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骑行摔倒男孩的家属已经收了钱,赔偿也到位了,接下来就是找人顶罪?司机成了最软弱的靶子,肯定得背锅。骑行团那些人,赔偿款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他们根本看不上这20万,尽管这是司机一家东拼西凑出来的全部家当。
在周律师的评论区里,我偶然看到了这条评论。这条信息还没有得到证实,外人也不清楚男孩家属为什么拒绝和解,为什么觉得自己有理,会赢。难道是把罪责推给别人,就能减轻自己的内疚感吗?
我反复看了几遍视频,越看越觉得司机冤枉。他在发现男孩摔倒的时候,赶紧踩了刹车,无奈孩子突然摔倒在车头,根本就躲不开。
对此,白车司机的家属也提出了四个疑问,让人深思:
组织者到底有没有责任?他们是否应该为这次骑行活动的安全负责? 男孩的父亲有没有责任?他是否应该对孩子的安全负责,尤其是在这种有风险的活动中? 孩子只有12岁,他到底是怎么摔倒的?是不是因为缺乏经验或者判断失误? 这条路早就有人开车了,也早就通行了。那么,为什么之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故?是不是这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或者疏忽?
这四个疑问,每一个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这次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更是一次对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和个人责任的深刻反思。
既然路没开通,有没有设置提醒标志,骑行队让一个未满12周岁孩子加入,国家规定未满十二周岁不能骑车上路,骑行队没有责任吗,作为监护人父亲,明知孩子未满十二周岁,还让孩子加入大人组织骑行队还骑行路中间,难道没有责任吗?明明是三方责任却把责任推给一个无辜司机,这合适吗?公路建好两三年,没通车为什么不设置提醒标志?
应该判男孩父亲故意谋杀罪死刑,
法不该让无辜者含冤,让真正的过错方获得赔偿!
按交通事故算,就是无责,或者次责,无奈交警队不敢判。
应该顶起来,这是碰瓷! 当年在宁乡一个骑摩托车的老家伙直接从小路逆行冲出路口(路边有建筑物遮挡,看不到)。当时路边的很多本地人(当时在路边唠嗑的)跟我说,等下交警过来你说这是碰瓷。后面交警也没判我责任,一分钱没给。
奥,原来如此,解释的清楚了,汽车司机担责最合适,牵涉到人最少,以多打一况且是社会底层无权无势
骑行队允许一个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上路骑行,导致孩子摔倒,被撞死亡,组织者因盘过失致人死亡罪
是十一岁,未满十二岁
这就是嫁祸!
我感觉吧都是在一个平面的路上,这就是最起码的平等。不管什么样的道路,只要进入道路双方都是一样样的路权。并不能说什么未开通,那自行车不是上去了,汽车也都上去了。这就是最平等的路权一样样
看视频,小孩可能直接摔死了,司机是冤枉的
谁组织的?谁让孩子违法骑行的?有没有强迫和诱导?打人者已经涉嫌违法,不该抓吗?
此悲剧事件的主要责任应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权的父母和骑行团队,视频中家长强行未成年人加入危险骑行是违法的、是监管失职也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是这起悲剧的起因!
男孩爸爸才是过失之人
这个司机太倒霉了,这是一个天团要让他当背黑锅的啊
就是小孩父亲谋杀小孩的,故意找个人档罪,司机没有任何过错。为什么没有网友把小孩父亲曝光出来
无耻,对司机而言,这是不可预见的后果,根本不构成法律规定过失杀人的过失成立条件。
男孩爸爸这种缺德之人注定命中无子
太不公平
孩子多半不是亲生的
不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生的孩子和正常结婚生的孩子还同利同权呢。一条没说开通但人人都走的路出了事故怎么就不能算交通事故了?不能凭一纸通行许可,就去扭曲事情本质。这事情本质就是交通事故。过失杀人也是有主动伤害的意图的,司机有吗?
强烈要求释放无辜司机,抓捕孩子爸爸和骑行组织者,还有别倒孩子的人
司机无罪!绊倒小孩的那个人和骑行组织者有罪!
要求骑行组织者过失杀人!司机无罪!
谁把死者别倒的,谁就是过失杀人的首责
司机没什么责任
孩子11岁
隐形的手扭曲一切的公正,可怕
孩子无辜受难,家长甩锅,全民谴责,让孩子得不到安息。
男孩父亲涉嫌故意杀人
司机真是冤死了
希望司机坐牢出来杀了这个死小孩一家 灭他满门
真TM操蛋。为什么要司机负责任,一没超速,而不越线。就算这道路没有举行通车仪式,换句话说,现在哪有多少道路举办通车仪式。这路线都画了,平日车来车往的,就因为出了事故,所以就变成没通车?然后所有责任让一个无辜司机承担?真TM操蛋。
什么都可能
是个有良知的人都知道司机无责
被前车别自行车前轮容易倒,前面一个人是谁啊。
请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光在网上喷没用,有那钱找个异地,至少是跨地区或跨省的有名律师打官司,否则本地律师不敢叫板也会输,这起事件中只能输钱不输人了
不要跟他们骑了,下次不知道谁倒霉了
感觉是家属故意制造的事故一样
此法律工作者和南京王法官是一个心态,想和事
组织者也该抓起来
去年这条路就举办过骑行活动,几百辆摩托车参加好几辆汽车开道,还有工作人员主持安保,这司机要被逼死
既然此路未开通移交,谁允许此路可以通行?平时谁在管理?一段无人监管的公路,岂可把责任单独推给司机承担?未到十二岁孩子骑车谁允许的?他是被挤倒的还是自己挤倒的?
司机无责,司机无责,司机无责
我看有必要将压死的男孩和他父亲的DNA进行对比一下
两公婆拿着钱又可以去潇洒了,在生一个又不花不了什么钱
未开通的路,就应该按野路适用法律条文啊,不能说只有公路的交通肇事才是肇事吧,那乡村的路肇事了,全部都是意外伤害?那机动车还允许在野路上通行么?
这样的法,狗屁不通。
汽车真是无辜躺枪啊,骑行团才是罪魁祸首
赤裸裸的现实!比窦娥还冤!
朗朗乾坤,天理何在?人在做,天在看,我们保重身体,等着,看看最后是什么?
看到别人说,司机不进去,进去的人就多了,司机是最无辜的背锅侠。
判的什么玩意,本就是意外死亡,举办方不罚?家长主责,别倒孩子车的人呢?司机背锅完全说不过去。
明明是交通事故,为什么变成伤害??
查查这条路之前有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 或者交警查过车或酒驾
还是司机自身原因,要是开路虎不就没这么多事了?[doge]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还要附带民事赔偿。自己过失致人死亡,还雇什么水军带节奏?
其实他接受凉解,四方都没什么事,甲方、乙方、组织方(背景)、司法方(国家)。已经接受组织方赔钱,他也可以接受司机全副身家20万,组织方为了摘干净自己,不会多嘴惹事。他同意凉解,司法方也不多事!为什么不凉解?不想承担害死儿子的罪名而已。死命往司机身上推,司机承担了所有,其他人一个都上岸,可能吗?
对的,不管是按照过失杀人还是交通意外,责任划分都不止小车司机,现在就小车司机被刑拘根本不公平
司机就是无责,应该判家长有罪法律规定未满12岁禁止上路骑行,现在净是小孩在马路上骑行的,个别家长带着孩子还挺美在马路上骑,出事就傻。
碰瓷成功了
支持司机无刑事罪,顶多是交通事故
拿点钱找下这条路前期有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如果有,谁处理的,如果是交警,本事件就应该按交通事故处理,司机无责。
交通事故。搞的像是人家司机谋杀一样。
我完全有理由认为这是骑行团人员的谋杀
司机太冤了
汽车只要没犯错,没闯禁行,没超速,没压边……,后面肯定没事。有过失就另说了,汽车是强势方,不能抓住人一方的过失
本来主责任是家长和骑行负责人,但网络上的呼声让其家长认为自己没错,错的是司机。哎!希望法院能公正的审判,而不是应了很多键盘侠。
拿着这些钱,他们再生一个,看到小的就想起来钱怎么来的,一辈子也忘不了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是无奈的妥协
花钱免灾嘛,反正死的是他的小孩,有钱𪠸关系继续生,生完继续死,
无辜的司机
赔个锤子,我宁愿花二十万请个律师打官司
哪个法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判司机过失杀人?
别人在努力上班赚钱,人家天天出来骑行,没钱没权谁有那闲工夫?
看过视频,孩子的车轮被后面自行车碰了一下失去平衡摔倒的,所以这个事情最大的责任者就是先碰孩子车轮的那个人,结果他们车队的包庇把责任都往司机头上推!
还有个问题一条开通2年以上的路不可能不发生交通事故。那这2年的事故全是公安局管吗?如果有事故是交通管的。那这次为什么不适应交通法那。
开通了按交规,未开道的按杀人至于是否故意或过失看心情了
多方责任,结果责任最小的司机担了一切,👍👍👍👍
看着评论区吵翻天,我要是上帝,管它谁对谁错,通通带回去重造
假如司机要判刑,那就应该一视同仁,孩子家长,骑行队相关人员也应该判刑
看看有没有有大额意外险
天狂有雨,人狂有祸,其父是第一祸手,害了他的儿子,然后装疯G乱咬人,骑手队就是帮凶,,,,,白车司机就打官司下去,支持无罪
就算是46开,也是自行车过错大些。凭什么上来就刑拘?[好生气]家长监管不力,违法上路,没有保护措施(孩子保护在里侧),变向摔倒在正常行驶的车轮下。
全网都在讨论司机有没有罪,道路有没有通。没有人讨论家长有没有责任,组织者有没有责任,道路有没有禁行设施。好一手避重就轻。
司机只是倒霉,但无罪。
这名父亲花孩子死得的钱他不会心痛吗!良心不会受到谴责吗!这父亲根本不配为人,自己不好好带孩子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孩子死亡结果怪罪司机,让司机一家蒙受冤屈,穷困交加,这样的行为和人品应该受到谴责
我看了视频,司机被判过失杀人罪 真是挺冤枉的。如果没有舆论发酵,这事就是这样定论了。现在还不知道如何判决
喜欢骑行,爱骑行的,一般家庭条件还可以,不然普通家庭哪有这闲情逸致啊,搞什么骑行,玩骑行这个东西(健身锻炼运动,没点小钱整不来,还有时间)
第一不管有没有组织者,小孩的父亲是小孩的监护人,一起去骑行就需要父亲去负安全责任。第二小孩未满十二周岁,本就不具备骑行上路权利。第三这条路有没有开通一般人怎么会知道,又没有阻挡,而且已经走了两年了,默认已经开通。
只要骑行组织者没责任就行,不然你们下次个个都没这种活动信不信
为什么不谈有人别倒小孩这个问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
你没背景,或者背景比不过人家即使你再有理也是扯淡
一群没事干的人!你一个不敢休息的人!怎么比?这么大个事情谁都没事?就司机有责任!能比的可能就是命!
这个骑行团里肯定有不想暴露的
孩子是自己摔倒的,还是有人别到他?这个问题一直都没有说过!一直就扯路未开通,又扯驾驶员的责任!合着吗孩子家长和组织者没点责任的!撞人时按着驾驶员下跪道歉那会明摆着就是推卸责任了
这种男人不配为人父,为了脱罪拉人入地狱
要论过失的话,更应该判路政和孩子他爹。
自行车时速37Km,汽车时速52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