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一男子因情人要分手并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凌晨翻墙进入情人家的卧室。情人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6-27 09:16:41

河北保定,一男子因情人要分手并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凌晨翻墙进入情人家的卧室。情人父亲发现后手持两把镰刀,推搡男子并要求其立即离开。可到了大门口时,男子却因突然扑向情人父亲,被砍伤大腿并导致死亡。案发后情人父亲认为是正当防卫、检察院认为是故意伤害、男子家属认为是故意杀人。一审支持检察院判刑9年。但二审却改判。

(来源:河北省高院)

女子王某与丈夫结婚后育有一个女儿,婚后王某与丈夫、女儿、公婆共同生活。

结婚两年后,王某到美容店工作时认识一女同事并与其成为闺蜜关系。期间,王某认识闺蜜丈夫魏某。

可王某却背着闺蜜与闺蜜丈夫魏某成为情人关系。当时闺蜜毫不知情,并与王某合伙开了一家美容院。

两个月后,闺蜜因怀疑丈夫魏某出轨王某,果断关闭美容院,并不再与王某有任何来往。

虽然魏某嘴上支持妻子的决定,自己私底下却还是多次去滋扰王某,甚至上门去找王某。

美容院关店几个月后,魏某强行在王某的大腿内侧纹上了自己的小名、以示王某应当要对其“忠诚”。

之后,魏某还用偷拍得来的视频,威胁王某继续与其保持关系。最终,王某因在家中与魏某发生关系被婆婆发现,而导致与丈夫协议离婚。

王某离婚后带着年幼的女儿回娘家与父母共同生活。

王某离婚后认为,自己已经不怕魏某威胁了,并拒绝再与其见面。

事发当天晚上,魏某因王某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到王某门口处徘徊,并上前去敲开王某家的大门。

王某见是魏某后,就以要上厕所为由偷偷报警。可民警赶到现场后,却没有发现魏某在附近。

民警离开后,王某关门并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才睡觉,

王某本以为,魏某知道自己现在会报警后就会知难而退。万万没想到的是,魏某离开后又因王某手机静音,没有接电话、回信息,再次来到王某家中。

凌晨3时许,魏某翻墙进入王某家中并来到其卧室后,被王某的父亲王大爷发现,随后魏某被推出卧室。

来到院子时,王大爷继续推搡魏某并要求其离开。见魏某不愿意,王大爷拿起两把干农活用的镰刀。

可魏某却一点也不害怕,还捡起地上的铁棍与王大爷对峙!王大爷见状,用镰刀将魏某手上的铁棍打掉落在地上,并继续要求魏某立即离开。

可魏某被推到大门口处时,却突然转身扑上王大爷,意图抢走王大爷手上的镰刀。但王大爷反应很快,魏某扑过来时,王大爷就用手上的镰刀砍向魏某。

最终,魏某因被镰刀砍伤腿部,导致失血过多身亡。

案发后王大爷第一时间报了警并在家中等待民警到场处置。检察院介入调查后,从王某手机调取了其发现魏某进屋后直到民警到场的全过程视频。

通过这段关键视频证据,检察院确认魏某徒手翻墙并来到王某的卧室后,被王大爷夫妻发现,魏某随即说“叔叔阿姨、我来是找王某有话要说!”

魏某扑向王大爷时,王大爷第一时间用右手的镰刀砍向魏某。魏某用手紧紧抓住这把镰刀后对王大爷说:“你别打我,我不打你,你也别打我。”

王大爷随即用左手的镰刀砍向魏某的大腿。

据此,检察院认为,虽然魏某非法侵入住宅,但其手上没有武器、之前也没有侵害动作或者过激言语,因此,王大爷并非是受到非常紧迫的不法侵害,故不构成正当防卫,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魏某的家属认为,王大爷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大爷则坚持认为,自己就是正当防卫。

一审法院认为:

第一,王大爷主观上没有杀人之故意,客观行为上其只是砍了魏某一刀且并非是人体要害部位,案发后也第一时间报警施救,故本案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二,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正在面临非常紧迫的不法侵害时,被侵害人为保护个人或者他人生命与财产而实施没有超过明显必须要限度的防卫行为。

具体到本案中,现场视频证实,魏某抓住一把镰刀后,已经和王大爷说了“你别打我,我不打你,你也别打我”,且魏某当时手上已经受伤、没有凶器。

因此,王大爷在这种情况下,持刀砍向魏某,并造成其死亡的后果,王大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三,魏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存在重大过错,且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本案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可以酌情对王大爷减轻处罚。即应在3-10年量刑。

第四,王大爷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第五,民法典第181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据此,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大爷有期徒刑9年,并判处其承担90%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审宣判后王大爷提出上诉。

虽然二审也认为,王大爷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其是防卫过当构成的故意伤害罪,应当要与一般的故意伤害罪有所区别。故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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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7 09:47

    这种男人活该死

  • 2024-06-27 09:54

    跟着欲望走,走向毁灭。

  • 亮哥 17
    2024-06-27 12:28

    正当防卫而已,如果这样判,以后的坏人只会越来越多

  • 2024-06-27 12:38

    这样的人在你不杀死他他也会杀你

  • 2024-06-27 13:04

    翻墙侵入住宅谁知道有没有威胁。

  • 2024-06-27 13:01

    私闯民宅杀无赦!!

  • 2024-06-27 13:02

    男的人渣一个,又菜又爱玩,活该被砍

  • 2024-06-27 13:22

    自卫

  • 2024-06-27 12:52

    到别人家里闹事,可以说找死!

  • 2024-06-27 12:18

    渣男死了活该

  • 2024-06-27 14:10

    自当防卫

  • 2024-06-28 06:53

    [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 2024-06-27 14:43

    他都非法入侵了,我还不能合理伤害吗?人家都报警了,凌晨三点偷摸到一个女人的卧室,难道还要以礼相待?

  • 2024-06-27 15:23

    非法闯入民宅,还赖着不走,打死都活该!

  • 2024-06-27 16:54

    一个父亲保护女儿无论什么方法都是正确的

  • 2024-06-27 13:21

    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