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儿太霸气了!”厦门,男子离婚时,承诺把500多万的房子给2个女儿,可他刚
舒克儿篮球
2024-06-24 00:26:38
“这个女儿太霸气了!”厦门,男子离婚时,承诺把500多万的房子给2个女儿,可他刚离婚,就到处张罗相亲,女儿害怕父亲再婚生了孩子,就不认账了,于是她缠着父亲立刻办理过户,没想到,父亲竟然不同意,两个女儿直接把父亲告了,要求他兑现承诺,法院的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厦门翔安区人民法院)
“女儿告老子,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真是反了天了!”
张伟手拿法院传票,气的浑身发抖,使劲砸门,让两个女儿滚出来。
“张琳,你爸我活了半辈子,第一次和人打官司,告我的还是我的亲女儿,你让我丢脸丢大了,你都24岁了,竟然做出这么没大没小的事,你给我出来,赶快去法院撤诉,否则我打折你的腿。“
房间里,张琳抱着被吓的直哆嗦的7岁妹妹,一边安抚她,一边跟门外的爸爸据理力争:
“你现在就把房子,过户到我和妹妹名下,否则我绝不撤诉。”
说起父女之间的恩怨,要从他和妻子破碎的婚姻开始。
张伟和林慧24年的婚姻,感情出现了裂痕,最终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离婚的那一天,天都是阴沉沉的,张伟和林慧坐在律师的办公室里,签署的离婚协议。
在协议中,张伟和林慧决定将他们共同拥有的,在张伟名下的房子,留给两个女儿。
这是他们能为孩子们做的最后一点事情,也是他们对孩子们未来生活的一份承诺和保障,夫妻俩各奔东西时,连家产都省得分了,这样也挺好。
两个女儿一个24岁,一个才7岁,不谙世事的小女儿张晴泪眼婆娑,她还不理解大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恩怨纠葛。
张琳倒是想的开,与其父母每天貌合神离,还不如一拍两散,各自安好。
父母承诺把房子给了她和妹妹,说明即使他们分崩离析,她和妹妹,也是父母心里的最重要的存在。
可很快,张琳不淡定了,她发现,离婚后的父亲,想尽快找到一份感情填补空窗期,竟然到处相亲。
都说有后妈就有后爸,如果爸爸再婚生了孩子,他承诺给他们两姐妹,还没过户的房子,到时候是谁的还不一定呢。
即使爸爸信守承诺,继母也会从中作梗,那时候麻烦就大了。
所以,有心眼的张琳决定,让爸爸立马办理过户手续,以绝后患。
没想到父亲竟然推三阻四拒绝了,这更验证了张琳的猜测,让她寝食难安。
虽然,爸爸言之凿凿的表示他不会言而无信,但她还是觉得,房子握在自己手里才最安全。
在张伟看来,小女儿张晴才7岁,前妻林慧是她的监护人,现在就把房子过户,跟给了前妻没啥区别。
这就是他的顾虑,但这话不能直说,否则传到前妻耳朵里又是个事。
于是。他以现在办过户手续可能不太方便,而且他也需要时间来处理一些其他的事情为借口,想哄住张琳。
没想到,这个女儿长了800个心眼子,主意还正。
张琳并不买账。她认为父亲是在找借口拖延时间,甚至开始怀疑他是否还记得那份协议。
她们坚持要求父亲立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她们将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没想到,张琳说道做到,竟然真把父亲告了,张伟接到传票,脑袋瓜子嗡嗡响,差点没背过气去。
父女对簿公堂,这是什么事呀,传出去他还咋做人?不成了街头巷尾的笑料了?
可到了这一步,张伟倔脾气上来了,决定积极应诉。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张琳认为,父母应该履行离婚协议,把房子过户给她们两姐妹。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张伟和林慧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子留给两个女儿,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张伟应当履行协议中的义务,将房子过户给两个女儿。
2、张琳和妹妹,确实只有在父亲把房子过户到她们名下,她们才算真正拥有产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房子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变更需要依法进行登记。
张伟作为房子的原所有人,应当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到两个女儿的名下,使她们成为房子的合法所有权人,才算履行协议,兑现承诺。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张伟作为父亲,在离婚时承诺将房子留给两个女儿,这是一种赠与行为。
由于本案具有道德义务性质,因此张伟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应当履行承诺将房子过户给两个女儿。
法院判决张伟和林慧应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配合将房产过户给两个女儿。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1
阅读:3393
辰龙
应该想赖帐
老鬼
离婚时承诺把房子给两女儿,说明房子有他妈妈的一份,现在房子没有确定,老爸就急忙找后妈,很明显有问题
撕裂心
不离婚还好说,既然都离婚了,干嘛不找个来拼个看看能不能有个儿子,对女儿只有养育义务,再说另一个女儿已经24岁了更谈不上什么义务了,既然女儿这么大了还生了个小女儿就说明还是想要生个儿子,就是说想换个人来生儿子
撕裂心
真瞎扯,最多就是撤销离婚协议,怎么可能当作转赠证据,到底懂不懂法律在这里瞎扯,一天没有转到女儿哪里一天都不是,虽然有女方一份也就最多跟女方分,父母对孩子只有养育义务却是没有财产一定要转赠给下一代的义务
玄尘散人
两个女儿有点过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这样逼迫对方房产过户给自己的行为有点极端,无情无义的子女以后指望她们养老是不可能了
错把时光付流年 回复 06-29 19:04
你的评论真奇葩!
用户91xxx56
这男的就是想赖账,活该被告
不悔人生
不要办理赠与,以后卖掉会交个人所得税20%,签买卖合同,以后就不会有后继的问题
用户10xxx90
建议先看看这两个女儿是不是这男的亲生的
一切随缘
这样的女儿你给了她以后就什么都不是了,就算是遗嘱也可以更改。
Yuki家的杂货铺 回复 06-24 13:11
父亲根本就没有打算给女儿,如果真心想给。直接过户给女儿就行了,还用对薄公堂?你要搞清楚,现在女儿起诉父亲前提是父亲不愿意给女儿过户?
a月上柳梢头 回复 06-25 05:06
这不是遗嘱,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