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简单的案件,越让人脊背发凉

我是历史其实挺有趣 2024-12-21 10:38:18

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1.跑起来,我就知道谁是凶手

(符融 形象)

前秦时,有个叫做符融的人,在冀州担任州牧。

这个符融啊,他是前秦的宗室大臣,前秦惠武帝的儿子,前秦宣昭帝苻坚的弟弟。

说这冀州有个老太太,正在城里赶路,可就遭了贼了。

东晋十六国时期嘛,北方战乱,社会治安很不好,盗匪毛贼,那是很多很多的。

这老太太腋下夹着包袱在前头走,后头就跟过来一个小贼,这小贼从老太太的身边跑过去,伸手这么一摸,就把包袱摸到了自己的手里,然后是撒腿就跑,等到这老太太发现包袱被偷走,那小贼已经跑出去挺老远了。

老太太嘛,岁数大了,腿脚不利索,你让她追,她肯定是追不上,也追不动,情急之下,老太太只能是站在原地,大声呼喊,说有贼啊,有贼啊,有贼把我的包袱给偷走了。

她这么一喊,路上的行人里还真有一位好心人挺身而出,迈开大步就开始追这个小贼。

这好心人,体力可以,脚力更不错,先让小贼跑上个三百米他再追, 还是把小贼还给追上了。

好心人一把扯住小贼,这小贼一时不能挣脱,也是急中生智,竟然把偷来的包袱一扔,扔到了这捉贼的好心人身上。

您看,这小贼是够坏的,他想要来个栽赃陷害。

等到老太太到衙门报案,衙门里的衙役赶到的时候,好人心和小贼还在相互撕扯扭打,好心人说我把小贼捉住了,小贼则反咬一口,说他才是贼,他偷东西,叫我给捉住了。

真假美猴王,这事儿吧,还挺难办。

一来,我们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可是神明他总是不说话,二来,古代也没监控呐,街面上要是有监控,那早就把这一切都如实的记录下来了,那还容小贼争辩么?三来,事发是下午,那时候天都快黑了,老太太本来岁数大了,她眼神就不好,所以她也没看清楚人,她也分辨不出到底谁是好心人,谁是小贼。

衙役们不能断定,于是把好心人和小贼全都缉拿回了衙门,而衙门里负责审理这个案件的,正是我们刚才提到的符融。

符融的办法呢,很有意思,他让衙役把两个人都放开,然后重新把他们带到街面上,让他们在同一起点出发,奔着街尾的凤阳门跑。

(古代城门)

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在《水经注》里记载过:

城有七门,南曰凤阳门...凤阳门三台洞开三十五丈。

这里的城,指的是邺城,今天的河北临漳。

郦道元说,邺城有七个城门,而南边的城门则是凤阳门。

我们通过这个记载,也就可以大致推断出这起案件的事发地了。

好人心和小贼呢,对符融的安排,有点摸不着头脑,因为一般的这个官员啊,处理案件,好点的问询,不好的就直接上刑了,符融却二话不说,直接让俩人赛跑,这是什么操作?

不过,既然上官发话了,俩人也不敢不从,只好是撸起胳膊,挽起袖子,做出蓄势待发的姿态,衙役一声令下,俩人是拔腿开跑。

不过我们也看得出来,好心人的体力啊,脚力啊,跑步的这个速度啊,他是远远要超过小贼的,所以好心人很快就超过了小贼,甩开小贼一大截,率先跑到了凤阳门。

这小贼跑啊跑,跑啊跑,好心人都抵达终点十来分钟了,他还没跑到凤阳门,当然他也不用继续跑了,因为符融已经派衙役把他在半路上给拿住了,并且认定这个跑得慢的就是偷老太太包袱的小贼。

符融的理由是,两个人中,小贼一定是不善于奔跑的那个人,因为如果他善于奔跑,就不会被好人心追上,更不会被当场截获了。

2.守株待兔,真凶就在眼前

古时有个商人,外出做生意,途中被一个强盗杀人越货,给害死了。

这商人的尸体是找到了,可是行凶害人的强盗,却是逃之夭夭,没有任何线索。

目击证人,是有的,行凶杀人的强盗长什么样,有画像,有模样,身份确凿,但是问题是,这强盗早就跑了,跑哪儿了不知道,反正一时半会是捉不到。

这古代啊,地方衙门上都是讳盗的,就是说地方上出了人命案,出了抢劫,偷盗的案子,能定性为普通案件,就绝不定性为严重的刑事案件,主打的就是一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如果地方上闹出了这么严重的刑事案件,就代表地方上的治安不好,地方上的治安不好,那么就反映出地方上的主官治理无能,无功,县令就会受到牵连。

(古代县令 形象)

商人被杀的案子,已经事发,不能遮掩过去了,那么就会成为记录在册的命案,而这样的命案,衙门当然也要力求速破,而绝不愿意拖成悬案。

封建时代,大多数的政权,他们采用的地方官员制度,是流官制,一个地方的县令,任期只有两到三年,任期满了之后就要依据你在任期内的表现,给你进行升职或者降职,你的任期内,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社会稳定,发展良好,那你大概率就升职了,可如果你的任期内闹出了大案子,你还没能破得了,那估计你任期满了之后,你仕途上可就不太好走了,现在闹出了这样的命案,县令的脸上很不好看,于是他给手下的衙役们下了死命令,让他们限期破案。

这个限期啊,具体是多长时间,史料没记载,但一定是很短的时间,因为县令说了,要是案子破不了,上官肯定收拾我,那我就要在上官收拾我之前,先把你们给收拾了。

县令的命令一下来,这可算是把手底下这帮衙役们给难坏了。

荒山野岭,一具死尸,那时候也没有DNA技术,县令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说限期破案,那很容易,可是案子落在这帮衙役手里,想破?那还真没那么容易。

想一想,这强盗要么早就逃出本县了,要么找个地方躲起来了,天大地大,只要人家不想出来,人家不露面,你怎么找?

这个故事,以及刚才的故事,不是民间故事,不是稗官野史,而是出自于宋代法学家郑克法的《折狱龟鉴》,这是一本比较权威的古代法学著作,可信度是有的。

郑克法既然是宋人,那么他记录的故事必然只会发生在宋代和宋代之前,而截至到宋朝,历朝历代的户籍制度并没有明朝时那么完善,既然不完善,那就难免有遗漏,又或者杀人的强盗干脆就是一介流民,那就更加的无从查找了。

底下这帮衙役们是硬着头皮,东奔西跑,查来查去是找来找去也没个结果,眼看这限定的日期是越来越近,逼得衙役们没有办法,只好另请高人——他们找到了本县一位已经退役的老衙役,据说这老衙役啊,经验老到,手段厉害,在任的时候屡破奇案,衙役们于是登门拜访,请老衙役出山帮忙。

这老衙役呢,倒是愿意帮忙,但是他破案的方式方法,却是有点与众不同。

这案件未破,众人都感觉有点火烧眉毛了,老衙役却不紧不慢,只是带着一帮衙役,每天中午来到河边的一处茶馆里喝茶。

第一天,喝茶。

第二天,喝茶。

第三天,还是喝茶。

一帮衙役这算是把这辈子的茶都要喝完了,可是案情还是毫无进展。

(河船现真凶)

大家都很着急,就在此时,一艘小船正从河面上经过,老衙役啪一下很快啊,站起身来,指着这经过的小船就喊:

好!来了!杀人的强盗就在这船上!

众人一听老衙役喊叫,都来了精神,三个五个的奔向河边那么一围拢,把小船就给拦住了,又有几个衙役拔出腰刀,到船里去搜人,果然一举擒获了杀人的强盗。

神了,真是神了。

结案之后,衙役们是大惑不解,他们花了好长时间,几乎是掘地三尺了也没把人给找到,怎么这老衙役喝个茶的工夫,就把人给抓住了呢?

老衙役也真讲究,有本领他是真的向下一代传授,他说,全县的衙役都出动了,一条街一条街的搜,挨家挨户的搜,动静闹这么大,难免打草惊蛇,强盗一开始也许是藏在民居中,你们这么搜,他也没有那个胆量再接着藏了,既然藏不下去,那就必然要逃走。

要离开本县,走陆路,需要路引,需要官府给开具出行的证明,他一个强盗自然开不出路引,所以他只能走水路。

本县的水路呢,就这么一条,强盗要逃走,必然要顺这条河边上过,本县商业繁荣,车水马龙,咱们在这河边的茶馆上喝了三天茶了,过去的客船商船没有三十也有十五,那我为什么断定强盗就藏身于这条船上呢?

众人不解,老衙役又说,首先,这艘小船的船尾,晾晒着一块新洗的被子,这被子还是丝绸的缎面,这种被褥,那一般人是用不起的,这么一艘破烂的小船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东西?

要么是偷来的,要么是抢来的。

而且,这套被子上,苍蝇聚集,不断飞舞,那试问有什么东西在被子上,就算是洗过了还会如此招苍蝇呢?自然就是人的血迹了。

丝绸名贵,只有商人才用得起,被子带血,那就是强盗杀人越货抢走商人的被子时,沾染上的商人的血迹,逃亡只有这一条水路,那小船中不是强盗,还能有谁呢?

两桩古代奇案,供您赏析。

参考资料:

《折狱龟鉴》

刘琴.《折狱龟鉴》的诉讼观研究.西南大学,2024

王天海,王韧.论《折狱龟鉴》的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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