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德冒烟!上海,男子花13.2元在超市买了6个咸鸭蛋,却发现已经过期1天,男子按兵不动,第2天又去买了40枚,随即就向执法部门举报,要求每个鸭蛋赔偿1000块,一共要赔46000元!那么,男子能得逞吗? (来源:46枚鸭蛋赔偿4万6?2024-04-09 17:21·看看新闻) 几十枚小小的咸鸭蛋,就想获利4.6万元,男子觉得这些鸭蛋是金鸭蛋不成? 张某是个对食品安全格外敏感的消费者,一天,他在超市购物时无意间发现了一批过期的咸鸭蛋。 或许是抱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张某决定购买这些过期食品然后维权,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这起本应简单的消费维权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张某分两天购买了共46枚过期咸鸭蛋,每次购买都要求单独结账并索要小票。 当他拿着46张小票找到超市管理人员时,提出的赔偿要求却让人大吃一惊:他要求超市按照每次交易赔偿1000元,总计高达46000元! 这一天文数字的赔偿要求立即引发了争议,超市方面认为张某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常维权的范畴,是在利用法律漏洞谋取不当利益。 而张某则坚持自己的做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超市应当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代价,双方最终将这场纠纷诉诸法庭。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按照这样的法规执行,张某似乎就要发财了。 然而,法官的判决却出乎许多人的意料,法院认定张某的46次购买行为实质上属于一次性交易,而非46次独立交易。 最终判决超市赔偿1012元,即购买总额101.2元的十倍。 这一判决背后,法官的考量颇值得深思,首先,法院认为张某的购买行为明显不符合正常消费习惯。 普通消费者很少会在短时间内反复购买同一种商品,更不会每次只买一个还要求单独结账。 其次,张某分46次结算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虽然法律赋予消费者维权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应被滥用或成为牟利的工具。 法院考虑到张某购买咸鸭蛋的总额并未超出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范围,因此认定为一次性交易更为合理。 虽然张某的主张并没有完全受到认可,但这个案例再次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超市作为食品经营者,有责任确保所售商品的质量安全,避免过期食品流入市场。 其次它也提醒消费者,维权固然重要,但不应成为谋取不当利益的手段。 法律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震慑不法商家,保护消费者权益,而不是为投机取巧者提供牟利工具。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的“知假买假”案件在近年来屡见不鲜,一些人打着维权的旗号,专门购买问题商品然后索要高额赔偿,甚至由此发展出了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 对此社会各界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这种行为能够有效监督市场,反对者则指出,过度的职业打假可能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甚至演变成对商家的敲诈勒索。 面对这种复杂局面,法律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案的判决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对此你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主页有更多相关内容,点个【关注】不迷路,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下期见![谢谢]
咸鸭蛋头一回听说有保质期的一说,
怎么证明这个蛋一定买的我超市的。虽有小票。这个蛋卖的地方多了也不能证明是我超市的蛋啊[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买少了,买10万的不是发财了
盐过期了
祖宗常训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恶不止,大恶不止。
法院即使判消费者违反规定,到超市售卖过期产品也是事实,难道超市方不该受到惩罚吗?作为国家的执法机构,不能放任违法者逍遥法外吧!是不是该让超市付出代价,罚他个倾家荡产,以儆效尤,罚没资产入国库不好吗?这样即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可打击不良商贩! 在当前时局,赏金猎人应该给予打赏,毕竟这样可以净化市场……
保质期内只是质量保证,不是坏了不能吃,我自从食品厂做过后,过保质期,没变质的都是继续吃。。。
要是胖东来?
第一次听说咸鸭蛋有保质期的[哭笑不得]
快去云贵川,熏腊肉一挂几十年,保质期早就过了,多买几家就发财了。
所以商场这种行为永远杜绝不了。
妈的,要是我们许昌胖东来最少赔10万。
还上啥班,天天逛超市看有没有过期的食品
卖过期的东西不该罚千万么。违法成本低才会有这么多劣质玩意进超市
网上的人们应全力支持,中国假冒生活用品多的原因就是成本太小了,才有人敢造假。
感觉客观!
科技与狠活新型添加剂你不管却特么一味的拿着临期过期一两天的食品表现你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食品安全时常抓,这是为大众健康平安护行,不能掉以轻心!我支持打假工作人员。
咸蛋皮蛋超过包装上写的保质期又不会怎么样啊,像酱油醋油也不会怎么样啊
钻法律的空子,借着打假的名义敲诈商家,本身动机就不是为了食品安全
人心不足蛇吞象!
应该赔
工商局说你小子还想4万6,给你千八百的就不错了,然后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罚款4万6。最后还感谢了该小伙,欢迎下次再来举报
买一赔三
保质期是谁填的?还不是生产厂家自己。问题是这日期经过科学论证么?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专业打劫的,
重点不应该是超市卖了多少个?别人家买了的怎么办?
法官还是没有按法律法规判决 助长了不良商家……
有问题?
卖货的不知道自己东西过期了?你这话良心何在?
有专门的职业打假人,以这个为生。
有专业做这个的,职业打假人,其实就是好吃懒做的诈骗犯
金过期了
咸鸭蛋过期,孵出小鸭子了
反对的是哪些鸟人?
这四万六超市肯定也出了,不过是交工商局的罚款。
偏了偏了,只字不提超市过期食品怎么处罚
四万六是不可能的,九万二的医药费倒是没问题
哎,白忙活40次
赞同惩罚性赔偿!霸凌者必须受到严惩,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