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想我赔钱,她是想我继续与她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湖南长沙,95后男子胡某曾是“叁号娱乐”的KTV男模,胡某能吃这碗饭,说明他颜值、身材是过了关的。谁曾想到,后来误入歧途,与50岁的女商人周某开始了不正当男女关系。
胡某是一位95后,曾是“叁号娱乐”有偿陪侍KTV男模,一天,50岁的女子周某和几个生意上的伙伴到KTV玩,期间,她点了胡某的钟,两人因此而认识。
按理说,生意场上的事情,逢场作戏而已,过了也就过了,万万没想到,周某竟然喜欢上的胡某,她被这个年轻帅气的小伙迷得神魂颠倒,每次到KTV一定要胡某陪她。
胡某是KTV男模,其它事情,他不一定懂,但男男女女那点事情,他是门清,周某什么意思,逃不过他的眼睛。一个有样貌、有身材,一个富有,有想法,干柴碰烈火,瞬间就燃了起来,随后,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两人在一起后,周某很舍得为胡某花钱,给他买范思哲皮带,买LV鞋子,周某提供的证据显示,有一次逛街,她给周某买了两万多的衣服、鞋子,名牌上身,胡某果然更帅气了,周某也更加满意。
然而,花无常开日,月无长圆时,半年之后,胡某无法再继续这种生活,向周某提出分手,万万没想到,周某不愿意不说,还把胡某告上了法庭,要他退还自己在他身上花的89万余元。
胡某和周某两人,刚结束了不正当关系,立马走上法庭,对簿公堂。和其他人想象不同的是,周某是想挽回胡某,让胡某继续与她保持不正当关系。
周某要胡某还钱,就要有一个理由。周某的理由是,她是抱着结婚的目的与胡某交往的,但胡某隐瞒其已婚的事实,致使自己陷入错误认识,在他身上花费大量钱财。
周某背后显然有高人指点,她提出的这个理由中,实际上暗含了两个可以撤销赠与的点。
第一个,抱着结婚的目的与胡某交往,周某是在说,她对胡某的赠与是有条件的,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周某认为,我是以结婚的目的赠与胡某财物,胡某不和自己结婚,赠与条件不成就,胡某应该返还赠与的财物。
第二,胡某隐瞒已婚事实,致使自己陷入错误认识,周某这里是在主张欺诈,胡某对她进行了欺诈。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周某认为,胡某欺骗她的感情,让她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不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胡某的行为构成欺诈,法院依法应当撤销自己对胡某的赠与。
这样看来,胡某已经陷入了必败的境地,胡某怎么应对周某的主张呢?
虽然胡某曾是KTV男模,但他并没有挣到多少钱,要他还89万元,他是万万拿不出来的,所以他必须要认真应对这次诉讼。
法庭上,胡某直接指出,周某不是想让他赔钱,而是想让自己继续与她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胡某提出了两点意见,1、周某与他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完全是见自己年轻帅气、善解人意,并非以结婚为目的相处。
最重要的是,周某与其他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的事情,胡某也知道一些,他在法庭上提出,周某除了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外,还与其他男性也保持着男女关系。
2、关于周某说他隐瞒已婚事实,存在欺诈行为一事。
胡某提出,周某曾经多次和他妻子陈某联系,也向他透露,她知道陈某是他妻子一事,周某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要挟他,让他继续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
看完双方你来我往的交锋后,法院除了觉得很无语外,对该案的脉络和事实,已经了解得很透彻了。
法院表示,胡某用身体和尊严博得周某青睐,周某用金钱来弥补巨大年龄差,两人的行为已颠覆了正常人的三观和传统道德认知。
法院一针见血的指出两人的可耻行为,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说了以下这番话。
胡某从事的职业虽为人所不齿,但他对周某金钱的欲求,总体而言也还算谦抑,相关转账均出于周某自愿行为。
关键的是,双方在一起半年,从未提及谈婚论嫁相关事宜。
最后,法院虽然没有支持周某撤销赠与的诉讼请求,但法院以胡某部分财物构成不当得利,判胡某返还周某不当得利款7万元。
至此,这场富婆和KTV男模的故事,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