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山东烟台,为了防止女网友仙人跳,一男子让好友在楼下放风,他先上楼与女

小蚂蚁评事 2024-06-26 22:23:23

“冤不冤?”山东烟台,为了防止女网友仙人跳,一男子让好友在楼下放风,他先上楼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完事后好友再继续。谁曾想到,好友竟以公开女网友隐私要挟,拒不支付嫖资,使其被法院认定为强奸,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来源:山东莱山区人民法院)   5月1日,孙广文通过交友软件,给朱玲发了位置和时间,然后喊上好友李立春,两人一同驾车前往约定地点。   途中,孙广文想到朱玲照片中的容貌和身材,忍不住兴奋起来,不断地和李立春分享他喜悦,结果朱玲爽约了,没有按照约定前往指定地点。   孙广文不死心,第二天早上,他又给朱玲发信息,并约在某大学附近见面进行性交易!随后,孙广文和李立春从栖霞市开车至烟台市的莱山区。   下午3点,孙广文在李玲赶到之前,提前入住了某公寓的房间。 想到昨天朱玲爽约的事情,孙广文有些担心朱玲“仙人跳”,为了保险起见,安排李立春到楼下放风。   他先上楼与朱玲发生性关系,完事后李立春再上楼继续。   接着,孙广文如约与朱玲见面,然后在房间内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孙广文很重义气,完事后立即拿起手机给李立春发消息,告诉对方他结束了,让李立春赶快到房间来。   和大家想的不一样,李立春到房间后,没有立即与朱玲发生关系,而是以朱玲前一天“爽约”,让他们兄弟苦等了一夜,言语恐吓朱玲。 接着,两人将朱玲手机中的个人网购收货地址、手机号、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拍照,以不听话,就暴露朱某的隐私相威胁。   做完这些,李立春已经忍不住了,迫不及待地与朱玲发生关系,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房间。   没想到,孙广文又来了兴趣,他趁朱玲不敢反抗之际,强行与朱玲发生性关系,而且离开的时候,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嫖资。   或许是知道自己干的事情,见不得人,朱玲在孙广文离开后,默默地穿好衣服,走出了宾馆房间,没有打电话报警。   不料,李立春食髓知味,他想到朱玲动人的身段,想到几天前的事情,又联系了朱玲,并故技重施,以暴露朱玲隐私相威胁,逼迫朱玲与之再次见面,   “一次也就够了,他还想来第二次?简直是欺人太甚“” 6月9日,朱玲打电话报警。   本案是刑事案件,事情发生了一个多月,朱玲才打电话报警,DNA、现场证据这些早就没有了,孙广文又存在供述反复的问题,法院要如何采信本案的证据呢?    第一份供述: 他只承认自己在李立春进房间前,与朱玲发生过一次性关系,并称离开前支付给朱玲1000元嫖资。   按照此份供述来看,孙广文和朱玲是PC关系,警方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次供述: 这份供述中,孙广文详细描述了“约 炮”前后经过,并承认了他与李立春通过言语威胁、揭发隐私等方式,让朱玲轮流与之发生性行为,且未付嫖资!   《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从本条规定来看,孙广文身上的事情大了,这都不是强奸的事情,而是强奸中的轮奸!十年起步!   第三次供述: 孙广文改称李立春没有与朱玲发生性行为,他和朱玲发生性行为前,就已将嫖资付给了朱玲。   孙广文还说,他在被监视居住期间找过朱玲,朱玲承认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是因为嫖资找不着了,加之李立春骚扰她,才告发其与李立春强奸自己,朱玲还写了情况说明一份。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院认为,孙广文的第一次、第三次供述明显避重就轻、前后矛盾,无法自圆其说,理由如下:   按照孙广文所说,他和朱玲是“约 炮”,但他为何带李立春到现场?明知朱玲一人赴约,又为何强迫朱玲将手机交其查看,并在查看后没有“仙人跳”风险,还记录朱玲手机中隐私?   如果孙广文与李立春是正常的嫖娼行为,他们与朱玲各取所需,为何朱玲对李立春事后的邀约极其反感,并在李立春以揭发隐私相要挟的情况下选择报警?   最终,法院以孙广文第二份供述在提取的合法性、内容的客观性、与事实之间的关联性上均能确定,采信了孙广文第二份供述。   同时,法院以孙广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关键作用,应认定为主犯,判了孙广文有期徒刑十一年,李立春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注:人物为化名,来源裁判文书网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3 阅读:102303
评论列表
  • 2024-06-27 02:57

    这种男人,应该判阉割!

  • 过客 193
    2024-06-27 04:14

    俩囟球想白嫖

  • 2024-06-27 05:19

    宁欠赌债不奢嫖资的道理不懂吗[抠鼻][抠鼻][抠鼻][抠鼻]

    记忆 回复: 骑猪找牛
    敢问阁下可是黄某人
    骑猪找牛 回复:
    没错,赌债赌还,另外一点是我与赌毒不共戴天
  • Henry 130
    2024-06-27 10:49

    嫖娼一时爽,蹲狱两行泪

    四十不惑 回复:
    我觉得改成 ”嫖娼一时爽,蹲狱泪两行”是不是更押韵一些[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曾经沧海 回复: 四十不惑
    [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你是现代徐志摩!
  • 2024-06-27 04:48

    片刻之欢,十年牢狱之灾

  • 2024-06-27 07:32

    不讲武德,人家都把自已卖了你还不愿花钱,活该!

    用户10xxx46 回复:
    是不讲嫖德
  • 2024-06-27 08:41

    对于这些扰乱市场规则的人渣,应该判无期徒刑!

  • 2024-06-27 08:39

    不给钱就不算嫖咯 但是算强奸[doge]

  • 2024-06-27 03:01

    贱!

  • dagger 39
    2024-06-27 06:43

    这仨都不是好人啊!

  • 2024-06-27 08:47

    没有一点职业道德,和契约精神活该!

  • 如风 34
    2024-06-27 06:38

    活该[滑稽笑]

  • 2024-06-27 07:41

    哈哈不给钱当然是强奸。

  • 海风 32
    2024-06-27 11:18

    不作死就不会死,硬是把“自愿”逼成了“不愿”。

  • 2024-06-27 08:11

    无规矩不成方圆

  • 2024-06-27 07:04

    强行白嫖等于强奸

  • 时光 21
    2024-06-27 08:22

    干得好

  • 2024-06-27 06:42

    给人留一线

  • 2024-06-27 07:20

  • 2024-06-27 08:28

    真丢人,没有钱想白玩,应该去坐牢

  • 123 11
    2024-06-27 07:54

    白嫖必须判

  • BZQing 10
    2024-06-27 14:40

    一时爽十一年牢狱之灾!

  • 2024-06-27 06:44

    孔孟之乡怎么有这种人

    用户68xxx64 回复:
    子曰,食色,性也
    余辜余罪 回复: 用户68xxx64
    有文化就是好[笑着哭] 不要脸说的这么好[点赞]
  • 2024-06-27 10:14

    小编竟然在为这些人鸣冤?不店该高呼活该么?

    用户10xxx48 回复:
    当事人之一吧?
  • 2024-06-27 08:50

    把钱看得重的人没有好下场

  • 2024-06-27 07:07

    嫖娼本来罪不大,附加人品差,罪就大了。

  • 2024-06-27 19:28

    女的赚的也是辛苦钱。这种白嫖的混蛋,扰乱规则,该判更重点

  • 2024-06-27 10:28

    不讲武德

  • 2024-06-27 15:27

    现在的人,怎么做什么都没有诚信了

  • 2024-06-27 06:36

    颗了

  • 2024-06-27 15:29

    11年?你以为是83年啊?现在还有那么重的判法?

  • 2024-06-27 12:33

    就是这种渣男坏了规矩

  • 2024-06-27 11:50

    想白嫖,还想多次

  • 2024-06-27 13:42

    不是说给冥币啊

  • 2024-06-27 13:45

    这不就是仙人跳吗,太恶心了。

  • 2024-06-27 16:36

    不讲武德啊,活该

  • 2024-06-27 09:04

    女方应判15年

    ALLen 回复:
    15天[得瑟]
     Bing 回复:
    如果女方是你妈妈或是你姐姐?
  • 2024-06-27 15:35

    不讲武德,死拉死拉的

  • 2024-06-27 10:10

    🐷队友

  • 2024-06-27 11:48

    女的镶金吗?

  • 2024-06-28 08:29

    这两人太没有道德!

  • 2024-06-27 11:30

    宁欠赌债不欠嫖债,赌债不还说明打牌没金钱交易,犯法的事就成了娱乐!嫖债不还的话一不小心可就成强奸啦!

  • 2024-06-27 08:55

  • 2024-06-27 10:26

    不管男女,都是咎由自取

  • 2024-06-27 11:37

    渣男!

  • 2024-06-27 22:57

    不给钱就不算嫖了哦,只能算你强奸了

  • 2024-06-28 05:55

    这不是个玩意,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女人,都该判10年

  • 2024-06-27 22:41

    一群无脑牲口,不想出钱可以用冥币代替啊,那样既不犯法也不用出钱

  • 2024-06-27 08:28

    诚信是做人的底线

  • 2024-06-27 08:29

    该遭

  • 2024-06-27 12:56

    不讲武德

  • 2024-06-27 15:20

    白嫖活该

  • 2024-06-27 13:37

    这特么自己坏了规矩

  • 2024-06-27 08:29

    见利忘义见色起意,这就是朋友[滑稽笑]

  • 2024-06-27 19:47

    星爷电影里 豹子头说的好 不给钱就不算嫖了 还真是 成强奸了

  • 2024-06-28 07:41

    片刻逍遥十年牢,不会算账祸难逃!

  • 2024-06-27 11:16

    些判不对给钱算票不给算奸

  • 2024-06-27 20:19

    该!

  • 2024-06-27 13:55

    活该

  • 2024-06-27 09:34

    不讲嫖德

  • 2024-06-27 23:18

    嫖德极差,人品极差,这种人该重判!

  • 至少发几十块车费[呲牙笑]

  • 2024-06-28 07:19

    真是活该。

  • 2024-06-27 19:08

    这种人迟早得进去,坏了规矩

  • 2024-06-28 03:11

    人性在哪?良心在哪?朱玲在哪?

  • 2024-06-28 07:45

    美女不是仙人跳,你们两个还想给人家“跳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