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刚发了工资,网购的时候发现账户余额不足,女子赶紧找出账单,发现卡里5

枚春桃 2024-06-28 11:42:39

北京,一女子刚发了工资,网购的时候发现账户余额不足,女子赶紧找出账单,发现卡里5万多元不翼而飞,报警后得知,这笔钱就是在国内被刷走的,银行认为,不排除女子本人或者授权他人取走的,所以拒绝赔偿,女子将银行诉至法院,法院会支持女子吗?

庞女士是一名上班族,忙碌的工作让她根本无暇顾及其他,下了班就想要好好休息,就算是超市,也不愿意去。

为此,庞女士就经常网购,这样既解决了自己没时间的困扰,也能够让快递送货上门,一举两得。

事发这天,庞女士又打算买一些生活用品,可是在下单付款的时候总是提示失败,理由则是余额不足,这让庞女士有些吃惊,毕竟,在银行卡里,至少还有五六万元,怎么会越不足呢?

带着疑问,庞女士打开了网银账户,结果发现确实余额不足,而且,5万多的余额已经没有了。

于是,庞女士急忙前往银行打印了对账单,希望能找到资金流失的蛛丝马迹。对账单上显示的一系列异常交易记录,让她的心沉到了谷底。

她的银行卡在日照被分多次取现,总计金额高达51900元。庞女士坚信自己一直将银行卡随身携带,并在北京使用,从未有过丢失或泄露密码的情况。

因此,她认为银行未能有效保障她的财产安全,于是果断选择了报警,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这笔损失。

当庞女士起诉后,银行方面的回应却出乎庞女士的意料。

银行表示,根据ATM机取现的操作流程以及POS机刷卡的标准程序,每一笔交易都需要输入正确的交易密码才能完成。

基于这一点,银行方面认为,这些交易均符合借记卡章程的规定,可以认定为是庞女士本人所为。

更令庞女士难以接受的是,银行还指出,在涉案银行卡发生交易时,银行已经向庞女士发送了短信提示,尽到了风险提示的义务。

而且,警方已经将涉嫌盗刷庞女士银行卡的嫌疑人抓获归案了,所以,这笔损失应当由盗刷银行卡的嫌疑人来承担。

因此,银行认为自己在这一事件中不存在任何过错或违约行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银行要为庞女士的损失承担责任吗?

实际上,庞女士和银行之间一种服务合同关系,那么,双方既然建立了合同关系,作为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资金的安全。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既然警方已经将嫌疑人抓获归案,说明嫌疑人使用的伪卡交易。

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所以,庞女士的银行卡轻易被复制,导致了钱款损失,说明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那么,银行必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上采取的严格责任原则,不论违约的当事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不是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免责的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银行应当赔付庞女士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据此,法院判决银行承担庞女士51900元的损失,而后银行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依然选择了维持原判。

在这个案例中,庞女士与银行之间的争执最终画上了终止符。但这一事件都给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在享受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时刻警惕潜在的风险,同时,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也应当不断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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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星狐 42
    2024-06-28 11:57

    女子应该立即保留自己在本地的位置证据,然后报警,由警方查找这笔钱实在那个POS机上被刷走的,然后可以自证这笔钱不是自己划走的。

  • 2024-06-29 15:05

    银行现在变成强盗了

  • 2024-07-01 21:42

    这是哪家缺德银行啊?庞女士的信息是怎么被坏人知道的?

  • 2024-06-28 21:42

    这就是为什么大钱不敢放银行的原因!现在只有支付宝稳当点。每个月花点钱买存款保险,就算被盗刷,也会在第一时间得到赔偿。没有银行这种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