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点脸行吗?”上海,男子开了个水果店。一大妈花了4.5元买了个小西瓜,可她吃完却说不甜,拿着西瓜皮要求男子退钱,不退就闹,无奈,男子退给大妈4.5,大妈不干,要求退10元,男子说,我还找你5.5呢,大妈却说她不把零钱当钱,给的10块必须退10块。结局让人颠覆三观。
(案例来源:网友提供)
老魏的“鲜果园”水果店,开在居民区旁。
老魏来自农村,老家一亩三分地养不活一家几口,他才来城里打拼。
他没一技之长,但有一身力气,在卖菜和卖水果之间,他们夫妻一权衡,还是选择卖水果。
因为,水果保鲜期比蔬菜长一些,利润也大一点,一样付出辛苦,当然想多挣点钱。
说干就干,夫妻俩租了个民房容身,又用多年的积蓄,一咬牙在居民区租了个摊位,开了这家“鲜果园”。
他的水果店虽然不大,但品种丰富,新鲜价低,而且,夫妻俩纯朴忠厚,也不缺斤短两,挣得钱去掉房租水电,吃喝拉撒,虽然所剩无几,但比在老家地里刨食,靠天吃饭强多了。
一天上午,阳光洒在店门口,老魏正忙碌地整理着货架上的水果。这时。
一位身穿花衬衫、戴着金耳环的大妈走进了店里。她目光在店内扫了一圈,最后停在了一个绿色的小西瓜上。
“老板,这西瓜怎么卖?”大妈指着西瓜问道。
“大妈,这西瓜是刚进的货,新鲜得很,一斤两块五。”李浩热情地回答。
大妈挑了个个头适中的西瓜,说要一顿吃完,否则放在冰箱里滋生细菌。
老魏放在电子秤上一称,刚好两斤重。
“那就这个吧,给我装上。”大妈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元的纸币递给老魏。
老魏接过钱,麻利地给西瓜套上袋子,递给了大妈。
“大妈,这是您的西瓜,找你5.5,您收好。”李浩说着,从抽屉里拿出5.5一并递给了大妈。
大妈接过钱和西瓜,满意地点点头,转身离开了水果店。
然而,没过多久,大妈又气势汹汹地回到了店里。她手里的塑料袋里,装着几块西瓜皮,一脸不好惹。
“老板,你这西瓜不甜啊!我花四块五买的,一点都不好吃!”大妈大声嚷嚷着。
老魏一愣,不甜你还都吃了,这不回来找茬吗?他看了看大妈手里的西瓜皮,心里明白了,看来自己遇到蛮不讲理的主了。
“大妈,这西瓜是又新鲜又甜,我进货时尝过了才进的!”老魏耐心地解释道。
“别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说不甜就不甜,我就要退钱!”大妈不依不饶地说道。
老魏无奈地叹了口气,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真是啥人都能遇到:“如果不甜,你拿着西瓜来找我,你这把西瓜皮拿来了,不甜你咋都吃了?再说了,甜不甜没一个标准,不能你说不甜就不甜呀!”
大妈一看,老魏不想给推,嗓门大的能把房盖掀开:“我就告诉你,你今天必须给我退钱,否则我就不走了,让你生意做不成!”
老魏气的脸都绿了,他虽然憋屈,但是怕耽误生意不想继续纠缠,就从抽屉里拿出4.5元递给大妈。
可大妈却并没有接过钱,反而更加生气了:“不行!你得给我10块!我给你的是十块,你就得退我十块!”大妈瞪着眼睛说道。
老魏有些哭笑不得,他解释道:“大妈,如果您非要退10块的话,那你还得找我5块5呢。”
大妈却嗤之以鼻,她大声嚷嚷:“在我这里,零钱不叫钱,你必须退我10块。”
老魏算是开了眼了,他赶紧拿出10元给了大妈,否则他要被气吐血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果西瓜确实不甜,有权拿着不甜的西瓜要求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果大妈能够证明西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由于她已经完全消费了商品,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不能她说不甜就不甜,站不住脚。
2、大妈要求退10元,违反了诚信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 履行自己的义务。
老魏和大妈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履行完毕,老魏已经提供了商品并找回了零钱。
大妈在事后以商品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更多退款,大妈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她要求更多退款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履行的全面性原则。
3、老魏有权拒绝退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如果大妈的行为,给老魏造成了实际损失,如声誉损失、营业损失等,老魏有权依法要求大妈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然而,这需要老魏能够证明大妈的行为与他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大爷大妈就扯犊子的代名词!
请参考两夫妻买瓜退瓜被杀案
上海?呵呵!
这种人,老而不死,是为贼也
零钱不算钱,那4.5块为什么要给,直接抢就行了。
是我不算那么1斤2块5,正好两斤,不是5块钱吗?
这事如果说是在其它地方肯定不可能,在上海还真有可能是真的
在你那零钱不是钱,可是在我这,零钱就是钱,你要就拿着,不要那你去其他地方去,在我这里就按我的规矩办,我又没去你家,凭什么按你的规矩来?
上海人丢脸丢的不少了,地铁上,公交上,怎么还有人不知廉耻,真是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汤。
上海这事很正常
不甜还吃完了?
这种事,不该建议大妈报警么??
上海人就这样,我见过很多次,穿的还可以的,在超市买烂水果
上海人就是上海人,零钱不叫钱?得亏没给一百块的,话说回来为什么不给一百块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