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哥哥因家穷,在别人家当了上门女婿。几十年后,弟弟拆迁分了6套房子,哥哥对

小迪说社会 2024-06-28 22:09:26

江苏,一哥哥因家穷,在别人家当了上门女婿。几十年后,弟弟拆迁分了6套房子,哥哥对弟弟说:“我给你5万,你卖一套房子给我吧!” 弟弟认为,哥哥已经“嫁”出去,没资格分房子。后来,哥哥一纸诉状将弟弟起诉到法院,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 (案例来源:江西卫视传奇故事———为缓解家庭压力,哥哥做上门女婿,老家拆迁分房兄弟俩矛盾不断) 胡大胡二兄弟两人从小感情较深,在很小的时候,母亲便因为患病不幸离世,父亲也体弱多病,无法给两兄弟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对于自己的家庭状况,胡大和胡二也十分体谅父亲的不容易,所以两兄弟从小便懂得替父亲分忧解难。 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两兄弟的年龄也越来越大,眼看着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可却因为家中经济条件较差,始终未能找到合适的对象。 万般无奈之下,胡大只好决定入赘,并经人介绍与邻村的一位残疾女子结婚,在结婚时,女方家还给了胡大一定的彩礼。 为了帮助弟弟结婚,胡大还将这些彩礼交给父亲保管,并用作弟弟结婚时的彩礼。 有了这些钱款做保障,弟弟很快便找到了合适的对象并组建家庭。 尽管双方都已经成家,胡大的心中还依旧牵挂着胡二,在弟媳生产期间,胡大还将弟媳接到家中,由妻子照看坐月子。 除此之外,在父亲生病期间,胡大还先后多次拿钱为父亲看病,在父亲去世后,胡大依旧对弟弟照顾有加。 如今胡大的儿子也即将结婚成家,可却因为经济条件较差,无法为儿子购买婚房。 而恰巧此时,胡二原本居住的房子面临着拆迁,一共能够得到六套房产。 在胡大看来,这套房子原本属于是父亲所有,而且宅基地也登记在父亲的名下,虽然自己已经入赘,可自己也是合法的继承人,应该有权得到其中的一部分。 为此,胡大专程找到弟弟,希望能够用5万元购买其中的一套安置房。 可是面对着哥哥的要求,胡二却断然表示拒绝,胡二认为,原本的老宅子已经被自己拆掉,目前是这套新房面临着拆迁。 况且哥哥已经入赘,并不属于这个家庭的成员之一,所以这些安置房和哥哥无任何关系,哥哥无权分割其中的房产。 面对着弟弟的拒绝,胡大可谓是气愤不已,当年要不是自己入赘,弟弟哪能成家立业。 现在自己想要其中的一套房子,还愿意出5万元,连这种条件都无法满足,弟弟未免也太过。 为此,胡大选择和胡二对簿公堂。 1、胡大胡二均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1126条规定,继承人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弟弟得到六套房产,胡大也为这个家庭付出了不少,无论是于情于理,胡大愿意出5万购买房产都不能算作过分。 2、兄弟之间应该互敬互爱 民法典1043条规定,家庭应该树立良好的新风。 具体到本案中,在成家之前,胡大给予弟弟很多帮助,所以弟弟也应该考虑到哥哥的实际情况,经过调解,最终胡二同意,哥哥用10万元买下其中的一套房子,兄弟两人握手言和。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见证了亲情的复杂与纠葛,也看到了法律对于家庭关系的维护与指导,最终,胡大和胡二在法律的框架下,以更加成熟和理性的态度解决了彼此的矛盾,展现了兄弟间应有的互敬互爱,愿这份和解与理解能温暖他们的余生,也提醒我们珍视亲情,和睦相处。

(文中人物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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