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点脸行吗?”浙江杭州,女子把手机落在网约车上,手机价值3万多,她打手机关机

嫦娥的胡子 2024-07-01 02:09:25

“你要点脸行吗?”浙江杭州,女子把手机落在网约车上,手机价值3万多,她打手机关机,通过定位找到司机,才发现她的卡被司机拔掉不说,手机也被他刷机了,导致她损失惨重。司机一看女子找上门,竟然跟她索要1000元酬谢,否则不还手机,双方闹到派出所,民警都听不下去了,教司机做好人。没想到司机指着民警鼻子怒斥:你吼什么吼?别在这里装好人。

(案例来源:速看视讯)

这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小芳,在外面吃完晚饭,拖着疲惫的身体,打了一辆网约车回家。

夜深了,城市的霓虹灯在车窗上跳跃,小芳靠在座位上,疲惫地闭上了眼睛打瞌睡。

她是这个城市的蚁族,住着出租房,每天穿梭于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为了生活忙碌奔波。

不知不觉,小芳睡着了,到了出租房,她被司机叫醒,她匆匆付了车费,便拿着包下车了。

她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手机已经滑落到了座位下面。

网约车绝尘而去,小芳回到家简单洗漱一下倒头就睡。

凌晨的时候,小芳一觉醒来,习惯性的找手机看时间,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她很肯定,手机落在网约车里。

她立刻拨打了自己的号码,但电话那头传来的却是冰冷的“对方已关机”的提示音。

小芳的心沉到了谷底。她清楚,手机里的资料对她来说至关重要,那是她辛苦一个月的积累,价值3万多。

突然,她想到了自己手机有定位,她通过定位锁定了手机所在的位置,并通过网约车平台联系到了司机小李。

“你的手机?我捡到是捡到了,但我现在没时间给你送过去。”小李的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

“那您能告诉我手机在哪里吗?我可以自己去取。”小芳焦急地问道。

“你等着,我现在没空,等我忙完了再联系你。”小李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小芳焦急地等待着小李的消息,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却始终没有等来他的电话。

无奈,小芳只能选择报警,在民警的帮助下,司机小李才不情不愿来到派出所。

直到此时她才知道,司机不但拔掉她的手机卡,还把手机刷机了,也就是说,她价值3万多的资料都荡然无存,一个月的努力也付诸东流。

然后,司机在派出所还是不情愿交出手机而是提了个过分的要求。

“你想要手机是吧?给我1000块钱酬谢费,我就把手机给你。”小李的语气中充满了贪婪。

“你这是敲诈!”小芳愤怒地喊道,“我的手机里有很重要的资料都被你毁了,你凭什么要我的钱?”

“我不管你手机里有什么资料,反正我现在就要钱,如果我不给你送来,你去哪儿找?”小李的态度十分蛮横。

民警听不下去了:“你捡到别人的东西就应该归,你没资格索要酬谢,这样构成敲诈勒索呢?”民警严肃地对小李说道。

“我凭什么平白无故还给她?我大老远送过来,还耗油,还耽误我挣钱,我也有损失呀!”小李毫不示弱地反驳道。

“你这是违法行为!你知道吗?”民警提高了声音。

“你吼什么吼,我在和她说话,你别在这里装好人!”小李突然指着民警的鼻子怒斥道,“你以为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民警被小李的无理取闹激怒了,他严厉地警告小李,如果不归还手机他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在民警的严厉警告下,小李最终不情不愿的归还了手机。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小李捡了手机,应该物归原主。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具体到本案,司机小李拾得了小芳的手机,根据此条规定,他应当及时通知小芳领取手机,或者将手机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而不是私自刷机并索要酬谢。

2、小李不归还手机,还想据为己有,私自刷机,导致3万多的资料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小李在拾得手机后,不仅没有妥善保管,反而将手机刷机,导致手机中的资料全部丢失,给小芳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此条规定,小李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小芳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小李赔偿损失。

3、如果小李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李拾得手机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高额酬谢,拒不归还手机,且还将手机刷机导致资料丢失,符合此条文的构成要件。

因此,小李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侵占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先平台举报让他封号,后起诉不当得利,直接在行业内拉入诚信黑名单。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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