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一老太太将名下唯一一套房子变卖后给儿子买一套大房子,与儿子儿媳一起生活
人生总该这样
2023-11-28 18:55:55
北京东城,一老太太将名下唯一一套房子变卖后给儿子买一套大房子,与儿子儿媳一起生活。因为婆媳矛盾,儿子将她拉黑,两年未看望她一次,并要将其赶走。无奈之下,女子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购房款360万,法院判了。(案例来源:东城区法院)
李老太太是一个命苦之人,她与丈夫结婚以后生育一个儿子小杨。但是丈夫在40岁因病去世,是她又当爹又当妈,含辛茹苦的将孩子培养成人并送去国外留学。
儿子去出国留学之前,两人一直居住在东城区一处老房子。
儿子留学归来后顺利的在通州找到了工作,并找到了女朋友,准备结婚!
小杨为了买房子,恳求妈妈将老房子卖掉,和自己居住在一起,自己会好好好孝顺她。于是,李老太太将自己在东城区的房子出售,获得了370万售房款。
随后老太太将这笔钱分别打给了小杨,儿子拿这些钱买了一套大房子,并和女朋友结婚。
老太太也搬来和儿子儿媳一起居住生活!
也许是存在着代沟,李老太太与儿媳沟通出现困难,他们经常闹矛盾。三天两头的,因为这些事儿子两头受气。
没有办法,儿子儿媳搬出了自己的房子,留给老太太一个人居住。
最后,随后两年内,小杨将母李老太的微信拉黑,电话拉黑。两年多的时间,没有看望老太太一次,还对自己的亲戚说他要收回房子。
因为房本上房本上的名字是儿子的,且儿子如此不孝,两年不来看望自己一下,让李老太十分的伤心。
感觉自己的养老不能依靠儿子,她随后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将370万元房款归还他。
在法庭上,李老太表达了自己的诉讼理由:
李老太表示,购房款是自己借给儿子买房子用的,不是赠与,儿子应该归还。
李老太陈述道,儿子刚刚毕业,那边女朋友要求买房结婚,儿子没有钱,所以要求自己卖,卖掉老房子,把钱借给他买房,结婚自己可以住进新房子。
为了儿子结婚,同时他也相信儿子会让他居住在新房里,所以他将自己唯一的住房出低价出售,并将钱全部借给了自己的儿子。
现在儿子要将房屋收回,她没有居住的地方,儿子应该把借的钱归还,让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有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理由,判决儿子归还360万元购房款及其利息!
但是儿子小杨辩解称:母亲这些钱是赠予的,不用归还。
儿子表示自己结婚时,母亲看自己没有房子居住,自愿将老房子出售,并将购房款赠予自己,让自己买房。
当时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借款合同,也没有表示房款日后要归还,双方没有借款的意思表示。
这是母亲赠予孩子的结婚用房,在现实社会中,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作为借款合同处理的人很少。
希望法院查明事实,判决驳回母亲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有关规定,李老太依据转账凭证,及儿子向其外祖母发送的微信称“把通州的房子卖了,让我妈拿着她原来卖房的钱再换一个房。”等记录内容,主张370万元款项是借贷性质事实清楚,而赠与事实难以成立。
并且父母已经将子女抚养成人,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
父母对成年子女购房没有法定的资助义务。相反成年子女有对父母有赡养、帮助、保护义务。
最终,法院认定李老太向小杨支付的370万元应为借款,判决儿子小杨返还母亲借款本金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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