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5日,欧盟议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禁止强迫劳动法案》,这一法案旨在打击全球范围内的强迫劳动现象。尽管该法案将在三年后才能正式实施,但它已经引起了全球的关注,尤其是对那些在欧盟市场有业务的企业。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信息,该法案中的“强迫劳动”定义参照了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公约第2条。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也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
国际劳工组织在2012年发布的11项强迫劳动指标,为识别和判定强迫劳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这些指标包括:
1.乘人之危:利用员工的弱势地位,如缺乏教育、生活困境或对失去工作的恐惧。
2.欺诈:招聘广告中的承诺与实际不符,对奖金的任意解释和发放等。
3.限制自由行动:限制员工在工作时的行动自由,如限制上厕所时间、监控员工行为等。
4.隔离措施:将员工与外界隔离,如限制交通、没收通讯工具等。
5.身体及性暴力:人身攻击等,这一条在中国较为罕见。
6.恐吓、威胁与虐待:以扣发工资、调岗、解雇等手段迫使员工服从。
7.扣押身份证件:收缴或扣留员工的身份证、居住证、护照等。
8.扣发工资:无正当理由拖欠工资,或以扣发工资、奖金的形式迫使加班。
9.债务束缚:基于债务的奴役劳动,如因员工造成损失而扣发工资。
10.恶劣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缺乏基本生活设施,如干净水源、卫生间等。
11.超时加班:以解雇或降薪威胁员工加班。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欧盟的《禁止强迫劳动法案》提出了新的挑战。企业需要审视自身的用工政策和管理措施,确保符合欧盟的标准。例如,企业应当评估招聘广告的真实性、员工的工作环境、加班政策等,以确保不违反欧盟的法律规定。
尽管国内一些习以为常的做法可能在欧盟被视为强迫劳动,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无法在欧盟市场立足。相反,这提供了一个机会,促使企业改进管理,提高员工待遇,从而在全球市场上提升竞争力。
巴西比亚迪工地第七第八条都具备了,再洗白也是白搭。
要依法严惩践踏劳动法、压榨劳动者的犯罪行为,绝不能纵容!
三年啊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996?现在上海的某企业,一个月只休2天,每天工作12小时,不愿意加班,就要扣全勤奖,员工投诉都没有没用。这种算不算强制劳动?
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我们单位考勤永远是8小时,虽然给加班费了,但是真累!
出口商品没了,出口点劳动力吧,比亚迪还按国内这套,遵守当地法律,善待自己员工吧,
打击黑心工厂,曹汪汪要哭死了
我厂里里外外30多个监控 工资条没有 装车没工资
这只要干死工业废铁必燃迪🤣
世界上吃饱没事干的人太多了
欧盟这些伪君子怎么不去查缅北武装?
你不做,给我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