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订51份黄焖鸡米饭超20人中毒##律师说法#这是“食品中毒”较大的事件,涉

张荆律师 2024-09-09 12:52:54

#公司订51份黄焖鸡米饭超20人中毒##律师说法#

这是“食品中毒”较大的事件,涉及食品安全。

9月8日,河南省郑州市王女士自述公司订餐杨铭宇黄焖鸡米饭,员工就餐后半数人员出现身体不适。

如果是商家所做的食品有问题,造成大面积食物中毒,最高责任人要负刑责。

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经营者出售的食品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的,经营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也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 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 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食物中毒造成较大影响的肇事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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