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与丈夫亲哥哥发生了性关系后,误以为是丈夫所为。两天后,女子才得知当天丈夫

喵苗来了 2023-11-19 20:22:24

女子醉酒与丈夫亲哥哥发生了性关系后,误以为是丈夫所为。两天后,女子才得知当天丈夫没在家,报警后,警方查出嫌疑人。被强奸两天后才报警,还能定罪么?这对夫妻还能过下去么?

案发在河北石家庄。女子毕某今年36岁,与丈夫结婚后育有一子。夫妻二人各自有稳定的工作,生活过得平淡,但却很幸福。可两口子的幸福生活,却因毕某的一次醉酒而改变。

2016年11月12日晚,毕某同事过生日时,其因大量饮酒而导致醉酒。女同事将毕某送回家中等其入睡后才离开。晚上22时许,毕某丈夫的哥哥古某,因到其家中取东西时,发现毕某醉酒昏睡。

古某见色起意,趁毕某醉酒无意识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早上10时许,毕某酒醒发现只穿底裤入睡后,误以为是丈夫所为,故不以为然,并将换洗衣裤放进洗衣机后,出门上班。

11月14日晚,丈夫从父母处接了儿子回到家中,与妻子吃饭时,说起其12号晚在值班室的一些琐事,引起了毕某的注意。原来当天晚上丈夫因加班,故没有回家。毕某发现不对后,随即报警。后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初步锁定古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依法对其传唤,古某到案后,拒绝承认有与毕某发生过性关系。

大家都知道,房外有监控,房间内是没有监控的,更加没有证人。所以要证实嫌疑人是否有强奸行为,除了要证明女方是醉酒外,还必须要有男方关键性的证实。也许古某正因如此,就一口否认与毕某发生过性关系。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趁女方醉酒无意识处于无法抗拒状态时,在未经女方允许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属于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依法应以强奸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正如前面所说,本案的关键在于能否证实毕某当时是否属于醉酒状态和古某有无与其发生过性关系。后经警方调查走访取证后,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当天视频监控与送毕某回家的女同事证言,证实当晚毕某已呈醉酒状态,并由两名女同事搀扶至家中入睡后,女同事才离开的。

2、根据监控显示,毕某女同事离开后,到次日毕某上班时,只有古某一人进入过毕某家中。

3、案发当晚毕某所穿内裤扔入洗衣机中后,还未清洗,故从中提取到古某的生物信息。

据此,警方认为古某有强奸嫌疑,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方以强奸罪追究古某的法律责任。最后,法院认可警方、检方的结论,并以犯强奸罪,对据不认罪的古某从重处罚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古某的行为给毕某及其家庭造大了巨大的伤害。毕某的丈夫因无法接受妻子被亲哥哥强奸过,故对此耿耿于怀。虽然丈夫没有明说责怪妻子,但最后,二人还因感情破裂,由丈夫一次性补偿妻子30万,儿子归丈夫抚养为条件,协议离婚。

对于丈夫无法接受妻子提出的离婚的决定,您有什么看法么?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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