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碾压案的关键性证据,如一颗重磅炸弹般在网络上炸开了锅,由热心网友揭开其神秘面纱。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爆料,它直指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原来,案发路段竟曾是政府大力推崇的骑行节举办地,彼时,汽车、自行车、摩托车交织成一幅繁华景象,欢声笑语中透露出节日的热烈与活力。这一发现,无疑是对当地有关部门“路段尚未开通”说法的直接反驳,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人不得不重新审视事件的真相。 有人试图将责任推给无辜的司机,企图让这位不幸的个体成为替罪羊。然而,在网络的聚光灯下,这样的伎俩显得苍白无力。网友们不仅没有被蒙蔽双眼,反而更加团结一致,用智慧和力量揭露真相。他们中不乏“侦探”般的存在,手握关键证据,如同夜空中最亮的星,引领着正义的光芒。 更有消息称,已有热心市民不惜重金,只为搜集更多关于该路段交通事故的蛛丝马迹,这一举动无疑是对正义最坚定的支持,也是对地方交管部门的一次公开“考验”。人们期待看到,面对公众的质疑与期待,当地交警能够如何公正、透明地处理过往事故,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 人心向善,众志成城。在这个信息透明的时代,任何试图掩盖真相、逃避责任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网友们的坚持与努力,正是对正义与真相不懈追求的最好诠释。朗朗乾坤之下,怎能容忍黑暗与不公的存在?让我们共同期待,正义的阳光能够穿透层层迷雾,照亮每一个角落。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是感叹于网络力量的强大,还是感慨于正义终将到来的必然?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探讨,分享你的看法与见解,让我们共同为构建更加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秋日生活打卡季#
其实很容易判断道路是否通行,去查一下有没有过交通违章就好了,只要有过交通违章,当地交管部门处罚过,就完全可以说明通车了,并且交管部门已经开始执法了
司机无责!孩子的父亲全责!!
已经竣工几年,并在实际使用的道路没有验收,这是谁的责任?
举办过骑行活动不代表是骑行专用道,就和马拉松一样,要报备,警察给你专门维持秩序
现在可査查骑行队伍人员组成及其背景了!
你们村里的路通车时有没有出验收报告,乡道有哪条路是经过验收了才交付使用的?没有划线的道路都算道路,土路也算道路,别说交通标识了,连中线都没有,也不影响出了交通事故让交通局给出事故报告吧!
支持司机无责!严惩死者的父亲和逼司机下跪的畜牲!
这个车没有行车记录仪吗?这个小男孩怎么倒的?有没有被别的骑行者碰到,是不是被别的车撞倒的,行车记录仪应该能录到啊,很容易发现主要责任人啊,看来是没装,我的行车记录仪电池不行了每次都是2017年7月1日,虽说内容都有,但是很难找,日期很多都重复,通过这件事让我下定决心换个行车记录仪,真是自己的责任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万一哪天不是自己的责任,因为没有记录仪被冤枉就不值了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既然有这么多各式各样的车辆通行,那就肯定有事故,好好找找有没有发生事故交警来处理的,
这是什么关键证据?有的时候举办体育活动的时候,正常通行的路都要封闭,反之一个没有开通的路举办活动有什么问题吗?不知道编者是咋想的
关键是判决就是判决,即使13亿都不服也不影响判决
不能行车,道路应是关闭状态,而不是开放状态,孩子被碾压致死是很可怜。但也不能推卸责任,骑车应靠最右侧车道行驶,作为父亲就不该让他在中间位置行驶,不给孩子引导正确的行驶路线,还让不满12岁的孩子上路高速骑行自行车,都是父亲的失误,不要把自己的错误硬安在别人的头上,该死的,不负责任的男人。
孩子到底是怎么摔倒的?是不是孩子父亲还是别的骑行者别倒的?骑行组织者是不是孩子的父亲本人?骑车上路是违法,难道骑行队上路就不违法了?孩子这次摔倒是主要出事的原因,而不是人家汽车把孩子撞倒的!这种情况下,不是这个司机,换成任何一个司机都反应不过来,这孩子的命运都无法改变!我们骑电动自行车要求的车速是15,这孩子骑车速度到37,光是摔一下都能摔死了!而且孩子才11岁。这孩子是被他亲爸给毁了的!迟早的事,只是碰巧这个司机倒霉!
法治呢。小孩被人别车了,摔地上直接挂掉了,或者,刚好摔到地上的石头上挂掉了,怎么说?怪地上不该铺硬质地面?怪石头?别车的那个人,才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吧!摔的早了,摔到车轮下了。摔晚一点,摔到车子引擎盖子上。只是恰好被那个司机赶上了。至于路开不开通的,双方都是交通参与者,不让进的话,大家都不能进。
全国多的是没有审批的公路?如果出现交通事故算过失致人死亡!是不是以后不管是谁的车!把头弄到车轮下压死了赔的更多
崂山打人和骑车碾压两个热点话题,不但没有互相削减热度,反而激起一轮关于行车责任的法理大讨论。一方面,大家积极研法议法,充分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另一方面,判罚上的标准难,也说明了法律在执行把握上的难点和空缺。相信司法终将会是公正的。
竣工多年没验收也可能是估意的,因为验收了就要付钱。施工方也许都要拖死了。
这路上就没发生过事故?希望有人把事故处理单给贴出来,好好给打打脸
骑行团里有能人,有能量,
怀疑逼司机下跪的人可能是把小孩儿别倒的人,用这种方式转移其他人注意力。
其实大伙一直忽略一个问题,小孩到底是怎么摔倒的,被人碰了一下,还是单纯速度跟不上?还是其他什么的?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球球的死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三十多公里的时速,平地上也会摔死,如果是摔死的,司机就没有责任,如果只是摔伤,机动车压过后再死亡,那么司机就是有责任的,就算没有刑责也该有赔偿的民责。再说路权,大家都是相等的,因为这条路以前就举办过比赛,不论有没有交接,这条路都已经默认开通了,大家都可以进路行驶,但需要遵守交规,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且不得超速行驶,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同样保持安全车速,毫无疑问这方面机动车是无责的,但是死者监护人是有责的,因为他带着自己的小孩骑入了机动车道,而且速度很快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还听说在骑行中有人把死者碰倒,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那么以交通事故处理这个人一定是负主要责任,如果没有这么一个人,那么监护人就要承担主要责任,骑行组织者要负有管理责任,机动车司机的责任就应该由交警队来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所有路,乡间小路是路,高速公路是路,没开通的路本质也是路,交付与否是施工方和验收方的事,是否交付不能改变是路的本质,已修好且开放并具备使用条件还有车辆通行,你说他怎么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了?
要是再有一个该路段以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完美了
其实,不管验不验收,这个最好定为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付,这样男孩家也能拿到钱,毕竟这是意外,如果判过失杀人,估计保险公司赔的少,而车主坐牢,又要赔偿,如果车主经济不好,拿不出钱来赔,对小孩家庭更不公平。
没有交付验收的,被占有使用的,自使用日期起视为交付
所以就火烧屁股那样判司机“过失杀人”罪!
你写作超水平、推手之一!你是网络不可多得的人才。司机应该可以无罪释放了……
我觉得主要责任是小孩的父亲和骑行团组织者
这消息来的有点晚。
支持司机无罪无责。
黑与白!
真特么不要脸,一磅混蛋[大哭]
既然说没开通,那骑自行车上这条路是不是也不合规?小男孩的死固然让人惋惜,但不能谁弱谁有理,谁死谁有理。城乡结合部,农村不知有多少路没有正式验收,难不成发生交通死亡事故都是过失致人死亡?无论如何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会影响深远。
骑行专用道?
骑行组织者是谁
司机又成背锅侠了?关键证据一出,节日的快乐瞬间变悲剧,不能让无辜替罪啊!
有没有一种可能 孩子不是亲生的。然后找借口把孩子拉出去,看见机会来了把孩子别倒,利用车子的惯性谋杀了孩子。
把人压死肯定有责任的,但就是看责任的多少。责任小就少赔一些了,责任大就多赔了。毕竟是一条生命。免责是不可能。
一群人进去?还是司机一个人进去这个选择题[doge][doge][doge]
司机应该告孩子父亲恶意碰瓷,没操作好孩子挂了。
瞎起哄!!!“未被允许进入未开通路段”,与“申请后允许在该未开通路段举办活动”根本就不是一个性质的事情。司机值得同情,但法律就是法律!这跟小车在球场压了人没什么区别。
可以查一查公路的进度拨款,如果全部付清,又会是怎么个解释?
看法官怎么判
正是因为没开通啊,不影响交通,所以才办骑行节,又不是办汽车活动。
司机绝对开车牛逼才导致事故发生,但凡开车注意慢行,怎么都不会出事。
根本就不关通没通车的事,既然判过失,那就分过失的责任。小孩父亲80%,组织者10%,司机10%。小车上路不是事故的必然条件,未成年超速跟车近才是事故发生的诱因,不被车撞也有可能会摔伤、撞树、掉河里,那又该去告谁?
所以说这个路不具备通车条件,更不能开车上路啊
只要没封闭没拦着,就是通车了,管你他妈交警是否执法了!
所以,骑行团的背后大靠山是……
谁别倒的小孩??如果没有人别倒小孩,旁边就是火车,小孩也死不了。别倒小孩,就算不被车压死,这么快的速度,就不会被摔死???
司机无罪!
司机无责
通车与否以实际情况为准,不能以文件纸面为准
核心点不是司机撞的,是别人撞到摔到车底下,所以第一现场不是汽车,是自行车之间。第二现场是汽车车祸,至于死亡原因也要判断,是摔伤还是汽车撞的。
你说的没错,关键点是路通没通车。通车路就是交通事故,走保险,该怎么赔就怎么赔。没通就是交通肇事,那怕是同责或次责都是刑责。路通没通车对司机是刑不刑的事。
那么长时间无法验收说明可能施工环节有问题,有安全隐患。机动车尽量别图省事,绕路走吧
人均福尔摩斯[滑稽笑][滑稽笑]
见过一个网友说那个法在2004年已到期
司机无罪[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别扯了,要真是骑行专用道司机全责没得任何问题了
哈哈哈
死的是十一岁骑行儿童,十岁数呢?八岁的呢?路是让人走的,是让人驾车行驶的。错不在路,也无关筑路的人,也无关管路的人。在于我们该怎么走?什么人走?
太坏了,,,太坏了
加油
哪怕是在你家里,小孩子跑到你面前摔倒,你来不及反应踩了一脚,也不是你全责吧
小编你怎么看的?
反正入刑就严重了,
有什么好哔哔的,骑行队伍全责。一定是有人挂到小孩子了,他们不肯指出来。开车的正常行驶又没冲入骑行队伍里。
搞的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是河北人了。不知道保定老乡们感想如何
道路有没有交付,有没有验收,我们谁知道呢?路修好了,大家都骑车开车上去了,谁还会管有没有交付呢?说的再直白一点,既然已经可以上路了,那你这路有没有交付关我们什么事呢?
未通行路段。那当地负责的部门这么宽容的吗,一天天这么多车违规通行都不开罚单[滑稽笑]
没正式开通也要按交通法
就算没开通,司机驶入,不过违反交通法规,受行政处罚而己。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司机有无故意或过失。本案司机没超速,不构成犯罪。是小孩摔倒进入其行使轨道,故其无责,由保险公司赔百分之十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单纯的一个意外事件网络上相关的帖子却不少,又有水军介入拿钱发帖了,呵呵
有保险公司出面,谁敢这么玩?[哭笑不得]
让丑,恶,臭的现象无处可藏,
为什么没有人去弄清楚谁把孩子别倒的?还是孩子自己倒的?
法盲 你说不算 只要法律上 只要那条路没有开通 有禁止通行标识 就根本没有路权 不管你怎么样说都是非法上路
以后这种农村小路撞了人怎么判断[大哭]
推卸道路管理方责任,甩锅高手
撤职!查办!
傻子都知道那是路…
什么开通不开通的,就问你非机动车骑在马路中间摔倒被压了怪谁?
现在什么情况?
这是自行车道吧?机动车都没地方行驶了,究竟有没有通车的?看这场面孩子父亲不负90%的责任都枉为人父,怎么会让孩子在这么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速度达到37时速的?组织者也是心大的很,这司机就是个倒霉催。
司机无责 孩子及家属该死 如果算过失致人死亡 以后我如果遇到 能撞死几个是几个 别说什么无辜不无辜的
怎么摔倒的不说??被同行的车碰到了摔倒这个情况没发现??
根据关察,该小孩,在倒地时头着地,已经死亡,与小车司机无关
想起那个被跳车的司机
没必要按肇事罪整人,都是飞来横祸,保险公司赔钱息事宁人
明明都有视频,证据十分清楚了,应该调查的是为什么孩子会摔倒,而不是盯着司机的责任,毕竟孩子摔倒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真就是穷就是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各方面都把责任推给司机。因为他最穷
两车中间的绳子拉到了孩子!
司机是最大的受害者,好好查查孩子爸爸到底背后找了多少关系陷害司机吧
已经事实开通了,这不是一纸暂未开通可以摆脱责任的。退一步,就算暂未开通,建设方管理方都应该承担同等责任
争来争去,有什么好争的。我记得有个在沙滩开车把人撞了的。。这个是按交通法定性还是按照故意伤害定性。异曲同工!
看样子,骑行的还是有背景有关系的,一个普陀的交通事故,给搞成案子,这是得有多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