大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农村的劳动力基本上转移了,农业生产必须要适度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但农村的集体成员土地“三权”权益必须要得到保障我们这边已经是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了,农村人家90%的收入来自打工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但农村人口还比较多,劳动力(人工)减少了。土地必须要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了。正如我们这边农民所说的,如果没有机械化、智能化生产,农业种植没有办法种植了。农村人是“惜地”的,老人们一点荒地也开垦种植了,还有一部分人是“小农经济”、几亩土地不利于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发展。这部分人舍不得离开土地,不愿意流转或失去土地,所以“小田变大田”、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有抵触情绪。原因是怕失去土地,土地几十年没有重新发包,农村人以为土地属于我自己的了,失去了可能永远的失去了,土地流转了会落入少数人手里了。目前农村的土地只能是适度规模化了,产业化、机械化、智能化已经是势在必行。但土地适度规模化了,农村人很担心失去集体土地“三权”权益。即便是出去打工,老了还是要回农村的,回农村以什么为生?要回属于我的土地,自己种植已经是不可能的。所以农村的土地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产业化不能让农民失去“三权”权益,必须要把农户土地或入股、或租赁下来,让农村的集体成员获得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权,农村的老人从中获得养老金。农村人从中获得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二、农村的土地承包法应该重新修订一下,农村的土地权属、农村的土地收益分配、农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权利、责任、义务,农村的集体收益分配等应该从立法上确定下来农村的土地已经是适度规模化了,但农村的集体土地收益农村人并没有获得或是分配到个人,土地集体流转了,托管了,可农村人连租金都见不着,糊里糊涂的土地交给村集体了。农民觉得吃亏了,失去土地了,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本了。而农村的承包大户们认为承包土地属于自己的了,成为“地主”了。侵占农村的土地开始抬头,一家建筑公司老权流转了某村10亩土地,目的就是占这块地皮,流转费400元/亩。人死了土地还享有承包权,死人的土地并没有上交村集体,家庭人口增长了,也没有土地发包,这叫“增人不增地”,农民觉得不合理。农村的土地现在再按户发包,平均发包,回到“小农业”时代已经是不可能的,但农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不能不人人均等落实到人。不能让农村人丧失土地“三权”权益。农村的土地是集体的、国有的不能改变。这就需要法律保护农村人的权利,必须要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把农村的土地权属明确下来,农村人口权利、责任、义务明确下来。
三、农村人不愿意放弃土地,农民需要土地养老、医疗、生活,所以农村的土地还是要以股权方式平均分配到农民个体,至于由谁承包经营农村人认为还是要集体经营适度规模,机械化、智能化、产业链发展农村的土地属于村民集体、属于国有土地。农村的土地需要适度规模化经营。仅种植一亩地年收入500元,小规模生产经营已经是没有市场了。必须要规模化、产业化,必须要“小田并大田”,必须要高标准农田改造,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但不能让农民交出土地,无条件退出土地收益。农民也不可能让出土地“三权”。现在网上出现了“顺延30年”、“集体经济”、“交给企业”三种言论,引发农村人讨论,无论怎样承包经营,必须要确保农村人囗的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土地使用权不能丧失,不能让农民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还是要村集体经营管理,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老人养老、村集体管理费用、农村人的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年底分红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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