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愤怒!内蒙古,一女子骑电动车取快递,等红绿灯时被车撞飞,女子这时还无大碍,躺

舒克儿篮球 2024-06-25 02:54:26
全网愤怒!内蒙古,一女子骑电动车取快递,等红绿灯时被车撞飞,女子这时还无大碍,躺在地上,还拿出手机准备呼救,谁知肇事者将车头一扭,故意将车轮从女子头上碾压过去,女子当场毙命,肇事者开车飞逃,法网恢恢,公安已将他们抓捕归案,以涉嫌故意杀人立案。 (内容来自: 中国网三农) 57岁的李秀芳(化名),骑着电动车去取快递。 在途经凉城县光明街与农艺路交会处的十字路口时,她停下电动车,耐心等待着红绿灯的指示。 然而,就在这时,一辆白色轿车突然从后方驶来,狠狠地撞上了李秀芳的电动车。 李秀芳一下被撞的飞了出去,重重倒在了地上,她痛苦挣扎着,想要起身,不想浑身上下疼的撕心裂肺。 她掏出手机,想要拨打求救电话,又一阵疼痛袭来,她浑身发抖,拿着手机的手艰难的想拨打出去。 如果这个时候,车上人赶紧下车抢救,李秀芳根本没有性命之忧。 万万没有想到,那车上副驾驶的人打开了车门,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李秀芳,他一脸的冷漠,丝毫没有施救的意思。 副驾驶的人又关住了车门,这时,惨绝人寰的一幕就发生在朗朗乾坤! 那司机调整了方向,加速朝李秀芳驶来,可怜的李秀芳没来的及呼救,就被那辆车从头上直接压了过去。 李秀芳当场毙命,地上一片血肉模糊,现场惨不忍睹。 可是坐在车上的人似乎没有任何的怜悯和悔意,他们碾压过后直接逃逸。 这一幕被路边的监控摄像头完整地记录了下来。 法网恢恢,这几个肇事者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家属们得知消息,悲痛欲绝,女儿梁小雨(化名)哭的撕心裂肺。 她怎么也无法相信,自己的母亲就这样无辜地死在了车轮之下。 梁小雨赶到现场,只看到了母亲血肉模糊的尸体和满地的鲜血,她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警察扶起了她,看着失去母亲的女儿,嚎啕大哭,那哭声凄厉,是对那肇事者的控诉,也是对母亲的心痛。 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引起了网友们的愤怒和谴责。 他们怒斥那车内四人,视人命于不顾,没有丝毫人性!他们纷纷表示,这就是故意杀人,一定要严惩肇事者,为无辜的李秀芳讨回公道。 梁小雨表示,凉城县公安局正在办理这个案件。 司机郑某已涉嫌故意杀人,警方现在已经开始立案调查。 据当地人说,车上四人喝完酒后肇事,目前已经被抓捕。 这四人究竟作何想法,为何会这般残忍? 撞到人后就应该立刻停车施救,车上但凡有一个善良之人,都不会发生后面的惨剧。 我们拭目以待以待,希望肇事者尽快得到应有的处罚。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郑某在撞人后选择逃逸,这一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还造成了李秀芳的死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郑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并且由于逃逸导致了李秀芳的死亡,因此应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2,郑某在撞人后不予停车施救,反而选择二次碾压后逃逸。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郑某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别是当法院认定他的行为具有特别恶劣情节时,他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3,据当地人说,司机郑某是喝酒后驾车。 喝酒后开车压死人逃逸的行为,在刑法中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进行定罪和量刑。 根据该条款,行为人面临的基础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有逃逸情节,刑罚将加重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逃逸行为直接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刑罚将进一步加重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次事件的情况特殊,公安机关已按照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调查。 我们拭目以待,看这四个恶魔最终的结果如何。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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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82

用户10xxx82

40
2024-06-25 03:26

通通枪毙,让他知道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用户93xxx80 回复 06-25 08:13
这是故意杀人

毕竟沙茶多啊

毕竟沙茶多啊

27
2024-06-25 03:05

药家鑫系列

知音难觅

知音难觅

19
2024-06-25 09:28

但愿看不到是(经调查后,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意识模糊,没看到被撞倒在车前的人)这样的结果。

Arvin

Arvin

10
2024-06-25 08:34

一命抵一命。外加民事赔偿!

123

123

8
2024-06-25 15:03

死刑!

沙琪玛

沙琪玛

8
2024-06-25 06:28

有药案例在先,他们跑不了的

用户10xxx43

用户10xxx43

8
2024-06-25 11:10

应当枪毙凶手,不然这种事会越来越多

用户11xxx31

用户11xxx31

8
2024-06-25 20:27

该车上的四个人都应该判死刑,立即执行才大快人心,以杜绝案有人效仿逃避法律的制栽

无名

无名

6
2024-06-25 13:59

232条就是个摆设了?我看最应该使用的就是232条。酒后驾驶罪加一等。

单身男人

单身男人

5
2024-06-25 10:35

死刑!

靑锋飞扬

靑锋飞扬

3
2024-06-25 16:32

这种人就应该同样方法用车撞倒他,然后再倒车从他头上压过去

专怼极端爱狗人士

专怼极端爱狗人士

3
2024-06-25 07:57

比药家鑫还更恶劣

戴上耳机听首自己爱的歌

戴上耳机听首自己爱的歌

3
2024-06-25 16:48

探头的那个人必须也判刑

子非鱼

子非鱼

3
2024-06-25 20:16

如果真事,时间地点人物(真名)为什么不说清楚,假的就是造遥。

悠然居

悠然居

3
2024-06-25 17:13

故意杀人

用户10xxx94

用户10xxx94

2
2024-06-25 18:33

刘三姐告状怎么说的判嘛枪毙

烟自多情只剩灰

烟自多情只剩灰

1
2024-06-25 08:56

看看判死刑不!!!

用户10xxx83

用户10xxx83

1
2024-06-26 16:06

枪毙[点赞]

舒克儿篮球

舒克儿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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