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乱来的代价!青海,男子携妻子到女村民家中喝酒,趁着妻子和对方丈夫醉酒,男子尾随女村民去厕所,强行跟她发生关系,但女村民没有反抗,却被上厕所的丈夫撞了个正着,二人扭打一番后报警,女村民称男子侵犯了她!法院竟然这样判!
男子和妻子去同村人家喝酒,没想到却闹上法庭,两家人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此案很有警示作用。
2014年1月,张强(化名)去同村的王霞(化名)家喝酒,王霞回家告诉丈夫后,好客的丈夫立即同意了。
但丈夫觉得,人少喝酒不尽兴,又叫上了几个朋友参加,当天晚上,张强和妻子一起到他们家时,才发现屋里已经坐满人了。
但张强也不怯场,他大大咧咧坐下,跟大伙推杯换盏,一会就几瓶酒下肚了。
他们喝到了凌晨12点左右,有的人吃饱喝足,跟王霞夫妇道别回家。
也有人直接在沙发上睡了起来,而张强的妻子也喝醉了,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张强看了一眼王霞的丈夫,发现他也醉的不省人事,像是睡熟了,于是,他开始关注王霞的一举一动。
原来,张强和妻子婚后几年后,二人之间感情逐渐归于平淡了。
于是,他开始在网上寻找目标,他和王霞就是在网上认识的,张强见过她后,对王霞垂涎已久,还想跟她发展成情人关系。
但王霞觉得他们并不合适,都是已婚,万一被人知道了太丢脸,于是拒绝了他。
张强只好佯装放弃,称大家都是一个村的,都是朋友,多去他家做客也是一样的。
于是就有了这场聚餐,但张强心里装着睡,别人都喝醉了,他却没怎么喝,看到王霞去厕所后,他也跟了过去。
他迅速关上卫生间的门,跟王霞发生了关系,王霞没有做出任何反抗举动、不料,中途门突然开了,王霞的丈夫看到了这一幕,当场跟张强打了起来。
张强也不甘示弱,觉得王霞是自愿,双方争执一番后,丈夫报警了,但是他没想到,王霞竟然也称自己被强迫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张强借着酒劲,跟着王霞到厕所后,趁机对她意图不轨,他们也顺利发生了关系,但事后王霞却称自己是被他侵犯了。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违背妇女意愿,强行跟对方发生关系,甚至有暴力、胁迫等手段,都会构成强J,严重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王霞称自己当时是不愿意的,但由于别人都喝醉了,即使大声呼救,也怕别人听不到,于是之进行了动作上的反抗。
但张强却称她完全没有反抗自己,二人是自愿发生的。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为王霞作为农村人,会比较看重自己的名誉,事情发生时,也担心别人知道,甚至第一次报警时,不敢说自己被强J。
法院认定她是被强迫的,张强的强J行为成立,法院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一审结果出来后,张强不服,提起了上诉。
但根据警方掌握二人之前的聊天信息,王霞多次拒绝跟张强发展成情人关系,也没主动跟他暧昧,张强完全是趁她醉酒趁虚而入。
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张强难逃法律的罪责,最终成功被送入监狱。
2024年8月24日,上海同样发生了一起醉酒女子被人欲行不轨的事,女子躺在路边睡着,男子当场对其动手动脚,最终被警方带走拘留处置。
张强在王霞家里都敢动手,而上海这名男子,当着街上行人的面,也敢猥亵女子,真是色胆包天了。
好在群众及时报警,王霞的丈夫也没放过张强骂,他们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这也让他们知道,法律的红线是万万不可触碰的!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潇湘晨报2024年8月23日关于《上海一女子醉酒躺路边遭男子猥亵,路人将其呵走后帮报警,派出所:正处理》的报道、裁判文书网关于《张某某强J罪再审查与审判监督刑事通知书》的报道)
全凭女的一句话
一男一女在站立情况下,只要女方不合作,在不发生剧烈暴力下,是无法完成性行为的!
厉害!男的应当没收作案工具
别管女的有没有反抗,只要她心里是不情愿的就属于强奸。所以是否属于强奸要看女人当时的心情,至于当时的心情如何,要看事后对自己有没有利
写的什么狗屁文章,开始是村民,中间又转到网上认识,没睡醒发文?
首先女的喝醉了,其次女的上厕所,男的尾随她偷偷跟进厕所。这种情况下,女的说什么就是什么,男的没得反驳。因为怎么都是违背妇女意愿的,女的说我喝醉了,以为男的是她老公,所以不反抗,你能怎样?只能怪那个男的不懂法,小头控制大头咯。
我觉得女的为保全自己的家庭,选择不认账是对的
不说你强奸就是家破人亡 没得选择
其实要是那女的老公没发现,这女的也就半推半就了
夫前寝取?
发现不了,就是自愿。发现了,就告强奸。
这种文章,评论条毛丫,有病吧?认真看了没有?这类AI文都有人信
这算哪门子酒后乱性,分明是预谋的下药局吧?法院可得擦亮眼睛,别让受害者再寒心了。哎,酒能乱性,也能遮眼?
这个王霞跟他老公估计最后也得离。
这玩一次的代价有点高啊。女的看样子是半推半就,要不是被老公撞破了估计也就没有后面的事了!
这厕所有马桶有蹲位,蛮讲究的
关健是未做任何反抗,这下瘾过足了是时候倒打一耙子了。
老公不上厕所,又是另一部小说
必须严惩
男人在男女关系上也算弱势群体,可是飞蛾扑火,前赴后继!
这事儿整得,男子胆大妄为,法院怎么判的?喝酒不是借口,尊重是底线,性侵零容忍!
唉,男女发生关系,绝不能喝酒。无论谁喝醉,只要女人反悔,男的一定吃亏。
支持法院判决
中计了,欲擒故纵,女人请男人到家喝点小酒,从来没有好事情,还是其丈夫计高一筹,当场拿下。[点赞][点赞][点赞]
他老公何罪之有?
真相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女方是自愿的,那么这个女人是混不下去了。
妈的!男人上女厕所吗?撞见了?
证明女的老公背后有人
一个村的通过网上认识的??真特么扯
有先例,站着发生关系,不算强奸!
作者,他们究竟是一个村的还是网上认识的?你和你妈也是网上认识的吧
农村的旱厕~兴致真高
同村人,和老公是熟人是酒友,而和老婆靠网上认识??鬼扯呢
现代西门庆,说个屁
尊重女性意愿是对的,但你要明白女人的意愿是善变的。
亏了,半途而废
快去东方请罗翔佛祖
包养无罪
酒是色媒人!
活该,管不了下半身的下场,就得这样。
身体没有抓伤,碰伤,大部分都是不是什么好鸟
我怎么看?用UC看
这得憋成啥样呀
1分钟结束战斗!
这就是法官的判案方法
农民伯伯真淳朴
同村居然还网上认识
如果:女的丈夫没撞破,那么:::::::
女生不要面子吗?男生本来就比女生力气大,反抗?要是有人起来解救还好,要是个个都昏沉沉的,那会不会被强奸者以为她是兴奋?社会上色女不多,色男一大群,支持判重些,去别人家强奸别人,胆子太大了
不管男人和女人喝酒不光能壮胆,还能助性
要是佩奇就不一样了,作风问题,呵呵
如果以前拒绝了张强的要求,出乎名誉的想法不好声张出来的,
王霞想换一下口味.
真正的引狼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