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江苏一名女子与男友同居7年,双方和平分手,经协商,女子同意退还男

好大的瓜 2024-06-27 00:08:28

“白嫖成功了!”江苏一名女子与男友同居7年,双方和平分手,经协商,女子同意退还男友的房子,男友同意一次性支付她23万的青春损失费。可没想到,房子还了,男友却反悔了,他不但拒绝支付青春损失费,还反过来要女子返还同居期间转账的24万元。女子不愿意,结果被男友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让女子瞬间傻眼!

这天,李丽临下班,却突然接到了前男友张强的电话:“小丽,下班一起吃个饭吧,我有事想跟你说。”

虽然分手了,但念在两人也曾有过甜蜜,李丽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了下来。

两人进了相恋时常去的餐厅,张强点了几个李丽爱吃的小菜,这让李丽心中有些感动,不禁感慨时间飞逝,物是人非!

张强猛灌了两口酒,支支吾吾地说:“小丽,我们相爱7年,没想到还是没能走到一起,这当中,我也有错,请你见谅!”

可还没等李丽开始感动,张强却再次发声:“上次分手的时候,我不是说赔偿你23万的青春损失费嘛,可现在我经济上出了问题,这钱就给不了你了。还有,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给你转了24万,既然我们没结婚,这笔钱你就还给我吧,我们好聚好散!”

李丽一听,顿时气愤不已,她恨恨地说:“我跟了你7年。你竟然这样对我,这钱我是一分也不会退的!”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6年,李丽跟张强,在一次偶尔的机会下邂逅,两人一见钟情,很快便坠入爱河。

在恋爱了一年后,张强拿着13万首付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为了表达自己的爱,张强特意在房本上只写了李丽一人的名字,房贷也由李丽的名义来办理。

之后两人以夫妻名义,甜甜蜜蜜地生活在了一起,在这期间,由于新房子要装修、买家具等,张强陆陆续续给李丽转了24万元。

本以为,他们能够白头偕老,可没想到,再美好的爱情,也是经不起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的。

当两人的激情退去后,他们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双方都感觉到身心疲惫,萌生了退意。

在同居的第7年,他们选择了和平分手,两人生活多年,很多经济上的付出,早就分不清了。为了公平起见,两人虽然没有领证,却拟定了一份离婚协议书。

李丽主动提出将房子退还给张强,而张强也十分大度地表示,会一次性支付李丽7年的青春损失费23万元。

李丽当天便搬离了曾经的爱巢,可奇怪的是,她迟迟没有收到张强支付的23万青春损失费。

正郁闷时,却接到了张强的电话,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当李丽得知,张强竟然反悔,不想支持那23万青春损失费,还倒过来想让她吐24万出来时,气得当场对着张强口吐芬芳,而张强也不甘示弱,他大声说:“你又不是我老婆,凭啥想吞了我那24万,如果你不还钱,我就去法院告你。”

李丽本以为,张强只是说说罢了。可没想到,过了几天,她果然收到了一纸法院传票,她当时就懵了!

那么在法律上又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

1、李丽索要青春损失费,有法律依据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上,并没有对青春损失费有明确规定,青春损失费并非法律上的权益,并且索要青春损失费,其实更多的应该是道德范畴。

双方因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而选择相恋,在情感上,男女均有付出,双方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

所以,通常当事人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或者“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均不予支持!

李丽声称,青春损失费,事实上是基于双方同居期间,所购房产的分割补偿款,不能单纯视为青春损失费。

2、张强认为,他给李丽转账的24万元,为彩礼性质,为有条件的赠与,双方分手,李丽必须返还。

根据《民法》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张强与李丽同居8年,但并未领证,原本他转账给李丽的24万元,可视为是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赠与,如今双方分手,李丽理应返还。

但经法院查明,这24万元,其中有部份为偿还房贷、房屋装修、以及买家具家电的钱,还有部份为两人日常生活开销所花费的,且均未超过合理的范围,李丽也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进行佐证。

因此,这笔钱不能简单视为彩礼赠与,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不等同于婚姻,李丽与张强,只是情侣关系,在同居期间一方所取得的工资收入等,均为其个人财产,属本人所有。

对于李丽提出的青春损失费,并无法律依据,法律不予支持。

双方在同居期间,张强所转账的24万,经查明,李丽均用于房屋以及双方生活开销,且李丽因购买家电还超支了1万元。

综上,法院判决:李丽须归还张强房屋,张强须支付李丽购买家电的补贴,共计10000元。

李丽陪伴了张强7年,却最终一无所有,还被告上法庭。如果当初她能坚持与张强领取结婚证,结果必然是大有不同的,怪只能怪她自己太单纯!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4 阅读:47397
评论列表
  • 2024-06-27 03:02

    自己蠢,所以搞男人钱还不如真的别贪财,直接搞帅哥,只要对方长得帅,隧道就是赚的,毕竟帅才是是真的,穷丑都是可以伪装出一种体贴什么的来嫖你。

    用户10xxx70 回复:
    你情我愿,女生有青春,男生也有。
    用户10xxx24 回复:
    [打脸][打脸]
  • 2024-06-27 05:56

    所以不要随便把自己给出去,不然最后也只有搞个一无所有,没有领证啥都是假的

    鑫森淼焱垚 回复:
    我怎么听这意思女人吃亏了
  • 或许 68
    2024-06-27 05:49

    这个法院还算正常,还判还给女孩一万。 这男的确实是够渣的了,可惜了这么好的女孩(24万几乎没有独自乱花,都花在房子上和共同生活上,且倒贴了一万,足以说明这是个好女孩了),可惜了女孩的错付了,

    奈奈不在了 回复:
    未婚同居不能说她不好,只能说她一个傻,没头脑。
    或许 回复: 奈奈不在了
    佳人本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这真心终究还是错付了人
  • 2024-06-27 05:38

    如果被帅的甩了哪还有美好的回忆,如果被丑的甩了,那只剩一辈子的恶心。这种白嫖的,又穷又丑,真是一辈子的噩梦,所以姑娘们,要玩就玩帅的,别恶心了自己,便宜了别人。

    用户17xxx67 回复:
    青春损失费,什么玩意,还23万?真把自己当货物,活该被告?
    地主家的傻儿子 回复:
    你可拉倒吧,帅的一般都看不上不会轻易玩,就是丑的才玩呢,反正也是丑,玩一个多一个也不亏
  • 2024-06-27 06:52

    所以,法院查明,这个对男友特别好,倒贴生活费一万的女性照样不被男人珍惜!

  • 2024-06-27 07:49

    女人这回是把自己陪进去了,人生有几个七年……

  • 2024-06-27 06:41

    这样的姑娘真不多了,自己还月供,给的钱还都是生活支出自己还贴了些。毕竟在一起时间那么久要我就会娶了她

  • BZQing 21
    2024-06-27 07:00

    既便是不装修家电平时生活开支,也没有彩礼一说,同居八年没有结婚就没有彩礼。所以法院这是乱说。

  • 2024-06-27 07:14

    干的漂亮,同居7年,枕边人是什么样的人都不清楚,女方已经不能用蠢来形容了,只可惜同居的时间太短了点,活该。

  • 牧马 12
    2024-06-27 19:29

    定居超过1年就去领证吧,除非都想着白嫖,以后合不合适靠的是磨合!不然同居这么多年,再找下家难免让人介意

  • 2024-06-27 06:53

    同居比二婚还恶心

  • 2024-06-27 07:01

    女人不也白嫖男人了吗

  • Lenovo 11
    2024-06-27 08:49

    人渣[鼓掌]

  • 2024-06-27 18:50

    所以说 男生青春不会损失是吗

  • BHT 8
    2024-06-27 06:51

    渣男渣女

    我思故我在 回复:
    渣男才对,女的仁慈义尽。
  • 2024-06-27 11:08

    白嫖了男人7年,却不愿结婚,还想霸占男人的房产!结果法院判了!可以这么理解吗[抠鼻]最后让人细思极恐,不知道最后是哪个冤大头接盘侠兜底!

  • 2024-06-27 07:56

    自己贱怨谁,房本写了你的名字你不要,这次遇到不要脸的渣男给你上了一课,以后别太天真了!

  • 2024-06-27 08:56

    钱没拿到就敢过户房子,这是多没脑子才能做的事?编也要用点脑子

  • 2024-06-27 08:32

    去法院要青春损失费这本来就是扯淡操作,就算碰到小仙女法官,她也没办法找到对应法条, 应该以长期同居。以事实婚姻 为切入点去做辩护,只要不是小三 就可以争取到补偿,

  • 2024-06-27 07:37

    同居年不是事实婚姻?

  • 2024-06-27 08:20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 2024-06-27 07:59

    男的也赔了7年青春啊,怎么都说女的吃亏的?还有同居超过一定时间就算事实婚姻的,这个法院为什么不说?

  • 2024-06-27 19:46

    有个词叫同归于尽

  • 2024-06-27 10:42

    还好你只付出了七年。

  • 2024-06-27 07:15

    现在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敢判

  • 2024-06-27 07:11

    这样判决也好,让很多人长记性长教训

  • 2024-06-27 12:53

    谁没有青春?男女抵消!

  • 2024-06-27 07:16

    事实婚姻?

  • 2024-06-27 18:28

    怎么看,用手机看

  • 2024-06-28 08:01

    江浙沪的太精于算计了

  • 2024-06-28 21:20

    渣男自有天惩

  • 2024-06-27 08:48

    又是一篇爽文

  • 2024-06-27 11:54

    两个人如意算盘都失算了,,,懂的人自然懂

  • 2024-06-27 08:07

    为啥要有青春损失费的说法,男人的青春就不是青春了吗?

  • 2024-06-27 14:09

    青春损失费[doge]

  • 2024-06-27 12:12

    活该

  • 2024-06-27 19:03

    同居算二婚吗?

  • 2024-06-27 07:11

    女人就是不能喂太饱

  • 2024-06-27 06:52

    咎由自取

  • 2024-06-27 07:43

    男的沒青春?寫這文章的人,是不是家人經常與交往為目的,這樣騙去財務。

  • 2024-06-28 08:52

    两人生活多年,很多经济上的付出,凭啥叫白嫖?双方都付出的

  • 2024-07-01 23:42

    这个渣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