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适度规模化必须要确保农村人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管理权权益

老农生活 2024-04-14 05:53:00

农村的土地承包顺延30年,很多人认为土地属性改变了,不再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了。失地农民觉得土地流转吃亏了,没有收到一分钱租金,也没有一次分红,土地白白送给承包大户了。去年秋收季节我们当地发生哄抢水稻、高粱事件,承包大户损失惨重。农村的老人说,土地本来就是自己的,在自己家土地上“捡”点粮食不为过分,就是土地租金、流转费农村人一分钱也没得到,土地“三权”权益没有落实到位、到人。另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死人也有承包地”农民意见很大,认为不妥。面对土地承包新的矛盾、新问题,必须要用改革的眼光去解决。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必须要调整土地承包方式方法。农村人非常“惜地”,因为土地是农民的“靠山”,失去土地等于失去一切一样。所以,目前小承包户不愿意流转土地,也抵制“小田变大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农村的劳动力基本上转移了,农业生产必须要适度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但农村的集体成员土地“三权”权益必须要得到保障

我们这边已经是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了,农村人家90%的收入来自打工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但农村人口还比较多,劳动力(人工)减少了。土地必须要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了。正如我们这边农民所说的,如果没有机械化、智能化生产,农业种植没有办法种植了。农村人是“惜地”的,老人们一点荒地也开垦种植了,还有一部分人是“小农经济”、几亩土地不利于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发展。这部分人舍不得离开土地,不愿意流转或失去土地,所以“小田变大田”、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有抵触情绪。原因是怕失去土地,土地几十年没有重新发包,农村人以为土地属于我自己的了,失去了可能永远的失去了,土地流转了会落入少数人手里了。目前农村的土地只能是适度规模化了,产业化、机械化、智能化已经是势在必行。但土地适度规模化了,农村人很担心失去集体土地“三权”权益。即便是出去打工,老了还是要回农村的,回农村以什么为生?要回属于我的土地,自己种植已经是不可能的。所以农村的土地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产业化不能让农民失去“三权”权益,必须要把农户土地或入股、或租赁下来,让农村的集体成员获得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权,农村的老人从中获得养老金。农村人从中获得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二、农村的土地承包法应该重新修订一下,农村的土地权属、农村的土地收益分配、农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权利、责任、义务,农村的集体收益分配等应该从立法上确定下来

农村的土地已经是适度规模化了,但农村的集体土地收益农村人并没有获得或是分配到个人,土地集体流转了,托管了,可农村人连租金都见不着,糊里糊涂的土地交给村集体了。农民觉得吃亏了,失去土地了,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本了。而农村的承包大户们认为承包土地属于自己的了,成为“地主”了。侵占农村的土地开始抬头,一家建筑公司老权流转了某村10亩土地,目的就是占这块地皮,流转费400元/亩。人死了土地还享有承包权,死人的土地并没有上交村集体,家庭人口增长了,也没有土地发包,这叫“增人不增地”,农民觉得不合理。农村的土地现在再按户发包,平均发包,回到“小农业”时代已经是不可能的,但农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不能不人人均等落实到人。不能让农村人丧失土地“三权”权益。农村的土地是集体的、国有的不能改变。这就需要法律保护农村人的权利,必须要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把农村的土地权属明确下来,农村人口权利、责任、义务明确下来。

三、农村人不愿意放弃土地,农民需要土地养老、医疗、生活,所以农村的土地还是要以股权方式平均分配到农民个体,至于由谁承包经营农村人认为还是要集体经营适度规模,机械化、智能化、产业链发展

农村的土地属于村民集体、属于国有土地。农村的土地需要适度规模化经营。仅种植一亩地年收入500元,小规模生产经营已经是没有市场了。必须要规模化、产业化,必须要“小田并大田”,必须要高标准农田改造,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但不能让农民交出土地,无条件退出土地收益。农民也不可能让出土地“三权”。现在网上出现了“顺延30年”、“集体经济”、“交给企业”三种言论,引发农村人讨论,无论怎样承包经营,必须要确保农村人囗的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土地使用权不能丧失,不能让农民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还是要村集体经营管理,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老人养老、村集体管理费用、农村人的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年底分红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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