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对一个小区来说,不仅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机构,也关系到居住体验感和房子升值潜力,好的物业名声在外,有人冲着物业去买房。反之,不好的物业,购房者避而远之,更不用说升值了。
近些年,小区居民和物业的矛盾日益突出,取消物业的呼声也越来越多,原因有几点
一是物业只收费,却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
很多小区物业费不低,但是和服务标准却不匹配,比如小区环境维护不到位,业主有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甚至反客为主,各种刁难业主。
二是乱收费,私自提高物业费,但 是又没有相关文件,引起业主不满。
三是物业占用公共区域营收,揣入私人腰包,比如地上停车位收费、电梯广告。
设立物业的初衷,是为了给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提升居住体验,但随着物业公司的增多,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素质参差不齐,逐渐偏离了服务理念,只想着收钱。
所以,面对物业出现的乱象,呼吁取消物业的声音越来越多,关于是否取消物业,央媒新华社在发表的文章中表示:“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之前,物业仍然有存在的必要。”
当然了,既然有必要存在,那么规范物业行为就非常重要了,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在《民法典》中明确了业主的三大权益。
1、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
如果物业服务真的无法让业主满意,那么业主就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取缔物业,然后引进新的物业。这一规定可以给那些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敲响警钟。
2、公共能耗费不能另外收取
很多物业在收取物业费的同时,还要收取公共能耗费,其实这是不合理的,物业费本身就包含了公共能耗,业主无需再另外缴纳公共能耗。
3、公共区域的营收,归业主所有
只要是公摊部分,都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所以公共区域的营收自然也归业主,物业可以代为经营,可以收取合理的经营成本,其余归业主所有。
所以,全面取消物业,当下来看还不现实,但是规范物业行为,加大监管力度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