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子给力!”广东,一小男孩,见父亲突然拿出一把菜刀,要砍自己妈妈。男孩抱住父亲的大腿喊道:“妈妈!你快跑呀!” 父亲挣脱追到大街上。孩子不停在后面喊妈妈快跑!围观群众火速报警。
(案例来源:网络)
38岁的王伟性格火爆,特别是在这闷热的天气,他的火气就更旺。
这天,王伟因为一点生活琐碎跟妻子发生争执,妻子陈英理论了几句,王伟就气得吹胡子瞪眼。后来,说不过的他恼羞成怒。
王伟突然冲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冲来,说要将自己的老婆砍死。
儿子王聪见状,急忙抱住父亲的大腿,提醒母亲赶紧离开。
陈英反应过来后,拔腿就跑。眼见妻子跑了,王伟毫不客气扇了儿子一个大耳光。转身也往大街上去,王聪顾不得疼,立即从地上爬起来,也赶紧追出去。
此刻,王聪仍然还在担心母亲的安危,眼看母亲就快被父亲追上,他紧张到手足无措,不停大喊 妈妈你快跑呀,妈妈你跑快点。
围观群众见状,立即帮忙拨打报警电话,不一会儿,警方赶到现场将王伟控制住,这才避免了一场悲剧。
网友们纷纷为王聪的勇敢点赞。
在家暴的父亲面前,很多孩子即便是同情母亲,想出面制止,也会被父亲吓得不敢动。但王聪能够在关键时刻,替母亲解围真是让人很欣慰。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王伟当街持刀追妻,虽然未遂但同样已经触犯了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行为被视为寻衅滋事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王伟因夫妻矛盾,持刀想对妻子进行报复,在儿子的阻拦下,并没有伤害到妻子,但其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严重来说,王伟也算是“家暴”,故意殴打或者是伤害家人,应当处5至10日拘留 ,并处200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还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恶劣,刑期会更高。
因此,在纠纷中持刀追赶他人,即使没有构成犯罪,也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2、在法律上,儿子成年当父母遇到危险时,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民法典》第1005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本次事件中孩子未成年,自己还需要父母保护,因此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但孩子见母亲有危险,出于本能保护母亲,这就是母子情深,让人动容。
3、夫妻之间理应和平共处,相处尊重。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王伟因家庭琐碎,当着儿子的面拿刀追赶自己的妻子,俗话说父母是子女的榜样,他这样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作为家长,应该多顾及一下孩子的感受。夫妻之间闹矛盾难免,遇到事理应心平气和解释,吵架使用暴力,不仅于事无补,反而让事情变得越来越无法收拾。
幸亏儿子机智勇敢,避免了一场悲剧。
但愿这位父亲,能够深刻反思。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