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在老公跟前抱怨公婆,他们买房子时公婆只给了5000红包,如今小叔子买

舒克儿篮球 2024-06-18 00:58:20
湖南一女子,在老公跟前抱怨公婆,他们买房子时公婆只给了5000红包,如今小叔子买房,公婆竟大气的出了20万。可没想到,老公仅说了一件事,就将女子怼了回去,让她羞愧不已! (案例来源:速看视频) 贺娟吃完饭早早就收拾了碗筷,压根没有给老公赵刚留饭,她可憋了一肚子火,等着赵刚回来好好掰扯掰扯呢。 当初贺娟和赵刚买房的时候,手头有点紧,想着向公婆借点,到时候手头宽裕再还。 贺娟到现在都忘不了,公婆当时那个扣门儿劲儿和精明劲儿。 公婆看到她和赵刚提着水果来了,还没等他们夫妻俩开口,婆婆赶紧掏出一个红包,塞进贺娟手里说:听说你们要买房,这是我跟你爸给你们准备的红包,就当我们给你们的新家添个大彩电,我们老两口的一份心意,再多的,我们也拿不出来。 婆婆话音刚落,贺娟就用余光撇了一眼赵刚,眼神里全是不屑。 最终,贺娟和赵刚在公婆这里一分钱没借到。 回到家里后,贺娟将这5000块红包狠狠的砸到了赵刚身上,大骂:真怀疑你是不是你爸妈亲生的,买房这么大的事儿,你爸妈5000块钱就把你打发了。 赵刚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他知道爹妈这件事做的有点不敞亮,可他能有什么办法,父母即便不给,他也说不上什么话。 于是这件事,就像贺娟心里的一根刺,从那以后,她对公婆的意见很大。 导致往后的日子,她不愿给公婆多出一份力,不太搭理公婆的生活。 可就在最近,贺娟从亲戚那边听到,小叔子买房,公婆一次性给了20万,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她心里很不得劲儿,气的不行。 这不,等着赵刚回来,拿他撒气。 赵刚刚进家门,鞋还没来得及换,贺娟就对他噼里啪啦一顿臭骂:我算是看明白了,你这个老大,在你爸妈眼里,啥都不是,无足轻重,人家老两口,就没把你当根葱看。 赵刚心知肚明,贺娟为啥骂他,他早就知道爸妈给弟弟出20万买房的事儿了。 可是,他能怎么办?那是父母自己的钱,他们愿意给谁是他们的自由,他难不成要去一哭二闹三上吊,大哭不公平吗? 但同时,他也理解贺娟,不管怎么说,爸妈这一碗水端的太不平了,有点过分。 于是,他只能任凭贺娟骂两句,他以为骂两句就完了,可没想到,贺娟喋喋不休,没完没了。 赵刚最后也没好气,怼贺娟:你还好意思,这么多年,我爸妈吃喝拉撒,生病住院,你管过吗?上次我爸住院,让你去伺候两天,你说你要挣钱,没时间去,是我弟媳妇儿在医院伺候。上上次,我妈住院,你也不去看,还是我弟媳妇伺候,你没有尽到一个儿媳该尽的义务,你又凭什么要求人家老两口无条件帮你。 贺娟立马不吭声了。 这么些年来,也确实都是小叔子两口子伺候照顾公婆的日常,这一点,赵刚说的也没错。 看到贺娟被怼的不吭声,赵刚得理不饶人:你把事儿做这么难看,所以老两口给咱们钱是情分,不给是分本,闭嘴吧你。 贺娟支支吾吾:一家人,天天情分本分的,有劲没劲。 唠叨完,贺娟瞪了赵刚一眼,回房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公婆一碗水端不平,而且是过分不平,这样不利于整个家庭和谐。 而贺娟这种不愿在公婆面前尽孝的行为,也不利于家庭和谐。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一个家庭里,最重要的是,公婆和儿媳的关系,只要这种关系处理好了,家庭基本就能和谐。 2、父母的钱是父母的,他们愿意怎么支配,是他们的自由。 《民法典》第5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父母的责任只是我们养大成人,至于成家立业那就是我们自己的事儿了。 父母帮忙也行,不帮也无可厚非,不应该加以指责。 3、公婆给小叔子20万买房,也是因为小叔子常年和公婆一起生活,照顾公婆的吃喝拉撒,所以很正常。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规定: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14条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老人心里也很明白,谁靠得住,谁靠不住,老人肯定是愿意把钱和精力花在靠得住的儿女身上。 因为他们也要为自己的晚年寻一份保障。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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