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公安持续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严打高压态势,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托社区警务,组织广大民警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进社区,以走街入户、“面对面”、“一对一”、LED屏幕投放等宣传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引导辖区民众自觉抵制网上谣言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切实做到打通保障网络安全“最后一公里”。
日前,固始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某视频平台发布网络谣言,引发网民浏览、点赞、评论、转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视频发布者为乔某,为博眼球、蹭流量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固始县公安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对乔某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
2024年11月4日,罗山县居民杨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消息称“有人的儿子在某小学附近被人拐走了…”,经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认定为虚假消息。
目前,罗山县公安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杨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进行了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14日,淮滨县芦集网民程某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一条虚假事实视频,导致谣言信息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淮滨县公安局依法对程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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