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4个子女成家后,劝说丧偶多年的母亲,改嫁给邻村一个老头。33年后,母亲获得

运良说是非 2024-07-25 16:22:18

杭州,4个子女成家后,劝说丧偶多年的母亲,改嫁给邻村一个老头。33年后,母亲获得200万征收款,子女们见继父瘫痪坐轮椅,轮番劝说母亲离婚。母亲做了一个决定,4个子女傻眼了。 (案例来源: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 83岁的黄菊香老人,中年丧夫,她独自将4个子抚养长大。3个女儿出嫁以后,黄菊香将名下唯一的房子过户给了儿子。 按照当地风俗,儿子替父母养老送终,父母名下的财产也由儿子继承。可黄菊香的儿子陈森却提出,要让3个出嫁的姐姐也一起轮流赡养母亲。 3个姐姐都不乐意,要么说没时间,要么说婆家人不同意。 原本以为自己就要苦尽甘来的黄菊香,成了一个烫手山芋。最终子女们商量,最好的办法就是劝说母亲改嫁。 后来,在子女们的张罗下,黄菊香改嫁给了邻村丧偶多年的吴国栋。 吴国栋跟前妻没有孩子,领养了一个女儿。 养女吴红结婚以后,吴国栋就是一个人生活。 因此婚后,黄菊香搬到了吴国栋那边,这对再婚的六旬老夫妻,从那以后相互取暖,彼此照顾,在一起生活这几十年,从来没有红过脸。 黄菊香的4个子女,则鲜少过问母亲的事,顶多就是逢年过节买点水果。 让两位老人欣慰的是,养女吴红总是隔三岔五回来看望二老,帮他们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平时两位老人身体有什么不舒服,吴红也都是随叫随到。 黄菊香跟吴红虽然不是母女,却胜似母女。 两位老人时来运转,碰上村里征收,按照规定,他们都享受安置补偿,吴国栋选择一套60平米的安置房,黄菊香放弃房子,选择200万补偿款。 这样一来,两人既有地方住,又有养老钱。 黄菊香的四个子女得知,母亲获得了200万征收款,争先恐后在母亲面前尽孝,提出接她回去照顾。劝说母亲跟已经瘫痪的继父离婚,在他们看来,母亲自己都这么大年纪,没有义务照顾瘫痪的老伴。 黄菊香可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女人,她断然拒绝。通过此事,她也认清,子女们根本靠不住。 黄菊香担心她万一跟老伴有什么三长两短,到时候会让养女吴红吃亏,于是,想提前写一份遗嘱,待他们百年归老之后,名下所有的财产都由吴红继承。 然而,黄菊香老人的这个决定,却遭到4个子女的强烈反对。在他们看来,母亲是老糊涂了,这么多钱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理应给他们才对。 子女三番两次上门闹,黄菊香老人实在没办法,来到当地司法所寻求帮助。 为了能让自己耳根子清净,黄菊香老人决定,给每个子女10万元,留30万跟老伴养老,剩下的钱和房子都留给吴红,再然后,吴红替他们养老送终。 黄菊香的大女儿嚎啕大哭,说她家里很困难,母亲这样太偏心了,又说她一直很关心自己的母亲,一年买了几次水果,还给母亲买过一件100块钱的衣服,这些都是她的一片孝心。 其他子女也都一样,谁也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孝,都绞尽脑汁举了几个例子出来。 吴红不想养母跟四个子女关系闹得太僵,她表示不管养母做什么决定,她都会尊重老人的想法,一家人和和气气比什么都重要。 最终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黄菊香赠送每个子女10万,30万留给老伴养老,剩下的钱由她自由支配,她的日常起居由吴红照顾,若是她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住院,4个子女也要轮流照顾。 待黄菊香百年之后,一半遗产归养女吴红,另一半遗产由4个子女继承。 在调解员的见证下,黄菊香老人按约定写了遗嘱,但同时遗嘱还明确规定,4个子女只有在履行了义务的时候,才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黄菊香老人生病住院,四个子女不闻不问,他们就丧失了继承权。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子女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但父母有权决定把财产赠送给别人。 《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文中这位老太太,她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孝顺、善良的养女,这是她的自由。子女们无权干涉,老人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正是因为觉得亲生子女靠不住,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在法律上,老人有权自由分配自己的财产,只要她在生前写了遗嘱,是她的真实意愿。养女就能顺利继承。 因为遗嘱法律效力要大于法定继承。 2、4个子女不想赡养母亲,劝说其改嫁,属于不孝。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母亲丧偶将4个子女抚养长大,他们有义务为母亲养老送终,如果子女真心想给母亲找个老伴,搭伙过日子,让母亲不孤单,这也是一番孝心,可这些子女的目的不单纯,他们就是想将自己的责任转嫁到别人身上。 3、《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孝顺父母是发自内心,不应该有任何附加条件,不管父母有没有钱,都应该做好为人子女的本分和义务。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14142
评论列表
  • 2024-07-25 21:22

    人还活着为什么不能自主自己的财产,什么法律?那家的调解员,麻痹

    哄哄 回复:
    怎么怪法律?法律规定很清楚:约定大于法定,即遗嘱优先。这下知道亲生子不如裤头钱了吧。
  • 2024-07-25 22:46

    丧尽天良,何来脸面!纵容恶行,调解无德!

  • 2024-07-27 14:35

    呵呵,这样的子女太多了,真没脸。

  • 2024-07-31 11:10

    越不孝的子女,越厚颜无耻。

  • 2024-07-26 22:17

    做的不错,这种子女应该一分钱都不要给

  • 2024-08-01 17:40

    好妈妈怎么生了一窝不知好歹的儿女

    刘思彤 回复:
    没遗传好妈妈的,都遗传另一方的了
  • 2024-08-08 11:43

    最烦调解员,都是慷他人之慨和稀泥!

  • 2024-08-15 16:31

    生了四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要赡养就推脱责任,有钱分就个个眼红。要我谁都不分,捂着让他们争着尽孝道。身子骨还行不用那么早安排,享受一下虚情假意的孝也好。

  • 2024-08-15 10:42

    凭什么呀?自己财产自己不能做主?

  • 2024-08-15 16:58

    就这样的子女 还有脸分财产? 有勇气活着就不错了

  • 2024-08-29 07:32

    调解员厉害👍

  • 2024-09-08 14:11

    给十万阴票子慢慢花去!

  • 2024-08-04 21:35

    应该及早撒墙上

  • 2024-09-08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