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同居不领证的下场?”江苏南通,51岁老伯离婚后,和一名大妈共同生活,同居

小加娱的史书 2024-06-24 15:35:41

“这就是同居不领证的下场?”江苏南通,51岁老伯离婚后,和一名大妈共同生活,同居第2年,他购买一套商品房,写在他自己名下,第3年,他患上尿毒症,大妈细心照顾,第13年,男子去世,两年后,男子儿子要求大妈搬走,大妈却说,她有居住权,男人儿子一怒之下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人民法院报 2024年5月14日 关于《同居十几年,没领证的“老伴”有继承份额吗?》的报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51岁那年,张斌经人介绍结识了刘梅,他们放下了从前种种,决定一同老去,携手走完此生的路,可惜,子女们并不赞同这门亲事,导致他们无缘步入婚姻的殿堂,但两人还是住在了一起。 2年后,张斌在当地买下一套商品房,为了生活的安逸,但或许更多是对未来的某些私心,房本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刘梅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许的失落。 转眼又1年过去了,张斌患上了尿毒症,医生判了他会活不太久,朋友们都劝刘梅,趁早分了吧,但刘梅并不为所动,她执意要陪张斌走完最后一段路。 就这样,刘梅进入了生命中最艰难的时刻,照顾张斌,成为她每天必须完成的工作,买菜做饭,喂药导尿,推着轮椅在家和医院之间奔波,每次张斌做手术,医生递来的单子,她都亲笔签下自己的名字。 有人赞许刘梅的高尚品德,也有人私下里直呼她是个傻子,但这一切,对刘梅来说已经无关紧要,她只想全心全意的照顾张斌。 张斌离世之后的2年里,刘梅一个人住在那套只写有张斌名字的房子里,她原本以为自己会这样安安稳稳地老去,可没过多久,张斌的儿子张力就找上门来,要求刘梅立即腾房搬走! 张力的理由很简单,这套房子的产权在他名下,他有权利将外人赶走,刘梅则认为,虽然没有领证,但这间屋子却是她和张斌在同居期间买下的,她有居住权。 双方谁都不让步,最终不得不对簿公堂。 在法庭上,张力拿出了房产证作为证据,斩钉截铁地说这是他个人的财产,刘梅是个外人,理应离开。 但刘梅并不畏惧,她有自己的理由,根据现行法律,夫妻关系虽没有出现,但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这间房子既然是张斌在同居期间买下的,她就享有一半的居住权。 更何况,她在张斌生病之后整整照顾了其11年,张斌之子张力却从未到医院探望过父亲一次,反倒是她陪伴在张斌的病榻前,几近耗尽心力,她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 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张力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尽管张斌和刘梅未曾领证,但他们有长达13年的同居生活,期间购置的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张斌生前11年,刘梅全权照料,付出了巨大心血,依法享有对方遗产的部分继承权,如果驱赶刘梅离开,她将无家可归,而她本人暂时无力购置新居所,这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 换句话说,尽管法律没有承认他们的关系,但现实生活中刘梅仍发挥了“妻子”的作用,她理应继承张斌的相应遗产,暂时拥有房屋居住权。 张力当然不服,他上诉到高级法院,但高院经重审后,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张力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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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胖马 21
    2024-06-24 19:07

    废话,现在老男人谁愿意和一个老太婆领证?现在流行搭伙过日子,跟她结婚还不如请保姆[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